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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我的理想(第1 / 2页)

八月二十六日,尉迟宝琪率部返回长安城,他此次出城遇敌,并且率部击退突厥侦骑的事情提前被传回了长安城,回到军中之后,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特下令嘉勉,为其记功,获封从七品武散官翊麾校尉,而这个官职,却是尉迟宝琪实打实靠着军功挣得的,而不是靠着老爹的荫庇所获,比起一般勋贵子弟获取的官职要强的太多了。

这下把尉迟宝琪这个夯货给乐得不轻,这次一旦突厥大军退去之后,他再见长安城之中那些纨绔的时候,便有得他吹嘘的东西了,就这个翊麾校尉,就能让那帮纨绔馋的流口水了。

并且对其麾下士卒皆给予了重赏,斩获的突厥人的人头也被悬于城门之上扬威示众。

而徐淼再次坚决否认了他手刃过一个突厥大将的功劳,将那个斩首之功,分给了老张和两个救他的伤卒,只领了两贯赏钱,除此之外对其它功劳一概不取。

他这种做法,更是获得了老王等活下来的三个尉迟家的老军的尊重,同时连带两个队正也都对徐淼刮目相看,尉迟宝琪更是把徐淼视为了莫逆之交,直接就把他获得的十贯赏钱,送给了徐淼。

按照尉迟宝琪的话说,那就是徐淼功劳可以不要,但是赏钱却不能不要,这十贯钱他如果不接,那就是不把他尉迟宝琪当朋友了。

于是徐淼这才“勉为其难”的收下了这十贯钱,但是尉迟宝琪这个夯货,又怎么知道徐淼真正拒绝承认军功的原因呢?

这种在别人眼里,求都求不来的军功,在徐淼眼里却屁都不算一个,因为他压根就没打算混什么军旅,当什么军官来博一个前程。

自从他在这具身躯之中得以重生之后,他便早已拿定了主意,这辈子准备凭着他的本事,随随便便赚些“小钱”,不求富可敌国,马马虎虎够他挥霍几辈子就行,然后舒舒服服的当个闲人,纨绔也罢,地主也行,只要不吃苦就行。

然后随随便便再娶几个漂亮的妻妾,不用太多,三五七个就凑合,给他生几个儿子闺女逗着玩儿,等有朝一日死之前,把家产一分,花开枝散,儿子闺女爱咋咋地,他才不要当什么官,把自己累的跟狗似得,还要提心吊胆的担心一不小心开罪上峰,或者惹了李二这个皇帝不高兴,给他来个抄家灭祖,亦或是发配岭南的下场。

在李二的时代,想要干点大事,那是门都没有!李二就是一头洪荒之中爬出的暴龙,无论是从威信还是智商乃至是魄力,甚至是包括狠毒,放眼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都属于一等一的强人。

所以既然他有幸被扔到了这个时代,他丝毫不认为自己能在李二这头暴龙的统治下,掀起什么浪花!既然这样,那就干脆不如老老实实的当个顺民,借着李二的东风,凭着自己后世所学,在大唐发点小财,享受李二为这个国家带来的贞观盛世,当一个彻头彻尾的闲人,把这辈子舒舒服服的过完,那就再好不过了。

要不是阴差阳错被李世勣的族人坑了的话,他打死都不会吃饱了撑的跑到长安城给李二当苦力。

现在他误打误撞的砍死了个突厥人,这是正儿八经的战功,而他暂时又在军中效力,如果报上去,那么铁定是要受赏的,最大的可能就是给他一个正儿八经的军职,那么他就真的成了个军汉了,想不干都不成!

这不符合他的理想,更不符合他对自己的人生规划,所以他这才大义凛然的推掉这个军功,把军功让给了死去的老张和另外两个伤卒,既报答了他们救命之恩,又显得他为人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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