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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勋贵之后(第1 / 2页)

汉初,高祖皇帝刘邦登基。

为奖励随他一同征战的将士功臣,前前后后共册封143位列候。

而其中,又有十八人因功勋卓绝,爵位最高,被称之为汉初十八侯。

樊哙,位列第五。

而在他之前,分别时萧何、曹参、张敖和周勃四人。

加之他又是吕后的妹夫,所以在十八侯之中,地位尤为特殊。

只可惜,自樊他广后,舞阳侯一脉便不复存在……

樊胜客,樊哙曾孙。

舞阳侯被除国后,樊哙子孙便定居长陵。

因为,樊哙就葬于此。

樊胜客年二十七岁,承不更爵。

所谓不更,就是不用强行服兵役。不过除兵役之外的徭役和赋税,仍需按时缴纳。

加之樊哙在勋贵中的地位有些尴尬。

他是吕后的妹夫。

虽然在刘姓复国,铲除诸吕的变故中没有被牵连。

太宗皇帝刘恒也没有追究。

可是在勋贵中,着实有点尴尬。

这也是樊他广被冤屈时,勋贵列候没有人站出来求情的缘故。

这也就使得樊胜客的日子,并不好过。

若非他还惦念着光复门楣,说不定早就重操旧业,干起老祖宗屠狗的勾当。

尤其是在他成亲之后,生活日渐拮据。

无奈之下,樊胜客干脆挎弓持刀,干起了猎户的勾当。

时已暮秋,也是狩猎的季节。

等到了入冬以后,一场大雪,再想打猎可就难了。

所以,樊胜客孤身出城,在咸阳原游荡数日,猎杀了足够的猎物之后才返回长陵。

这一回家,他就听说一位皇孙在长陵县外遭遇刺杀。

“是哪位皇孙?”

樊胜客在院子里收势猎物,好奇询问妻子。

他已成亲,并有一子,年方两岁,尚未起大名,只有一个小名,唤作樊阿蒙。

樊阿蒙此时,正坐在樊胜客为他打制的木马上。

双手抓着把手摇晃,嘴巴里还含糊不清的喊着什么,不时还自娱自乐似地笑出声来。

那憨憨的模样,喜煞了樊胜客。

妻子姓仲,祖籍关东,是齐国人。

祖上是齐地巨富,被刘邦迁至长陵。

一眨眼,已是五代。

家族早已破落。

仲氏女正在浆洗衣物。

听闻樊胜客询问,她放下手中衣物,做出思忖之色。

“好像是皇长孙。”

“史皇孙吗?”

“应该是他吧,妾身在家里操持,没怎么出门,所以也说不太清楚。史皇孙是谁?”

仲氏忍不住看着樊胜客,好奇问道。

樊胜客深吸一口气,道:“太子长子,陛下长孙。”

“哇!”

仲氏闻听,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呼。

“不过,皇孙来长陵作甚?”

“想是要祭拜高祖皇帝?”

接下来的工作,会比较血腥。

樊胜客抱起樊阿蒙往屋里走,即便是樊阿蒙啊啊的喊叫,他也不在意。

“良人且在屋中看护阿蒙,待我处理了猎物再说。”

西汉时期,是夫妻之间极为普通的称呼。

妻子可以唤丈夫做良人,也可以称作郎君;而丈夫则称呼妻子良人;家里有点地位的,则会称做‘夫人’。

总之,良人这个称呼不限男女,有点中性的意思。

仲氏知道,樊胜客要解猎物。

她倒是不在意。

嫁给樊胜客多年,血呼刺啦的场景也不是第一次见。

不过,对于婴儿来说,那场面有点不太友好。

她端着洗衣盆,坐在门槛上。

如此一来,即不耽误洗衣,也不能挡住孩子的视线。

樊胜客拎着一条肥狗,挂在了钩子上。

他取出一把尖刀,在磨刀石上磨了几下后,一刀挑开了狗皮,熟练地把皮扒下来,露出血淋淋的身体。

把狗皮放在一旁,他开始剔肉。

骨头可以留下来炖汤,肉可以卖给本地屠户,狗皮鞣制一下,也能换钱。

就是这内脏……

不好处理!

或者说,他不会处理。

这不是樊胜客第一次剔骨解肉,所以非常熟练。

“这个时节,前不前后不后的,祭拜个甚。”

“那你说,他来干嘛。”

“我怎么知道。”

樊胜客一边和仲氏聊天,一只狗就处理妥当。

他把内脏丢进一个木盆里,然后把肉和骨头分开置放,转身又拎了一只猎物过来。

“不过有人竟然刺杀皇长孙,倒是胆子不小。”

“可不是,妾身听说,皇长孙的扈从都死了,只剩下一个护卫。”

“这么惨烈?”

“何止啊,当日长陵县去搬运尸体的时候,妾身偷偷过去看了一眼。那些刺客,有几十人,还有人骑着马。妾身听说,皇长孙还亲手杀了几个刺客,凶的很。”

“哈,高祖皇帝芒砀山斩蛇起事,一生征战,大大小小战事经历上百次,何等英雄。皇长孙乃高祖皇帝之后,又岂是等闲?不过,他敢杀人,这胆气却了不得。”

能打是一回事。

敢不敢打,是另一回事。

樊胜客曾给一些勋贵子弟做过向导。

当然,对方并不清楚他的身世。

一个个吹的很厉害,而且也确实有练过。

但真让他们上阵的时候,很多勋贵子弟腿都是软的,连弓都拉不开。

如果从这个角度,皇长孙倒是个人物。

他突然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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