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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四章:完美粉碎天才幻想(第2 / 2页)

“昨天我还想说这家伙品行怎么这样,又跑出来攻击别人。现在想来,写文章还真跟品行没什么关系,这个叶不凡还真有两下子。”

“岂止是两下子,神童之名岂是白叫的。人家7岁的时候就出版童话了,这样的天才,一般人哪能相比。”

“哦,对了,那个秋水写的什么文章?”

“还没看。”

“我看这波有些悬,秋水虽然厉害,此前写的小红帽,龟兔赛跑也很不错,有很强的教育意义。但是毕竟这样的童话比较普通,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这篇叶不凡的幻星少年,首先从立意上就比秋水此前写的童话好,而且教育意义也不弱。我觉得,秋水这一次要输。”

“输也正常。估计秋水只是来儿童赛区客串一把的,他真正厉害的是散文。”

“嗯,没错,估计接下来的散文大赛,秋水将横扫所有作者。我倒是很期待,散文大战里面,秋水将写什么样的散文。说起来,已经有三年时间没有见过秋水写的散文了。”

只是,就在这一群作协工作人员不时相互闲聊之时,一位作家却是惊叫一句,

“怎么了,大惊小怪的?”

“秋水已经上传了他的文章。”

“这有什么,上传了就上传了,写的什么童话?”

“不是童话。”

“难道是其他儿童文学作品,短文什么的?”

“也不是。”

“那是什么?”

“一篇文言文。”

“不会吧,文言文,有没有搞错,儿童文学上写文言文?”

“好吧,我还是念给大家听吧。”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能进入作协的大都有些功底,这一篇文章只是一念,心里稍稍翻译之下,很快就知道了意思。而当所有意思明白之后,几乎是所有人都有些失色。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翻译过来,那就是,他的父亲知道儿子天才了不得,是个神童,能写诗赚钱。于是,天天带着他去拜访别人,没事就让儿子写诗,并不让他学习。

这篇文章,说的不正是叶不凡吗?

只是,戏剧性的一幕,却是在后面。

“十二三岁,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邻里曰:“泯然众人矣。”

这句话说的是,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在仲永十二三岁的时候,他的学问已经不能和此前相比。当然,还算有些才华。可是,又过了七年,这个时候仲永已经十八九岁了,但邻里都说,仲永到了现在已经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这是一个天才到普通人的悲剧。

这也是一个自认为有天赋,但却并不学习提高的悲剧。

叶不凡是神童。

仲永也是神童。

叶不凡七岁出版童话。

仲永四岁就能写诗。

众人一惊,纷纷回忆。

当年叶不凡7岁出版童话,简直震惊华国。

14岁成为4星作者,亦小小轰动了一把。

22岁成为5星作家,也算是天才。

可直到现在,叶不凡也仅仅只是比一般的人强一些。并没有当初7岁出版童话之时,那样来得震惊全国。此时此刻,众人都觉得心里波涛翻滚,纷纷向那位念出这一篇文章的作家问道,“这篇文章叫什么名字。”

“伤仲永。”

仲永是他的名字。

关键的不是仲永,而是仲永之前的“伤”。

伤,不是仲永身体受了什么伤害,而是完美的粉碎了无数人对于天才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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