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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玩个小项目(第2 / 2页)

林苏和杨知府同时大惊失色。

封魔之地?那可是整个大苍的禁忌。

千年前,大苍刚刚建国,开国君王姬升出身最强大的修行宗门剑门,交游广阔,建国大典,两百仙宗齐齐祝贺,那个时候的大苍,也是历史上最强盛的大苍。

但即便是这样的大苍,依然抵挡不住魔族的入侵。

因为魔族远比今天更强大。

那个时候的魔族,最强大的核心是一支叫黑骨魔族的魔族皇族,这种魔人与正常人类外表无异,唯独骨头是黑色的,这种黑色的骨头给他们提供了强大的力量和恐怖的再生之力,哪怕四肢俱断,也能快速重新生长,这样的黑骨魔族在战场上,是所有敌人的恶梦。

建国第十年,魔族突破血雨关,一路长驱直入,所到之处,血雨横飞,生灵涂炭。

大苍君王姬升大怒,升天台上击响护国神钟,大苍境内七支铁血军队出动,八十仙宗出动,与入侵的魔族展开了一场血战,这一战之惨烈,史书上的记载是:开国浩劫,史无前例!

最终的结果是,七支铁血军队,打得只剩下区区十万人。

八十仙宗,尽皆灭门。

魔军如此势不可挡,其余仙宗人人自危,不敢再出,刚刚建国十年的大苍,即将崩灭,国君姬升重返师门剑门,向师门承诺,如师门愿意为大苍一战,他,姬升,弃皇位,重归剑门,永不入红尘半步。

姬升,原本就是道门不世出的天才,他当日离开道门,掌教师尊吐血五斗,长叹剑门无望,此刻,姬升承诺重归剑门,打动了掌教师尊。

剑门掌教独孤世率领三千弟子下剑门,与黑幽皇带领的黑骨魔族一场血战,用封天剑封印黑骨魔族,而剑门三千英杰,也全军覆没,无一人返回剑门。

大苍得以保全。

但开国之君却已永绝红尘之外。

剑门三千高手下山济世,无一人回山,排名大苍三百仙宗首位的剑门实力凋零,从此封山。

这就是黑骨魔族……

他们封印之地,就是封魔之地,大苍开国之君留下祖训,任何人,胆敢启封封魔之地者,人人得而诛之,定为大苍铁则第一条。

而如今,秦放翁,居然想用地邪水消除封魔之地的道家封印?

这如果属实,秦家上下,别说九族,九百族都该诛!

可惜,周三并不知道封魔之地在何处。

整个大苍,几乎也无人知道。

封天剑封印,并非世俗的那种封印,甚至很多人都说,这封魔之地其实不在人世间,而是在另一片空间。

知府后花园,杨知府久久沉吟:“秦放翁,真的敢做出这种事?”

林苏道:“如果说别的高官跟魔族勾结,我兴许不信,但秦家,真的难说……需要知道当日我父亲在南境之时,杀了秦放翁的侄子,此人就是与魔族勾结的。”

也正因为定南侯杀了秦放翁的侄子,秦放翁才与张文远他们一起,设局害死了林定南。

林家跟秦家的血海深仇,起因就在这里。

杨知府道:“事关重大,要不要我来写个奏折,将此事呈报陛下?”

别的事情,陛下可能不会管,但涉及封魔之地,陛下岂能不管?需要知道,开国君王姬升最痛恨的就是黑骨魔族,姬升可是陛下的直系祖先。

“你呈报当然是必要的,审出了这样的大消息,你必须呈报。否则,将来你承担不起后果。”

“纵然呈报,我预计也会不了了之,秦放翁绝不会承认,空口白话的,也没人相信。”

“是!除非找到其他的证据……你分析下,封魔之地,谁最有可能知晓相关的线索?”

“剑门!”

当然是剑门,剑门三千高手下山,一战而尽灭,直接将一个顶级的仙宗几乎覆灭掉,如此惨痛的记忆,剑门自然是深刻的,而且封天剑也是剑门的,如果说当世还有人知道封天剑真正的秘密,非剑门莫属。

但问题是,剑门失去顶级力量之后,也封山了,仙宗封山,跟传统意义上的封山截然不同,仙宗封山,你基本上找不着,他们可能以某种神奇的阵法将山门隐藏了起来,有可能完全解散,再无此门。

毕竟千年时间,还是太长了。

“剑门现在未必存在,还有一个势力,倒也不妨打听打听。”

林苏道:“你说。”

“佛门!相传千年前剑门掌教独孤世出山之前,曾到灵隐寺与里面的一个老僧谈了三天,老僧给过他一个谒语。这老僧这个谒语,如果尚保存在灵隐寺,或许能够凭此谒语,找出其中的玄机。”

林苏站了起来:“今日已是七月二十八,三天后就是八月初一了,我要去京城监察司正式上任,正好走一遍灵隐寺。”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林苏接收了从妖族总部发过来的几千斤花种和几万株桂花苗,这些东西直接送到义水北滩,那边的大生产一启动就是一天一个样,十万劳力齐动手,什么事情都快。

一条大路已经建成,这是江滩搞工程的惯例也是经验,公路通了,物资运得快,工程进度也就更快。

荒地平了,荒草都做成了草木灰,在那边建了个烧碱车间,这碱运回林府后院,又变成了肥皂,必须得说,丁海就是个狗鼻子,他第一个找到新产品的消息,立刻就过来了,如果以前暗夜在,他肯定找暗夜,暗夜不在,他只能找陈姐,陈姐手轻轻一挥,这事儿交给崔莺了,你找她去。

崔莺体验了一把作为林家人的荣耀,这么大的老板在她面前讨好她,她开的价,丁海不还价还开心地笑,目前肥皂厂的产量还不大,这点产量,丁海一个人全包都嫌少,生意做到这份上,那真是太容易了。

协议一签,代表着正式生效。

崔莺激动地拿着协议来找绿衣:“姐姐,谈成了,普通肥皂每块一钱银子,香皂两钱,他都没还价。而且他说了,越多越好,哪怕每天一万块,他都要……”

绿衣轻轻一笑:“他跟林家打交道,哪次不是这样?”

对这协议都没看。

崔莺轻轻喘息:“可是……可是这价格,这价格是不是有点太高了,咱们做这肥皂一块最多一分银子,卖一两钱,翻了十倍都不止……我都有点心虚。”

绿衣将手中的书放下,决定跟这个新来的姐妹上堂课。

妹妹啊,产品的价格不是这么算的,我手中这白玉瓷杯在市场上卖五两银子一个,它的成本是多少?一分银子都不到!

值钱的是什么?是泥土还是人工?都不是!

是技术!

这肥皂也是这样,值钱的不是猪油和草木灰,值钱的是技术。

这些肥皂目前产量还低得很,能用得起它的,只能是高门大户,那些人是在乎钱的主吗?不是,他们在乎的是生活品质,同一档次的贵人,都会攀比的,有一个人用香皂洗澡,其他人用灰石就会觉得丢人。还不想法设法去买香皂?……丁海从咱们这里拿货,一钱银子一块,送到京城搞不好就是一两银子一块了,你担心他没钱赚?这老货黑得象驴,精得象猴,这一年多来,从林家赚的钱,可以买下几座海宁楼……

这番话,彻底颠覆了崔莺关于商业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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