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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一拳下去,才知爱笑的女孩子,不一定会运气好(第2 / 2页)

没准就是因为这参宿天司之力,甲五界的天意在送他飞升大礼包时,才把他送到了参宿天司照耀下的一块地域。

不过,谭书常用“应该”,而不是百分百确定。

是因为他在这等天司照耀下的地域,按理来说,他要引落参宿天司之力,来壮大自己的星命天地,是会变的更为容易一些的!这跟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木易为春一个道理。

但是吧,谭书常在眼下这个地方,根本享受不到这一天司福泽。甚至比在甲五界时还要艰难一些!

因为谭书常在甲五界的时候,好歹能偶尔引落一点点参宿天司之力,但在此地,就完全引落不下来半点参宿天司之力。

而之所以他一直用此地、这个地方来描述形容眼下自身所在之地,则是因为他是真打听不到。

这里的人,对于所在的城池叫什么,附近有什么山脉、河流,以及潜藏的山海兽,都是能说得头头是道。

但要说整个世界叫什么名字,这里的人,就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甚至连世界这个概念都不曾具备。

故而,这里的人描述什么地方,都是以那个地方的强大势力,亦或者强大存在来作为代称的。

比如鸾峰附近方圆几千里地,都常用公输家族来形容。

因为公输家族是鸾峰附近一带,最强大的一个家族,而周遭的其他一些小家族,不是依附于公输家族,就是本身就是公输家族分出去的。

如果其他人要去公输家族之地内的一个地方,对其他人的说法,就是——公输家族东南什么城,亦或者公输家族西南什么山、什么河。

从某一方面来说,这块参宿天司照耀下的地域,就像是诸侯割据一样。

也因此,这个地方不存在像上玄大印一样的一界修士公认货币。

很多时候,这里的人,在跨势力所在地进行交易时,都是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至于在同一个势力所在地内,那么就会使用当地势力所规定的货币。

比如这公输家族之地,体修所使用的货币,便是公输印钱。一种像是一枚枚小印章般的钱币。

之前笑话谭书常的那个炼体女修,就是这公输家族的。

因此谭书常才对这个家族的情况,知晓得如此清楚。

这时,那太阳完全落了下去。

而这天一开始昏暗,就有些许阴气开始吹散开了。这阴气混入风中,因为量少,再加上都已经习惯了,所以此地的生灵,都对此没啥感触。

不过才初来七日光景的谭书常,自然是习惯不了。

但也正是这不习惯,才让谭书常发现了自身的一个不对劲之处,那就是他身上的八百年道行中,有三百年道行,会无时无刻衍生出一种戾气,混入他的四肢百骸,侵蚀他的魂魄心智。

他此前会出手给那个炼体女修一拳,可以说这一种戾气,至少占了三成的原因。

“幽泉血魔!”

谭书常不由念出这一个名字。

如果此魔眼下出现在他面前,绝对会被谭书常给挫骨扬灰的。

然后,谭书常从自己袖子里取出了半颗破碎之物,这是那幽泉血魔此前持有的血色晶体状物。

在被他打碎后,谭书常就顺手取走了一半。

而谭书常此时取出,是因为他想到自己这多出来的三百年道行,就是被这血色晶体状物完好时放出来的血光一照,这才突然暴增的。

所以,他眼下想要解决这三百年道行的问题,可以试着从血色晶体状物上想想办法。

然后谭书常就召唤出了伴生血池。

涓涓血水自地底之下涌出,只是一瞬间,就化作了一片血海。此时这片血海之上,生长着一大片粟谷,其中有两头土狗欢快跑着,使得那原本无法存在的太极图案,日渐清晰起来。

一巨大莲台,也随之从这片血海中探出了一部分。

谭书常化身不死鲜血形,这才落上了莲台。

这莲台一感应到有人要坐上来,立马长出了一柄柄尖锐的匕首状物,寒芒闪烁间,像是要把坐上来的人给扎一个粉碎。

原本谭书常看这莲台的变化,无疑是困惑不解的,不过现在他尽管还是有不少困惑,但他已经能明白这些匕首状物出现的含义了。

是为了限制!

也就是遏制他用莲台来快速提升实力。

虽然谭书常不明白为什么要以此来遏制他的修为提升,但明显是遏制了一个寂寞。毕竟,他可以用其他的形态坐上去!

血池之中,镇压着不少尸鬼。

所以这莲台很快就被抬了起来,而身居其中的谭书常,也在一瞬间就参悟了这一血色晶体状物。

知晓其名魔罗血晶,乃是魔罗天司凝结而成,属于天地间极为罕见的一种宝物。

如果是完好之时,这一枚魔罗血晶,等同于带了一位三证魔道修士在身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三证,是已经触及了成仙门槛的三证。

但现在已经破碎了,其威能自然是十不存一。

不过谭书常却对此连半点惋惜之意都没有,因为这东西不碎,他根本无法威胁到那幽泉血魔,只能放任其轻松全身而退。

此魔算计了自己,让自己背下血魔这个锅不说,到头来如果还能全身而退,那么这可比魔罗血晶被打碎,更令人难受啊!

“这道行倒是没啥问题,只不过因为可以说是魔罗天司赐予的,所以我如果本身具备魔罗天司的天司之力的话,那么是不会出现这些许异常反应的……”

毕竟是早就习以为常了。

可偏偏谭书常体内所具备的,是源自参宿天司的天司之力,这代表的乃是天地正规,风调雨顺。

虽然参宿天司和魔罗天司不是直接敌对,但这两者的天司之力,显然是无法安然相处的。

些许排异性在所难免。

“看来只能舍弃这三百年道行了……”谭书常很快就做出了决定,虽然这三百年道行是很多,但对他来说,也并不是不能接受的一件事。

与其让那一种戾气干扰自己,不如快刀斩乱麻。

不过,也不是现在就将这三百年道行给斩去,毕竟眼下还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所以,即使要斩去这三百年道行来解决自身麻烦,也得再过一段时间,至少要确定自身已经安稳了才行。

然后,谭书常也没有走出血池。

他一直等到了这个地方的天亮,他才走出血池。

这叫顺手捡个太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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