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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进阶罡气(第2 / 2页)

庄夏的肉身,经过一番的练气,自身体中提取了不少的精气,如今盘踞在丹田。

这算是初步踏入罡气境界,接下来他还要不断练气,使得自身的雾状精气越来越多,积蓄足够的力量打通全身经脉。

练气需要花费时间,因为身体的精气,只有在身体处于巅峰状态才能提取而出最精粹的精气,而打通经脉也需要不少时间,到了那时,罡气境界也算走完一半了。

这样的精气,或许称为元气更为合适,身体的精华本元。只要打通经脉,便能在运气中自动增长元气。

元气能够反补肉身,以元气蕴养、淬炼肉身,使得肉身再次进步。

而当元气沉淀到一定程度,便可以再度压缩,化为罡气,其凝炼程度远胜元气十倍。

如此,肉身与罡气共同进步,相辅相成,推进之中再次达到一个极限,之后就可以考虑进阶周天境界的事了。

庄夏的肉身何其坚固,一身的气血胜过一般的罡气境界圆满,提取元气的速度迅猛,短短时间便蓄满的整个丹田。

这样的进度,堪比一些初入罡气境界月余的人了,而元气精粹程度更胜数倍。

但这时,庄夏的肉身也开始跌落巅峰,渐渐虚弱了下来,需要修养和进食,才能再次练气。

否则,强行提取肉身的精气而获取元气,那是涸泽而渔的行为,失了根本。

回到家里,疲惫的庄夏喝了杯地乳压了压惊,随即大量的能量涌入身体,略有干涸的肉身快速补充着流失的精气。

不多时,庄夏便回到了巅峰,只是他没有再修炼,静待地乳的精华沉淀为自身所有,避免其直接混杂进入丹田。

没有自身烙印的天地精气,想要自由使用,挥使如臂,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的东西只能算是存放在体内。

什么叫自己的东西?被自己吸收的,并能为我所用才叫自己的东西,元气提取自肉身,有着自身的烙印,这就是自己的。

因此,哪怕庄夏不缺能量,肉身也需要时间沉淀下足够的精气,从而提取出元气。

火火最近在和红桂阿姨学习女红,因为她抱怨自己的手艺太差了,缝制出来的衣服不够好看。

庄夏的大部分衣服都是火火缝制的,还有部分是红桂阿姨所送,相比较一下,差距很是明显。

下定决心的她才会和红桂阿姨学习,以待自己能做出更好看更合身的衣服。

“庄夏,走了,我们该出门了。”姬天鹏前来招呼他。

姬天鹏如今已经二十岁了,去年跨入了罡气境界,以四万斤力气进阶,也算不错了。

原本他的修行速度是没这么快的,不过姒顶天从潜龙城带回了不少蕴灵丹,可以补充肉身境修士的消耗,快速推进修行的速度。

这本来很大一部分是备给庄夏的,但自然是用不上,也就匀给了别的少年。

而且,庄夏更在水源中不时添加灵液,也会偶尔分给一些孩子几个小天寿果,他们的修行速度自然是足够快了。

这些,也算是庄夏给玄武部落的回馈吧。

庄夏自房中走出,姬天鹏很是好奇的发现,竟然没看见庄夏的小媳妇儿。

玄武部落的这一对小夫妻,那可是出了名的,平日里都形影不离。

“看什么看,走了!”庄夏一招手,两人随即离去。

既然已经独立,作为家里的“男人”,庄夏自然需要狩猎,承担家庭的负担。

至于他的实力,那是毋庸置疑的,自那次蚁群入侵之战便已经证明。

跟随着狩猎队穿越了城门,庄夏同他们一起出发了,不多时便步入了丛林。

蛮荒丛林生灵众多,不乏巨兽猛禽,也有着诡异的昆虫植物,但只有面对这蛮荒的严峻考验,人族才能活下来。

大树参天,玄武部落的狩猎队在草丛中穿行着,寻找着自己的猎物。

半个小时过去,他们狩猎到不少小东西,本欲继续狩猎,可当看到一个蜂窝时,他们站住了。

满天飞舞的蜜蜂庄夏看的都头大,似乎,这些人还真打算捅了这个蜂窝。

他很是无奈,这些大人怎么这么调皮呢,蜂窝可不是那么好捅的。

无数一人大小的蜜蜂,要是被它们围住了,少不了被蛰几口,那酸爽,搞不好命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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