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道途·【真理】
“我瞧瞧这么多吃的?”
当阿尔南推开门,走进“客厅”时,轻轻笑了起来。
原本长期堆满杂物的长桌拼在一起,上面裹了层锡纸,堆满各式食物,虽然绝大部分都是速食或预制品,但仍加热后的腾腾香气,仍令人不由食指大动。
“哈罗德把一些东西重新加工了一下,喏,比如那一锅罐头炖菜。”不远处,闪星伸了个懒腰:“您知道的,这家伙就喜欢做这些。他可是专门调得口味,保证您也能吃。”
“那待会我就不客气了。”
没有说“其实不用顾忌我身体”这种话,阿尔南咳嗽了几声,微笑道:“临行前的宴会,怎么可以错过。”
另一边的武器架旁,雀目仍在仔细检查着自己的武器,那柄名为【great war(巨大战争)】的重型高斯狙击枪。
某种意义上,论及单次杀伤力,雀目是整个帕洛瑟启明者中最高的。
“巨大战争”有两种使用模式,一种是携带型,一种是阵地型。前者就是雀目平时使用的模式,便于行动,可以快速收起,转移阻击地点。
而第二种模式,则需要提前将“巨大战争”完全展开,以支架嵌入地面,同时加装“供能增强电池”、“二次加速电磁线圈组”等增强模块,化作一柄全长超过两米、不折不扣的可怖战争兵器。
一击足以击坠一座重型武装穿梭机。
至于个体,除非特化过防御能力,否则正面命中,三级单位绝对无法抵挡——丹尼斯和他的那具“光锥”在这种攻击前,一身装甲不会比纸糊强出多少。
缺点则是只有一击。
完全展开后,“巨大战争”想再次开火或者收起转移,都需要不短的时间——而这个时间,足够敌人追溯锁定位置,发起反击了。
不过,作为道途【真理】的第一环灵能者,雀目的灵能技艺能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点。
道途并非凭空诞生的。
——据说,最初的【超越】源于人对猛兽的畏惧,以及.渴望。
面对猛兽的凶狠利齿、矫健肌肉、厚实鳞甲,大部分的人畏惧,乃至将其视做所谓的“图腾”,献上血食与祭祀,以此妄图取得前者的庇护。
但也有人选择了另一条路。
猛兽的利爪锋利,我等便打磨自己的牙齿,要比前者更加锋利,猛兽的肌肉强壮,我等便日复一日锤炼自身,要比前者更加强壮,猛兽的皮毛与鳞甲坚韧厚实,我等便同样磨炼自身皮肤,要比前者更加坚不可摧!
苍鹰翱翔于天穹,那我等便也长出羽翅,巨鲸吞吐四方、横绝宇内,那我等便同样化身巨人,既然地龙能一分为二不死,断肢重生,我等便没理由做不到!
模仿,吞噬,演化
——直至最终,完全【超越】对方!
最初是普通野兽,然后是灵能幻兽,再之后,则是超越与超越之间、超越与其它道途灵能者之间的厮杀,超越一切万物,永无止境的攀升,矗立于此世之最顶点。
【真理】同样如此。
这个世界是存在“先天灵能”的,就像有人天生能聆听他人内心,一些野兽天生可驾驭远超同族的非凡之力,呼风唤雨,巨力自愈。
前者称为“敏感者”,后者称为“幻兽”。
当然,以现在的定义,不入道途的话,这些全部归于“类灵能能力”。
倘若一个人先天就能驾驭气流,实现飞行,那么对他来说,这就是无可争议、非常自然的事情。
——你们告诉我,人是不会飞的?难道是自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