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参与研究的人,都根据其贡献评估,给予股份份额。彻底放开研究科研,这样整个社会才会有创造力,只有创造才能推动整个大汉国的发展,靠假大空只能让大汉国衰落,这些决策让大汉进入了自由化的市场私有经济模式,正式拉开了市场经济体制。
随后很多公司开始上市,建立了首个大汉股票交易所。赵云则让甄逸开了第一家股票开户公司,合众证券公司。不是t+1模式,是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可以买,也可以随时卖。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
没有任何限制,没有任何条件,人人都可以自由买卖,市场交给自由。由于赵云有前世的经历,提前制订了股票法。
其中规定上市公司从股民手中融了多少资,必须向股民分多少钱的红。分完红,还完债之后,大股东才能有资格卖出自已持有的股票,才允许减持股票!分红的钱来自公司利润,这就让企业只能用心做好实业,否则自己永远不能减持自家的股票,与股民一起同患难。
在历史上众多杰出的能人志士的指引下,各部门的公职人员安排、选举和考核工作都进行得相当顺利,从而确保了各项事务的顺利开展。
以司法考试为例,它通过考核法官的公正判断能力,如正当防卫和过当防卫的界限,来强调司法从业者应当理解并坚守“不存在防卫过当”的理念,为真正的善良打开一扇窗,同时为真正的恶行关闭一扇门。
比如在处理扶老人事件上,我们的态度很明确:扶助行为本身就是善的体现。即使老人进行讹诈,也不能因此判定善行有罪。
如果证据确凿显示老人存在讹诈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丧尽天良的邪恶表现,应当严格执法,给予相应的惩罚,比如判决其从事煤矿劳动以示惩戒。
对于那些欺负老人、抢夺他们财物的执法者或其他人员,我们同样视为丧尽天良的邪恶之人。无论其行为是否临时起意,我们都应当依法严惩,不容姑息,判决他们去从事挖矿等劳动,以体现法律对邪恶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大法官任嘏与司法部长陈昱皆为疾恶如仇之人,在赵云的举荐之下,陈登、高柔、于禁、王匡、满宠、是仪、董和、司马芝、徐宣、桓阶、王朗、羊续、袁涣、杜预等清正廉明之士悉数进入法院或司法部任职。
当然,如果遇到个别不公正的法官,还有陪审团制度作为保障。嫌疑人认为法官的判决不公正时,立即可以申请陪审团制度,当陪审团成员面临这种情况时,他们肯定会站出来维护正义。
就这样,整个大汉仿佛拨开了云雾,阳光终于照进来了。
三个月后,宪法条例在国会全部通过,同时大汉洛阳烈士陵园也建成,赵云带领所有政府职员前往祭奠。在那里,所有的文武要员都在烈士陵园宣誓拥护《大汉合众国宣言》和《大汉合众国宪法》。
赵云深情地说道:“我们将永远捍卫宪法,因为这就是捍卫所有大汉公民的平等权利。如果未来大汉遍地都是贪污犯,黑暗程度甚于以往任何朝代,那么我们都将是有罪的。我们必须对得起这些烈士,对得起他们的军魂。
他们为之战斗和牺牲,是为了不再受到专制独裁的迫害,为了不再遭受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待遇,为了不再被剥削和压迫。
他们牺牲,是为了他们的家人和孩子能够过上充满尊严和幸福的生活,而不是为了他们的孩子在学校吃腐肉烂菜,给位司法职员,如果遇到丧尽天良的恶,要彻底查,要重判,虽然我们大汉合众国没有了死刑,极刑,但是要让他们余生永远在最恶劣的环境中劳动赎罪。
诸位,请你们都回想一下,你们当初是为了什么参军的?你们又是为了什么选择从军或从政的?难道是为了升官发财吗?
我明确的告诉大家,大汉宪法和现有的制度,将永远不可能再有做官是为了发财这一条路,做公职人员,就是为公民服务的,所有公职人员必须公开财产,我现在提出并签署总统第一条法令,提交到国会表决,若表决通过,截止今天为止,没有公开财产的公职人员,一律将由国会提出解雇,并由司法部介入调查,如果出现违法贪污腐败者将由交由最高法院判决。
以后若要从事公职人员,首先第一条满足条件就是公开财产。公开财产并不仅限于公职人员本人,还包括其配偶和抚养子女的有关情况。必须上报纸公开,接受所有人的监督。
我们的宪法庄严承诺,通过保障所有俸禄及公民福利,每一位大汉公民都将远离饥饿的威胁。宪法确保每个公民通过工作所得能维持一家三四口人的温饱生活。将来还会更进一步,大汉公民福利保障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多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