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里被吴厌杀死的村民们已经开始发臭腐烂,村里满是蝇虫,但丝毫不影响二人。
他们越吃越香、越吃越沉醉。
吴厌对于食物的色香味并没有什么刻意追求,但美味的食物,似乎总能让他腹中更好受一些,因此他不知不觉间也摸索出了一套不算高明、却也令人惊叹的厨艺。但他本人在吃饭时,却并不给人一种“享受食物”的感觉。
他吃得很快,双手并用、风卷残云,就像是流浪汉在扒着别人施舍的剩饭。
而傻女人……竟与他一致无二。
她同样吃得非常快,她甚至不会用筷子,那筷子在她手中根本就是两支竹签,当这两支竹签无法将东西串起时,她便会直接上手,哪怕抓得满手油腻也不在乎,甚至会将手伸进肉汤中、捞出猪腿肉。
而那浸泡了她脏兮兮的手的肉汤……也丝毫不影响吴厌的食欲,他仍会抱起汤碗,大口狂饮。
“嗝……”
傻女人放下筷子,用油腻的手抱着被食物撑圆的腹部,满足地打了个大嗝。
吴厌也长呼了一口气。
这顿饭,并非他这些年吃得最多的一顿,但却是最满足的一顿。
他看着那傻女人,看着她意犹未尽地舔着碗底汤汁,忽然心中狠狠一动。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
即使是面对最危险的目标,他心脏也不曾跳得如此快。
即使是面对捉摸不定的尊上,他也不曾有过这样惘然。
即使是最饥饿、最痛苦的时候,他也不曾这样恐慌。
他忽然觉得,如果今后再见不到这个女人、再无法与她一起共餐,会是件非常非常难受的事。
而且没有自己,她还能吃上这样的饭菜吗?
“你叫什么名字?”
吴厌忽然问道。
傻女人抬头看向他,美丽的大眼中满是迷茫。
吴厌见她不答,又问:“别人是怎么称呼你的?”
“别人,称呼……”傻女人忽然咧嘴笑了起来:“傻婆娘,死女人,傻子……但他们都说得不对!我叫妹妹!”
吴厌看着她,不觉得竟有些痴了。
傻女人面容清秀,削瘦而白净的脸庞宛若精致的瓷器;她的眼睛大而空洞,透着一股无邪的痴傻。
此刻,她吃得满脸油腻,嘴角挂着食物残渣,却依旧笑得傻傻甜甜,如同一个纯真的孩童,让人心生怜爱。
怜爱……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今后,你要有自己的名字。”
吴厌忽然道:“伱姓什么?”
“姓?姓是什么?”傻女人歪着脑袋问道,心思却不在这里,她注意到了桌上一支猪骨头,上边还有没啃完的肉,于是欢天喜地地捡起了那猪骨。
“姓……”
吴厌目光微晃,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
那时他已经没有了家,流落街头。
在街边,为了抢一个发臭的馒头,他与一群乞丐打得你死我活。
他身材瘦小、没有力气,但不怕痛,眼中只有那个臭烘烘的馒头,他只知道,这些人在阻止自己填饱肚子。
于是他任由那些乞丐的拳脚落在自己身上,不管拍在自己后脑上的是砖头还是木棍、不管身上流了多少血,他只是平静将一根折断的、有尖刺的木棍,往这些乞丐身上刺去。
路人见了血,惊叫着跑开。
吴厌却满意了,他迈过那些死去的乞丐,坐到墙角,有些虚弱地捡起馒头开始吃。
吃了一口后,他发现这馒头有些太硬,于是用它蘸了蘸自己身上淌出的血,将馒头泡软后,开心地吃了起来。
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了他身前,挡住了屋檐上投下的阳光。
“跟我走,你能吃上饭。”这人说道。
吴厌眼睛亮了,他用力啃着馒头,问道:“那我要做什么?”
高大的身影低头看了看地上那些乞丐们的尸体,平静道:“和你刚刚做的事一样。”
吴厌想了想,觉得这很简单。
于是他用力点了点头。
那高大的身影嗯了一声,淡淡道:“既然这样,你要有一个名字。”
“今日赐你吴姓,非天非命,唯我所愿。从今往后,你便是我的刀,无情无心,厌弃凡尘。”
……
吴厌抬起头,傻女人道:“姓,不过一符号,你喜欢什么,便姓什么吧。”
傻女人啃着猪骨头,眨了眨眼:“那就姓猪!”
“猪……”
吴厌看着她,缓缓道:“你说你叫妹妹,又姓猪,那就叫朱梅吧。”
“以后,跟我走,你能吃上饭。”
“跟你走?”傻女人……又或者是朱梅,她眼睛一亮,抬了起头:“那,我需要做什么?”
吴厌平静地抬起眼皮,一字一句道:“你,什么也不需要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