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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第501章 土地(第1 / 2页)

第501章 土地

苏泽这次会见的,是上一次幽州之乱中的有功之臣,斛律归汉和贾执。

其实以他们两人的功劳,上一次就该提拔了,但是如今关中也不是草台班子了,提拔他们这种官员的时候,苏泽已经不直接干预了,所以两人的升迁还是走了一段程序。

首先由幽州刺史慕容绍宗向吏部曹递交了表功文书,因为两人是特进提拔,所以他们的资料很快被送达了政务堂。

苏泽已经对官员晋升制定了严格的制度,首先两人的档案资料,也就是官籍文书被找出来,送到了政务堂中。

官籍文书,就是后世的人事档案资料,这上面记录了两人的出身、籍贯、任职经历,以及考评晋升的评语。

立下的重大功劳和所犯的过错,也都会留在官籍档案之中。

不过这两人的档案都没有任何问题,他们的出身和任职经历都很漂亮,又是崇文阁出身,再加上这次的功劳,理所当然的得到了政务堂的全员通过,两人都获得了超拔晋升。

所谓的超拔晋升,就是在立下功劳的情况,越过一级的特别晋升。

按照苏泽定下的规矩,官员在正常情况下都是要逐级晋升的。

这种制度实际上是在保护老实人,避免地方官员为了政绩而乱折腾,让地方官员中的优秀人才,能够沉下心在基层沉淀一阵子,然后再选拔到中枢来。

不过毕竟现在还是战乱时候,文官也是可能立下军功的,所以苏泽也特例可以超拔晋升,这也是对于有功官员的奖励。

斛律归汉和贾执自然符合这个条件,但是在安排他们职位的时候,政务堂的诸位相公们又犯了难。

按照最新的行政改革方案,苏泽撤销了正常州郡县三级的架构,在州下直接设置县,撤销了郡一级的架构。

但是也因为这项改革,让中层官员的升迁安置变得复杂起来。

贾执是正七品的县令,超拔晋升以后就是正六品,原本正六品正好是下郡郡守的职位,但是没有郡守之后,在幽州就没有正六品的位置空缺。

不得已,最后还是苏绰拍板,将他安排到了定州,担任定州录事参军一职。

录事参军这个职位本来是军中的职位,但是被苏泽设置在州一级中,这个职位定为上州正五品,下州正六品,定州正好是下州,这个职位正好合适。

定州录事参军的职责,是负责纠察六曹,相当于如今检校郎的职责,所以贾执也加了一个检校郎里行(见习)的别官,以后他与检校郎一样,可以直接向苏泽上密扎,或者也可以通过检校郎的途径直接向政务堂写弹劾的奏章,独立行使监督权。

录事参军还有一个职责,就是要配合州刺史,协助进行诸县的上计和每年的考核。

这同样是个非常重要的工作,这等于掌握了一州纠察的权力,地位超然。

贾执在得到了这个职位后,却有点开心不起来。

监察官员,都是要靠着得罪同僚才能出成绩的,虽然晋升比较快,但是贾执毕竟是世族子弟,他内心中不愿意做这个得罪人的差事,可偏偏为了家族又推脱不得,只能接受了任命上任。

斛律归汉原本是从七品的县长,所以他被晋升为从六品的定州判司。

判司,是负责一州刑事冤狱的官员。

政务堂一直在改进北魏的司法体系,简化合并各种罪行,将律法条文更规范化,但是基层的司法水平依然堪忧。

这也是正常的,无论是原本的官员选拔体系,还是通过崇文阁取士,本质上这些官员都没有进行过系统性的律法学习,能够囫囵断案就不错了。

农业社会的司法逻辑,和商业社会的司法逻辑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商业社会的法律体系,其实说白了是为了商业服务,所以会更重视辩论和律法条文的解读,这种司法攻防本质上就是讨价还价。

但是农业文明的法律体系,最主要的工作还是维稳,甚至还要承担一定的惩恶扬善的功能。

说白了,律法也只不过是人类制定的产物而已,本质上也没什么神圣性可言,所以苏泽对于基层官员的司法水平要求是很低的。

但是基层也有可能出现县令无法解决的复杂案件,为了应付这种情况,苏泽在州一级设立判司,专门负责在各地解决棘手的案子。

这有点儿类似于后世的巡回法庭,这也是一项极其辛苦的差事,需要在各县来回奔波。

但是斛律归汉并不惧怕辛苦,他反而对这种生活很感兴趣。

除了流动办案之外,判司还要负责纠偏地方上不公正的判案,对于肉刑案件进行抽查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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