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15年底,海军部便获得了财政部的批准,可以建造1艘试验型战列舰,其部分设计方案拥有25~26.5节的设计航速,而杰里科与贝蒂反馈的意见都是并不需要这种中速设计。
理由是显而易见的:当时他们正在担心德国人的新战列巡洋舰,情报中声称其航速30节,配备385mm主炮。若以此为目标,则rn当时手头不具备能与之对抗的主力舰,这1位置本应由挤占了战列巡洋舰位置的qe级承担,即按英国战列巡洋舰的正常发展路线,虎号之后的战列巡洋舰将拥有15吋主炮,至少30节航速和强于虎号的防护,也就是所谓的super tiger,足以对抗情报中的德国战列巡洋舰。
因此,挤占战列巡洋舰资源的中速主力舰是对战列巡洋舰部队的削弱而非加强,同时对于战列舰舰队也是处于尴尬的地位。
而这也就直接影响到了皇家海军在远东的防御战略——新加坡战略,由贝蒂主导制定的该计划的核心即是“让优势战列巡洋舰机动部队驻守新加坡,发挥高速舰队的牵制和威慑作用,直到战列舰队抵达远东。”,在此过程中,皇家海军需要在保存己方战列巡洋舰力量的前提下,对中国的战列巡洋舰尽可能的进行打击。
在这种情况下,26节的战列舰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若中速16英寸战舰与其他英国战列巡洋舰集中使用来对抗中国的前卫舰队,则限制了英国战列巡洋舰的航速,尽管对中国的战列巡洋舰构成兵力与火力上的优势,但若需追击就要甩开这两艘16英寸舰,等于它们发挥不出作用。
还不如建造1型防护更好、火力更强的战列舰,这样给予敌人的威慑毫无疑问会更大。
故而,在条约签订后,海军部先决定了华盛顿条约内的3艘3.5万吨主力舰将会是战列舰,而非战列巡洋舰,然后便有了o3系列设计,也即纳尔逊级的基础,至于16英寸炮则是贝蒂专门要求的。
也正因如此,当航速达25~26节的l系列方案被认为舰型过大时,新的m系列方案毫不犹豫地将航速削减到23节。
航速带来交战主动权,对于新加坡战略之下处于兵力劣势的英国高速主力舰队来说,主动权更是极端重要,绝非那点火炮口径差别带来的战术优势可以弥补的。
然而,对于中国来说,这型中速舰就有用了。
对于中国来说,为了在未来的可能出现的舰队决战中取得优势,自然要尽可能地削弱英国战列巡洋舰部队,因此国防军最初准备建造6艘高速重型战列巡洋舰,以此来对皇家海军的战列巡洋舰舰队保持1定优势。
实际上,在最初制定的“5十万吨计划”时候,海军部曾提出十艘战列舰、十2艘战列巡洋舰的超级大舰队计划。
而这正是为了应对1911年的rn为ran制定的海军计划,当时,皇家海军有10艘战列巡洋舰,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各有1艘,财力丰厚的澳大利亚还将继续建造7艘,届时整个太平洋上就会上演1场2十几艘战列巡洋舰满地跑的奇观。
而随着英国无力维持局面,国防军也就转向了高速战列舰的方向,尽管最初建造时的出发点是为了在战列舰决战中保持航速优势,但当国防军察觉到皇家海军的战略变化之后,1个新的计划也就此出现——
国防军将利用战列巡洋舰部队来诱使英国战列巡洋舰深入,为己方优势的主力舰兵力创造交战条件,航速介于战列巡洋舰与战列舰之间的河南级这1类的中速战列舰将发挥关键性作用。
简单来说,若国防军想发挥兵力优势,则战列巡洋舰舰队不能过分前出,否则前者会在战列舰队能投入交战之前就有可能遭到沉重打击,但发挥兵力优势的大前提是情报优势,又需要战列巡洋舰舰队尽可能前出,而河南级的航速与战斗力能有效地平衡这种互相矛盾的需求,充当2者之间的连接器。
再不济,也可以去逮澳大利亚号和新西兰号,虽然有点大炮打蚊子的嫌疑。
当然,这些计划都有两个前提,第1是皇家海军还有能力继续补充战列巡洋舰或者高速战列舰,第2是还能进行炮战。
然而,很显然,这两点皇家海军都不完全满足,尽管中国现在依然乐意保持条约,毕竟条约实际上对中国这种后发的6权国有利,但是英国的国家实力将会极大限制皇家海军的发展,而随着第5海务大臣的撤销以及海航向空军转移等1系列海航的削弱,皇家海军的航母绝无可能是中国的对手。
但是,对于目前正在参加演习的众官兵来说,他们只能感受到胡德号超绝的航速和完美的身姿,可惜又庆幸,浙江号战列巡洋舰目前并不在这里,否则对比会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