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个朋友从我这儿借了一百万,给我打了个借条,说好的用半年,结果到现在都没还。这是借条!”大秃头从兜里掏出一张借条拍在了桌上,然后随着椅子咯吱一声,大秃头坐了下来。
王川拿过借条看了一眼,借条上的借款方和出借方是两个自然人,借款金额一百万元整,利息按照日千分之五计算。
“您有借款凭证吗?”王川问道。
“有啊,我有转账记录。”大秃头又从兜里掏出来一张银行转账记录递了过去。
“您这转账记录上的数额是五十万,您说借了一百万,剩下的五十万转账记录呢?”王川追问道。
“剩下的五十万是现金给的。”大秃头理直气壮道。
“现金?您有证据吗?”王川敏锐的感觉到了此事的不寻常。
现如今银行转账方便快捷,很少有人会使用现金交易,而且五十万的数额不是小数,用现金交易这不是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吗?再说了借出去这么大一笔钱就没想着留个凭证吗?显然大秃头说的有些不符合情理!
“我给的现金,哪有什么证据啊!”大秃头道。
“那您这五十万现金是哪来的?从银行取的?”王川看向大秃头。
“不是,是别人欠我的钱,还我的。”大秃头道。
“那对方的钱是哪来的?”王川追问道。
“我说你这个律师真有意思,人家的钱哪来的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洗黑钱的。
只要借款人和我都认可借款的事就行了呗,怎么这么麻烦!”大秃头有些不耐烦道。
“您别误会哈,现在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案子对证据的审核很严格的,如果只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认可,无法证明借款的事实法院是不支持的。
您这借款,法院最多了支持您转账部分的借款,剩余的五十万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已经交付借款人,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另外,您这借条写的借款利息太高了,利息日千分之五,折合年化百分之一百八十多了,这么高的利息法院不会支持。”王川道。
王川就差说你这是高利贷了!
“噢!那多高的利息法院支持?”大秃头眼珠一转问道。
“目前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民间借贷利率,但是尽管如此,您这借款协议上约定的百分之一百八十多的利率太高了,在那个法院也不会被支持。
我同事之前做过一个民间借贷的案子,法院是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您这案子有可能也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王川解释道。
民间借贷的利率标准一直是个难点,在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前,各地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审判尺度掌握不一,致使律师和借贷双方都搞不清楚到底法院对借款利息的审判尺度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