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人一旦在哪件事情上话多了起来,那么无疑表明对方很在意这件事。
也就是说,他这位恩师,仍旧是很喜爱这位二师姐凤和的!
可既然如此喜爱,那么又为什么非杀不可呢?
谭书常有些不解,但他没有表露出半分,甚至脸上还带着几分恭敬之色,重返了那绝壁之后的地域。
然后,谭书常脸上的恭敬之色才散去。
因为他意识到一件事,这绝壁之后的地域,似乎连一位古仙祖的力量,都能够阻隔!
不然的话,很难解释他这位恩师,为什么要先让他出去,再吩咐他去做事?
“我初见恩师,恩师是意外因为脱困……”
于是,谭书常改变了主意。
他要找到那能困住一位古仙祖的力量!
毕竟,尘归尘,土归土,他这位恩师既然一开始是被困着的,那么还是继续被困着为好。不然的话,多少显得有些许违和!而且,可不能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啊!
不过,怎么找那能困住一位古仙祖的力量,就又让谭书常感到为难了。
因为这连半点头绪也没有。
但很快的,谭书常就想到了办法。
只见他抬脚一步,就落入了下方的地面上。这一块大地上,是有不少人居住的。谭书常当时的血水异象,并没有带走这里的全部生灵,他所带走的,都是诡异游戏世界中的阴神厉鬼转生之人。
不过,这些转生之人虽然被带走了,但那“元神战修”法门仍旧存在。
原本这战修之法,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不过自那血水异象席卷了整个绝壁之后地域后,这里的凡人,便都入了修行的大门。
毕竟谭书常当时已经修成了地煞之极,又处于山海之变的状态下,他的真仙气息,那个时候因为血水异象,覆盖了整个绝壁之后的地域。
但也因此,这些凡人所演化出来的“元神”,并非是有模有样的,甚至连个东西都算不上,因为就是一摊血水。
心性平和的,那血水元神就是常见的鲜红色;而性格暴躁的,血水元神为暗红色。要是心底阴暗扭曲的,那么这个人的血水元神就近乎于黑色。
因此,不少情侣直接被拆散了。
血水元神辨人性!
谭书常进入一座城池,瞧见这里的人,脑袋上动辄浮现出一摊血水来,不免神情有些古怪。
他之前找那几位“实力强大仙人”打探时,已经知晓了此事。不过此时亲眼所见后,还是令他心底有些微妙感。
因为这些人其实是可以算作真仙血脉的。
不过,由于他当时留在这里的真仙气息,都是无根之萍,所以哪怕他此时已经修成天罡正法道果,这里“真仙血脉们”都没有受到半点增幅。
谭书常没有多耽搁,他随手将一块石子化作金子,然后从一家文宝铺子里,买到了所需的上品笔墨和纸张。
他这是准备写日记了。
因为之前以为那是自己写的最后一篇日记,所以自那以后,谭书常身上就不带纸笔了。
而他眼下准备再写,正是想将那只素白手掌给引出来!
虽然他也可以凭空变化出纸笔来,但这多少显得有些刻意了,就仿佛他写日记,就是为了让人来看一样!所以还是正常买一点为好。
研墨,以笔尖饱蘸墨水,谭书常便开始书写起来。
他的字迹极其工整,原本只能算是好看,称不上什么书法大家,但此时他已经成仙,在真仙气息影响下,这些字迹中,多少带上了几分《仙经》的底子。
如果有天赋异禀的,甚至能从这些字里,参悟出几分神通手段来。而要是能凭此触动谭书常,那么在谭书常的允许下,借来他的仙术,也并非是不可能。
真仙的一件物品,落入凡间后,能够诞生出一位真仙血脉来,其根源就在于此了。
……
谭书常修行三十三年。
不知不觉间,成仙之后,至今已过去十二载,而我也终于触及了感悟天地劫数的门槛。
那仙岛,不愧是修行之人必争之物,人在岛上,对应天地劫数的感悟,简直就是洞若观火,只不过遗憾的是,修为不足,无法窥破过去劫,也无法窥探到未来劫,只能隐隐明白自身所在之劫。
甚憾!甚憾!
本以为我不会再写日记,不曾想是我过于自傲了,我这点修为,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过是随手可斩神灵仙罢了。
……
因为实在是没什么好写的,加上又是临时抱佛脚,所以谭书常只好写一下自己最近的修为经历。
防止被人发现是自己,故而在真实方面,略作修改。
毕竟就这十荒之界的真仙,哪怕是那等相当于天罡之极的圣仙,只要没了手中仙宝,他都是可以随手斩了对方肉身的。
这里的真仙修行,一身修为真的就好似只有“蓝条”一般,境界所带来的,也不过是寿元上的变化。
谭书常都不需要动用仙术,他直接演化山海之变,就可以在很远的地方外,瞬间镇杀一位圣仙。
除非对方有攻杀之能强大的仙宝。
而这一类仙宝,其实并不算罕见。因为在天常宫内,能排在前十的那些个同门,手里就都有一件,能够发挥出相当于古仙祖随手一击威能来的强大仙宝。
那等仙宝,谭书常光是远远看上一眼,就能够感知到几分威胁。
只能说,这十荒之界并非没有可取之处,至少这等炼器手段,就远超元始天界。因为即便是他那位生母,手里都没有这种仙宝。
而谭书常写完这篇日记,就开始耐心等待起,那一只素白手掌的出现。
然而,他等了足足一个月,都没见那只素白手掌出现。
于是谭书常只好将这篇日记收了起来。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素白手掌虽然没来,但来了一位让谭书常倍感熟悉,又有些意外且惊愕的存在。
几个文字,若隐若现的浮现出现。
“成仙无趣,请道友归位。”
这是第一句。
然后是第二句——楮先生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