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让东方权眼睛一亮:
“不错,人族只有资质和天赋一说,但妖族因为迥异于人族,有些强大的圣兽、神兽,一出生便自带强悍的体质,只不过我人族总能想到办法克制。”
“如此看来,我们是否可以借助天书让人族也有自己的体质?且必定要比妖族的体质更为强悍。”
两人有这个想法,自然不是为了造福人族。
毕竟他们都没有特殊体质,怎么可能让人族拥有,他们可没那么圣母。
他们先是在天书上撰写,想让自己拥有特殊体质,但还是付不出代价。
所以东方权和帝君商量了一会,两人退而求其次,决定将太华天当做实验的地方,看看是否能让太华天出生的人族拥有特殊体质。
撰写完毕后,天书表示,需要大量的气运。
气运,玄而又玄。
但东方权却大笑起来,“好好好,我神庭正好有收集气运的至宝。”
不管是妖族还是人族,一出生,天生便有气运。
气运这东西,是观测不出来的,只能大致推算。
神庭有一件宇宙至宝,虽然观测不了气运,却能收集气运。
怎么收集呢?
一个字,杀。
人死了,气运归还于天,而这件至宝就是掠夺死者气运。
宇宙里什么最多?当然是人最多。
所以气运这种东西,对东方权来讲是廉价的。
随后,他们又撰写一则事实,假如前一则撰写事实成真后,是否可以拿人族的特殊体质,来反哺他们自身,再进行一次太初炼体成为特殊体质?
写完后,他们忐忑。
气运对他们来说廉价,可以让人族出现特殊体质,但这并不是他们需要的。
他们要的是自己成为特殊体质。
天书给出了办法和代价。
办法是以大量特殊体质的精血,来进行太初淬体,分三步。
第一步,凝体。
第二步,换血。
第三步,淬魂。
淬体三步走完,便可拥有完整的特殊体质,这个办法对太初境来说也是有用的。
而代价呢?还是需要大量气运。
这个代价让两人对视一眼,尽皆大笑。
之后两人便计划,由东方权收集气运,而太华天作为试验场,以此来培养特殊体质。
帝君直言,这淬体三步,他想第一个走。
东方权自然不满。
但帝君给出了借口,东方权作为神庭之主,不可能一直停留在太华天,他总得回去统领神庭。
东方权能找到太华天,虽然是运气,但也代表了太华天还是不够隐蔽,要是其他太初境找到,他作为帝君怎么办?
他就算求援,难道东方权能第一时间赶到?
他先淬炼神体,有了实力,自然可以帮东方权镇守太华天。
东方权知道帝君的心思,他也不戳破,更是直接答应了下来,甚至还从神庭找出寰宇大阵,将太华天覆盖,帮助太华天在寰宇中隐匿。
东方权之所以答应的干脆,是因为确实如帝君所言,他不可能一直在太华天,而他和帝君签订了契约,两人不得互相加害。
这是信任的基础。
同时特殊体质也只是体质罢了,万族山拥有那么多强大的圣兽、神兽,寰宇内还不是他们人族称雄。
到时候帝君要是作妖,他不介意带着神庭把太华天覆灭了。
之后两人商量了一番,待他们都淬炼成神体之后,便会开始真正培养特殊体质的人族,引为亲信,到时候横扫寰宇,成为最强势力。
那个时候,太华天加入神庭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帝君也对这个计划赞同。
如果神庭成为寰宇之主,那太华天加入不加入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了。
两人一拍即合,便开始行动。
东方权知道渴泽而渔的道理。
所以他费大量道钱购买无数大界,再加上自己拥有的大界数量,准备完毕后,便开始在这些大界内豢养人族,让大量人族在内繁衍,然后到一定时间就割一茬。
他称这些大界的人族为气运人种。
由于这些大界都是东方权私人领地,再加上东方权也知道这种事情被人知晓必定天怒人怨,所以每每都是亲自前往收割。
虽然他们早已屹立寰宇之巅,但总有人吃饱了撑着,喜欢替凡人撑腰,简直有病。
大量收割下来,气运很快收集完毕。
而试验下来非常完美,经历一次通天大选层层筛选下来的特殊体质,用天书给的办法,帝君已然淬炼成神体。
对比以往,他的战力有着显著提升。
作为太初境,站在寰宇之巅,帝君已经很久没有感觉到实力提升是什么感觉了,实在令人沉迷。
而此次通天大选,也即将开始。
按照和东方权的约定,对方表示,如果神庭无事的话,到时候将会到太华天现场观看。
结果前段时间,他和东方权的契约突然失去了联系。
帝君第一时间想了很多,也动用手段联系对方,尽皆石沉大海,最终确定,东方权应当是死了。
之所以笃定,是因为这一次的通天大选是为了对方淬体而举办的。
东方权不可能在这种关键时刻出什么幺蛾子,就算要反悔,也必定要淬炼成神体再反悔吧?
所以,帝君推测东方权大概率是身死道消了。
这情况,起先让帝君忧心。
他是真心不希望两人的计划出差错,因为计划成功,寰宇势力格局大变,他到时候只是屈尊东方权之下,这种情况他自然可以接受。
结果现在东方权出了事情,以后怎么办?
但毕竟是帝君,他很快思考了一番。
既然东方权死了,而且他也淬炼成了神体,那么这一届的特殊体质,是否可以完全培养起来?为以后在寰宇内自保做准备。
且太华天周围还有其他洞天,是否可以将这些洞天收服,将太华天打造成寰宇大势力之一?
想法一起,便按捺不住。
毕竟东方权一死,那天书便是太华天的私有物,他想怎么用都行了,只要付得起代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