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民间借贷案件的利息有了统一标准。具体标准为: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院保护;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未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如借款人未支付,法院不保护;如已支付,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该部分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最高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取消了24%年利率,将法院支持的最高民间借贷利率修改为一年期lpr的四倍,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开始实施。
lpr即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为了统一司法机关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修正。
(对民间借贷感兴趣的书友可以就上述规定问问度娘)
“按照你的说法,我这借款要是按照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年化也就百分之十几,太少了!”大秃头道。
“嗯,差不多也就这样。您要委托吗?”王川道。
“委托?我要是委托你帮我办这案子,你能按照借款协议上的约定要回利息吗?”大秃头突然问道。
“不能!”王川摇摇头道:“我说句实话,您这案子给那个律师做,也要不回来这么多利息。”
“所以啊,我委托你有什么用,还不如找几个道上的哥们解决拿钱多!”大秃头说完,收起案件材料向大门外走去。
“那个……您还没交咨询费呢!”王川鼓足了勇气大声道。
“咨询费?你给我解决问题了嘛就要咨询费!”大秃头冷哼一声,头也不回走了出去。
“算啦!王律,别要了!那家伙一看就像是放高利贷的,别惹他们。”张大忽悠规劝道。
王川点了点头,其实他也看出来了,只不过出于习惯,他最后还是问了一句。
次日一早,王川来到所里,万胖子将他叫进了会议室。
“那小院你还要嘛?对方昨天晚上给我打电话了,说是急着用钱,可以再降两万,三十六万。怎么样?”万胖子急切的问道。
“价格还可以,我今天下班前给你信儿。”王川想了想道。
下午老牛提着包,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了办公室。王川一见,急忙跟了进去。
“恭喜主任,大获全胜!又拿下一个客户。”王川笑道。
“你怎么知道的?”老牛得意道。
“看您一脸的喜色,肯定是业务谈成了!”王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