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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小金宝

“那时候不叫南京路,叫大马路。事情有一半就发生在大马路旁边。要我说,我还是喜欢上海的那些旧名字,一开口就是大上海的味道。有些东西新的招人喜欢,有些就不一样了。

就说名字,不管是人名还是地名,总是旧的好。旧的有意思,有嚼头,见得了世面。旧名字不显山不露水,风风雨雨、朝朝代代全在里头,掐一掐全是故事。名字一换香火就断了,听在耳朵里再也不是那么回事了。

我是怎么到上海来的?全是命。你要相信命。多少人在做上海梦,他们的梦埋进了黄土,深更半夜变成了鬼火还在往上海冲。

可我十四岁就成‘小赤佬’了。叫‘赤佬’是上海骂人的话,不好听。话要反过来说,你不到上海你能成为小赤佬?谁不想上大上海?十里洋场呐!可你来得了吗?来不了。老天爷不给你洋饭碗,你来了也活不下去,你连路都不会走。

那时候上海人是怎么说的?‘汽车当中走,马路如虎口。’喇叭一响,你还没有还过神来,汽车的前轮就把你吞了,后轮子再慢慢把你屙出来。你的小命就让老虎吃掉喽。

我扯远了。上了岁数就这样,说出去的话撒大网都捞不回来——我怎么来到大上海的?还不就是那个女人。”

钱家文保持着一个姿势,一动不动的往下读。

才只是读几行,他便这篇小说那细腻如钩的文笔勾了进去。

光是第一章的一万多字,钱家文就看了将近半个小时。

没办法,语言太妙,金句太多,以至于某些段落他要反复观摩。

比如介绍全文的女主角小金宝,江弦尖酸而刻薄的评价说:“男人越是有了身份、有了地位就越是贱,人人顺着他,他觉得没劲,有人敢对他横着过来,他反而上瘾了。男人就希望天下的女人都像螃蟹,横着冲了他过来。”

这读起来就有了一种《铜钱街》的味道,作者时时刻刻都在毒舌的嘲讽。

这也很符合上海的戏谑味儿,阅读起来,自身仿佛也身处那充满诱惑的氛围之中,周围紫色金光、琉靡莹莹、韵味醇厚。

下文仍旧保持了前文的风格。

小金宝这个舞女,她不是唐老爷的妻,也不是妾,老爷只是钱包了她。

这么多年来,小金宝一直叫喊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贴身丫头,换掉五六个,没一个合她的意,最后唐老爷无奈,只好照她的意思,给她找了个“小公鸡”,也就是“我”——唐臭蛋。

“我”来上海,原本想伺候老爷,结果被二管家带到小金宝身边,第一章讲的就是这个,短短一章,江弦写了很多角色,唐老爷、二管家、小金宝、女佣人。

唐老爷是上海帮会头子,女佣人是个舌头被割了的马脸女人。

相对而言,二管家和小金宝两个人让钱家文印象更深刻。

二管家是个人精,是唐臭蛋的二叔,伺候人的本事他信手拈来。

至于小金宝这个舞女.

钱家文光是看着都有点血脉喷张。

江弦太会写女人了,他把小金宝媚到骨子里那个感觉完全写出来了。

[她的长发歪在一边,零零挂挂,在一阵欢呼中,她把两片红唇就到麦克风前。

她的歌声和她的腰肢一样摇摆不定,歌词我听不清楚,只有一句有个大概,“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

这句话小金宝唱了十几遍,整个大厅里就听见她一个人在哼,“假正经,你这个假正经.”]

小金宝这个角色,举手投足之间都是狐狸精一样的骚媚劲儿,她也真跟狐狸精似得机灵到骨子里,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瞒不过她的眼睛。

可江弦着墨的时候,毫不吝啬的说她蠢,直接将悲剧色彩赋予了她,说她就是命好,别人作践她,她自己也作践自己,但这些都没事,一有人对她好,灭顶之灾就来了,她就这个命。

钱家文既然任职文艺部编辑,自身文学素质当然不低。

在他简单阅读过开头章以后,江弦的《摇啊摇,摇到外婆桥》这篇小说给他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有很强的通俗文学色彩。

但他又没办法说这是通俗文学。

毕竟江弦那堪称细腻的文笔完美的弥补了小说的艺术性。

在通俗小说之中基本见不到他这种水平的描写,在很多文学小说当中也算得上是翘楚。

钱家文并不是专业的文学期刊编辑,在他看来,近似于通俗文学的属性并不会给这篇小说扣分,反而会因为《外婆桥》剧情的跌宕,使得这篇小说读起来更加的有趣味。

火车到站,钱家文的小说仍旧没有看完,他一阵意兴阑珊,匆匆忙忙捧着81年第六期《收获》下了火车,边走边看了一截儿,才想起自己的行李还在火车上面。

“录音!”

他一拍脑门,看小说看的太入迷,差点就把关山倾注心血制成的录音带给忘在火车上。

万幸,行李没被别人提走,赶在火车发动之前,他拎着行李从火车上面下来。

这下钱家文是再也不敢打开那册《收获》了,生怕自己又看了进去,误了台里的大事儿。

他忍着心底对后续剧情猫抓的般的痒意,来到单位,把录音带交给同事,这才一屁股坐在座位上,急不可耐的翻开《收获》继续往下看。

随着目光接触文字,耳边叮铃一声。

眼前只余下十里洋场酒杯碰撞,醉眼朦胧,江南水乡屋檐风铃,桨声灯影。

小说的后续剧情也继续保持着前文的风格。

小金宝和唐老爷手下的宋约翰暗中有染,宋约翰则暗暗计划着利用唐老爷和余胖子之间的纠纷取而代之,唐老爷和余胖子的冲突越发激烈,最后就连一直教唐臭蛋做事的二管家也为了保护唐老爷而死。

小说读到一半左右的位置,唐臭蛋和小金宝被唐老爷送去了乡下,扰乱了一对孤寡母女桂嫂和阿娇的平静生活。

最后的博弈写的不算深,本以为胜券在握的宋约翰功亏一篑,桂嫂被灭口,大获全胜的唐老爷想带回阿娇栽培为下一个小金宝,他也饶了小金宝一命,小金宝却出于对爱情和人性的双重绝望,选择了自杀身亡。

在小说的最后,“我”的脚被阿牛捆上,拴到了船帆上,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

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

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

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

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

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

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

阿娇并了脚尖,撒了娇说:“唱歌。”

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说我好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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