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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冤家聚头(第2 / 2页)

文瑾想到这个,竟然有几分痛快,觉得恶人就该有恶报。

沈隽很谦虚,仔细听文瑾说农事,摸清地里有多少庄稼活,然后和文翰一起,商量雇人和如何统筹安置,最后把计划说给文瑾,十分合理,文瑾忍不住微笑起来。

“回去吧,这里有我们呢。”沈隽给文瑾道。

“好吧。”文瑾笑嘻嘻地摆摆手,放心大胆地回家了,她现在的认为,就是琢磨如何做出好吃的,犒劳有功之臣。

鱼塘里,鱼已经有一斤多了,鲫鱼长得慢,也有七八两,她一道清蒸鲫鱼做菜,再一道鲫鱼猪苓菇炖汤,剥了皮的嫩核桃、杏仁和玉米仁,猕猴桃汁、糖和水,在火上慢慢熬成糊状,浇在上面,又酸又甜,还有股子果香味儿,文瑾很中意这个菜。然后是鱼香丝瓜炒肉丝,鲜炒山笋,等文翰和沈隽回来吃午饭时,桌上已经四菜一汤,外加香喷喷的白米饭,准备齐全了。

“什么好吃的,这么香?”文翰忍不住问道。

“哥哥快洗手啦,过来一尝不就知道了?”

沈隽跟着文翰,一句没说,但见到桌上黄红白绿,又好看又好吃的菜品,还是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他心里暗暗责怪自己,真是越来越没出息,竟然成了个吃货了。

其实,十六七岁的男孩子,正是最能吃的时候,饶是他再淡定,有城府,也拗不过身体的自然反应。

沈隽原来挺爱吃甜食,到了舅舅家,这个爱好只好丢一边,在书院,就更没法说了。文瑾这一道酸甜三鲜,竟然让他想起小时候母亲还在的日子,一口进嘴,那美好的滋味,差点让他哽咽了。

十多年的苦,早就练就沈隽喜怒不形于色,他很快控制了情绪,一口一口慢慢吃起来。

虽然韦氏和钱先诚,一直强调饭桌上不要说话,但执行力度却不大,现在,沈隽吃饭太过优雅,让文瑾和文翰也忍不住沉默起来,抬手动步,也下意识地注重形象。

文瑾没想到,她这么一来,女子的本性暴露无遗,文翰思想里,根深蒂固认为她是男孩,到没多想什么,沈隽却更加确定,眼前这是个妄图把自己埋藏很深的女孩子。

吃过饭,沈隽帮文瑾收拾了饭桌,似乎不经意地问:“你怎么不做溜肥肠了?”

三个多月了,一想起那个味道,他就忍不住口水四溢。

第二天,韦十三帮文瑾早上去买肥肠,碰上了石振宗,他一听沈隽又来了,脸色当时就很不好看:“别忘了让文瑾多做一份,还有我呢。”

侯氏对儿子这么忙的时候,竟然非要去文瑾家吃饭特别不解:“娘知道她做饭好吃,可这么忙,文瑾有时间吗?”

“有,文翰回来了,文瑾就能在家歇歇了。”

“钱秀才可真是个好样的,一点儿读书人的酸架子都没有,回来就帮家里忙乎。”

“嗯,文翰确实挺不错的。”就是那个沈隽,实在讨厌,石振宗在心里嘀咕。

侯氏本来还想说别的,可想到儿子小小年纪,就不得不承担起家庭重任,最后便忍住了。

石振宗到的时候,文翰和沈隽还没回来,文瑾听到外面有人走路,探头看了一眼:“哎呦振宗,正有事找你呢。”

石振宗特别高兴,露出一口白牙:“找我什么事儿?”

“呶,这些菜,是给你家的,帮我拿去吧。”文瑾手脚利落地把一大盘溜肥肠放进藤编提篮,盖上隔离,又放上一盘猪头肉,递给石振宗。

“这篮子好巧。”石振宗忍不住夸了一句。

这是文瑾看到多层食盒时想到的,原理就跟小笼包的蒸笼一样,垒起来放到十字架的提柄里。

石振宗一路走,一路傻笑,没得差点没冒出鼻涕泡来,他觉得,文瑾是看得起他的,不然不会这样做。

侯氏对文瑾这么懂礼,把她当长辈来敬,特别感动,不过,她一时也没礼物来回,便叮咛儿子:“晚上拿些鸭蛋,再捉只鸭子送过去。”

“好的,娘。”

石振宗在掉回头去,文翰和沈隽刚好洗过手,正准备往桌子边上坐。

“振宗来了,快请坐。”文翰热情地道。

沈隽在文翰背后,悄悄用食指抠了一下脸。石振宗脑子里跳出小孩子挖苦别人时说的话——“羞羞羞,把脸抠”,顿时面如火烧,他竭力安慰自己,他沈隽才是来混饭的,自己晚上可是要还礼的,但依然特别不自在,整个吃饭时间,都不如往日那样随意,像上一回那样逼着沈隽吃辣子的事儿,根本想都没脑子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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