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肖玉蝶则更是一万个不愿意,因为这一天是十七,按以前的协议,是她陪洪仁斌的第一晚。冰@火!中文 她早已作好了陪他的准备。现在,要她让出来给陈雪芹,她怎么会答应?所以当洪仁斌提出“这好不好”的疑问时,肖玉蝶立即接口就说:“对对对,哥最好不同雪芹……”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陈雪莉打断了:“这是什么话?以前说好的,为什么现在又反悔?凤妹的话还算不算数?”
肖玉蝶马上说:“这个家是哥做主,我姐说的不算。以哥的意见为准。”从大道理上来说,肖玉蝶的话没错。常言说:“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在这个家里当家作主的,当然是洪仁斌。可是,洪仁斌以前虽没明明白白说,到雪芹十七岁生日时办。可是那语气不是拒绝的语气呀。
想到这里,陈雪莉气鼓鼓地说:“哥以前也没反对,也是同意的,”说着,她转过头,问洪仁斌,“你还记得吧,你去观山辞年时说没说过,到雪芹十七岁时再办?”那语气,有点咄咄逼人。
当时,陈雪莉要洪仁斌和雪芹当晚圆房,洪仁斌推辞的理由是:雪芹还没有十七岁,不合规矩,他不能违背,给人留下话柄。
面对陈雪莉的质问,洪仁斌不得不说话了:“小莉,你别生气。我当时是说雪芹不足十七岁,不合规矩。没有说在她生日的这一天圆房呀。”其实,当时洪仁斌的意思是,到雪芹十七岁时再商量怎么办,只是当时没有说出来。
肖玉蝶马上找到了反驳的理由:“瞧瞧瞧……连哥都被冤枉!好呀,哼!”那语气,连肖金凤都觉得不对劲,忙制止她:“小蝶!”
陈雪莉一下子站了起来,真生气了:“你想怎么样?告诉你,今天晚上,必须要办!”
肖玉蝶也不是盏省油的灯,针锋相对地吼了起来:“我也告诉你,今天是十七,轮到我陪哥。谁敢去隐月岩试试!”说完,站起身,也不管别人的反应,拉开门,又“砰”地关上,砸出的声音很大,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