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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 穷疯了吧!(第2 / 2页)

王川心中暗笑:这次真是赶上了。只不过这个案子保安的实际工作地点在石景山,所以在石景山法院起诉,而于德志等人的实际工作地址在海淀,建筑公司也在海淀,所以去的海淀法院起诉。

次日下午一点半,王川准时坐在了石景山法院的审判庭内,高姓保安没有出庭。被告席上坐着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身穿深色西服套装,五官端正,是被告的法务专员。

“原告,陈述诉求和事实及理由。”一位体态发福的女法官看向王川道。

“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加班费三万零八百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原告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入职……”王川简明扼要的将诉求和事实及理由叙述了一遍。

他知道基层法院的案子很多,除了现场直播及少数特殊情况外,法官一般都不喜欢律师长篇大论。

“被告答辩!”女法官冷冷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求,原告的加班费我已经支付过了。”法务专员道。

……

“原告,除了劳动合同外,你们还有其他证据要提交吗?”女法官看着原告提交的劳动合同,问道。

“没有了。”王川道。他确实没有什么证据可提交,因为客户手里只有劳动合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

“被告,你们说已经支付了加班费,就是这份工资表上标注的加班费项目吗?”女法官拿出被告提交的证据道。

“是的,我们公司的保安分早晚两班,一共三队保安,轮流休息。”法务专员道。

“被告,你们一个班是多长时间?”女法官问道。

“一个班是十二小时,白班是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六点,扣除一个小时的午饭时间,白班加班三小时;夜班是从晚上六点到次日的早上六点,有一个小时的夜宵时间,加班时长也是三小时,我们在合同中都有约定,规章制度中也有规定。

而且我们已经给过加班费了,每个月都给。”法务专员道。

“原告,你们所说的加班是指那个时段?”女法官疑惑的看向王川。

“原告的加班时间是指白班的午餐时间和夜班的夜宵时间。”王川道。

听完王川的话,法务专员差点被气乐了,心中大骂原告穷疯了吧!

“笑话,中午和午夜吃饭的时间也算加班?”法务专员一脸不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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