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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狗宝,人情(第2 / 2页)

唉,后辈子孙不争气,顶好的本事失传了,只剩下赶山祭灵的微末门道。”

白启啧啧称奇,原来赶山人大有来头,那些神乎其神的奇门秘法,极可能便是方术。

“参把子可曾摘过什么瓜?”

他笑问一句。

“白小哥儿太高看咱了,天材地宝何其难得,咱进进出出五百里山道几十年,也没见着传说中的‘金银童子’、‘人参娃娃’、‘玉娇娘’、‘器丑郎’。”

参把子摇摇头,他也就采一采年份尚可的葛根、黄精、野山参,或者指点猎户撵山,围捕走兽。

能被称为“宝贝”、“灵物”的稀罕玩意儿,确实不曾遇到过。

除开千年人参之外,像是金银珠宝、殉葬器物这种,深埋在地下。

时间一久,吸纳精华,便可能凝聚类似山灵的各异形体。

足斤足两的金银是童子,白璧无瑕的美玉化娇娘,沉甸甸的铜铁变丑郎。

大抵遵循这个规律。

“那真是可惜。”

白启心想,难怪赶山技艺那么难以凝聚映照,里头的说法太多,并不简单。

“咱也没啥送给白小哥儿的,手头上正好留着两颗狗宝,此物能解深山老林的瘴气之毒,日后进到猛恶林子,好有个提防手段。”

参把子很客气,像是早就准备好了,摸出两颗鹅卵石般的牙白色物什。

“无功不受禄,我怎么好意思白拿。”

白启嘴上说着,狗宝自古与牛黄、马粪石并称为三大良药。

此物气微腥,味微苦,嚼之如粉,搓捏似砂。

能够降逆风,开郁结,解湿毒,前世一度被炒到与黄金等价。

“白小哥儿是桩爷相中的好苗子,跟咱们赶山人也算有缘分。

咱这个行当,讲究结善缘,得善果,白小哥儿还请收下,别再推辞。”

参把子态度坚决,将两颗能抵数百两银的珍贵狗宝,强行塞到白启的手里。

半个时辰后,白启带着阿弟白明离开参把子的大屋。

等走得远些,虾头满脸羡慕道:

“阿七伱真是有老头缘啊?水哥他爹梁老伯那么喜欢你,就连参把子见到你都主动送好东西。”

白启失笑道:

“说啥胡话,梁伯且不论,参把子可不是无缘无故。他这是感激我没接受桩爷的好意,没当赶山人,接他的班。”

虾头眼里浮现疑惑之色:

“你咋知道的?”

白明接过话茬:

“因为他一早就在等阿兄上门了,而且还把狗宝备好了,阿兄说不能接受桩爷好意,脸上笑意才浓厚,可见他并不想阿兄答应。

如果阿兄刚才狮子大开口,参把子也会忍痛答应,他之所以受采药人的敬重,是因为能跟桩爷沟通,有祭灵的本事。

这是吃饭的家伙事儿,肯定想着传给儿子、孙子,哪能叫外人夺了去。”

虾头那双小眼瞪得滚圆,还有这一层吗?

为啥自个儿什么都没感觉到?

还觉得参把子人怪好嘞!

“屋里躲着的那个小孩,应该是参把子的孙儿。

他儿子撵山被熊瞎子拍死,只剩根独苗,肯定想着将‘把头’传下去,咱们就别横插这一杠子了。”

跟阿弟白明相视一笑,白启慢悠悠道:

“不过参把子有句话讲得很对,山灵它不通人情,不知道人心复杂。”

虾头仍旧懵懂,随即悲从中来,脑袋瓜没阿七好使就算了,如今连他阿弟都比不过。

“但我爹教过,自个儿不聪明,就得跟着聪明人做事。

阿七这么厉害,那我只要听他的话,岂不是也等于跟他一样厉害!”

白启揣着两颗狗宝,心想这趟出来收获不少。

有了此物,日后赶山深入老林,可以不惧瘴气阻碍。

正思忖着,看到何泰、宋其英等人纵马下山,随从各自抬着野猪、大虫。

这般大的收获,足以结束这场秋狩,也是时候该回黑河县,赶龙王庙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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