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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营州经略(二)(第2 / 2页)

众人正在听吴中佐引征旧事,忽听门外来报,李将军已经入城!冯道大喜,忙率众人赶到都督府衙前,翘以盼。

过不多时,就见李诚中在众军将的前呼后拥下来到,冯道忙领众人上前施礼。

文武相见,好一阵热闹,李诚中知道冯道正在商议对一起契丹人当街杀人的案件后,便想先听一下,于是进了大堂,和众人一道坐了下来。在冯道的示意下,吴中佐再次详述了整起案件的经过,并将自己的判罚推定尽数道来。眼前之人是柳城真正的主人,吴中佐怎肯放过这自荐的大好良机,当下施展浑身本事,只恨不能将毕生所学全部展露。

但他这么一显摆学识,反而听得李诚中一头雾水,可谓弄巧成拙。李诚中越听越晕,毫不客气将他打断,转头向冯道看去,冯道和他搭档了大半年,自然知道他肚子里有几两墨水,微笑着点出一位“降臣”,让那人再次叙述了一番,这次却要简练明了得多。只苦了一旁的吴中佐,他被李诚中打断说话,所受打击之深实在无法形容,他自觉仕途渺茫,不免脸若死灰,呆呆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向李诚中重新解释的这个“降臣”名叫宗亮,是个当街卖字、替人占卦看相并兼写家书的读书人。宗亮年已四十,这辈子混迹市井之中,与最底层的老百姓打交道,说起话来最是好懂。他将吴中佐刚才说的那些话稍加转换,便简单明了得多,其中还习惯性的加上一些信口拈来的趣事,显得十分生动,说到精彩处,令李诚中身后的大老粗军将们都听入神了。

李诚中听完后,问冯道:“可道老弟打算如何判定?”

在李诚中面前,冯道自然不会再有所隐藏,当下正色道:“不分胡汉、不依前例、当循唐律。”

这其实是冯道和李诚中在当初募兵之时形成的共识,只不过那时在军,此刻则在民。按照两人的共识,今后的柳城应当淡化胡汉之分,强调“大唐子民”的概念,因此,在这起案件中便要依据唐律来进行判罚——即不管你是胡人还是汉人,你都是大唐子民,按照唐律,故杀则斩,不论其余。

实际上“大唐子民”的概念就是后世的所谓“国民”概念,对于各民族的处理政策,实行“国民待遇”。无论你是哪个民族,在遇到事情的时候,都按照大唐子民的身份来进行处理,既不优待你,也不鄙薄你。

在李诚中的认知里,强调胡族的独特性应当让位于强调各族的共同性,后世许多针对少数族群的优待政策,其实反而强化了对他们的非认同感,将其从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割裂出来。当然。李诚中不知道自己这种认知是否狭隘,但他既然穿越了,既然成为了柳城说一不二的主人,他当然要按照自己的认知来管理治下之民。

因此,李诚中完全同意冯道的处理原则——不分胡汉、不依前例、当循唐律。当然,作为穿越人士的李诚中强调了一点,就是在判罚执行之前,要尽可能做好宣传,重点在于突出“大唐子民”这一概念。说到这里,李诚中很是欣赏的看了看刚才讲解案情的宗亮,问冯道:“为此,我想成立宣传科,以宗亮为科员,可道觉得是否可行?”

冯道没听说过什么“宣传科”,但从字面意义上却一听就懂,他对宗亮十分赏识,本来就是借机向李诚中进行推荐的,见李诚中同意起用宗亮,当然赞成。冯道这大半年来对李诚中嘴里不停蹦出来新词早已习惯,便不以为意,只不过这个所谓“宣传科”究竟是什么根底,他打算下来之后再好好问问。

能够得到“科员”这个官职,宗亮心里大喜过望,他知道“科员”是冯司士手下第一批文吏中的佼佼者,是准备大用的人才,自己如今能够名列其中,表明他终于摆脱了市井,正式步入柳城的“庙堂”,将来在柳城的仕途必将一片广阔。

一干“降臣”都是羡慕不已,吴中佐更是哀叹连连,他已经琢磨过味儿来了,敢情这位李将军就是个大老粗,自家今天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早知如此,何必耍文,若是也如宗亮一般来点市井言辞,这“科员”一职,哪里还轮得到别人?

只听李诚中又小声问冯道:“刚才那个吴中佐如何?”

冯道回答:“此人学富五车,熟读经史子集,尤擅法典律令,可叹胡人不会使用。”

李诚中道:“我刚才听他说话,似乎是这么回事。干脆成立一个法律科罢,以他为科员,可道你看如何?”

冯道微笑,点头称善。

吴中佐今日心情大起大落,由落又起,沮丧中忽见仕途又重新呈现眼前,顿时激动得无法言语,只觉李将军果有识人之明,可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将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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