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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这可太有乐子了(日6k完成)(第1 / 2页)

半个小时后。

“这个小姨子就是逊啊,才喝几杯就醉了。”

靠坐在树前的洛恩,望着脸蛋酡红,趴在女伴们怀中,毫无防备呼呼大睡的小公主费德拉,不由举杯调侃。

然而,幽谷之中,一片寂静,无人回应这位教祖的戏谑。

因为费德拉好歹是米诺斯王的嫡亲,体内流淌着纯正的神血。

剩下的这些老老少少的信众们,基本都是普普通通的白身,面对酒的抗性,比那位小公主还要不堪,此刻已经提前找好位置,齐刷刷躺倒了一片。

甚至,连带他参会的青年波吕摩诺斯,都未能幸免。

月上中天,清冷的的皎月洒下斑驳的光辉,一层朦胧的银纱覆盖在山谷中男男女女的身上,如同一床呵护的被褥。

沉浸在美梦中的信众们正惬意酣睡,一呼一吸之间,缕缕极其淡薄的金红,随着胸口的起伏和血液的奔流,在他们皮肤之下悄然孕育并生凝。

而每一次金红色的流涌,信众们身上的生命气息就变得更加浓重。

他们灵魂中的郁结开散,眉心舒展;松弛的皮肤悄悄拉紧,多出几分光滑和弹性;脆弱的脏器变得更加坚韧,勃勃的生机正在跳动……

从灵魂到血肉的种种变化,虽然细微到几乎无法察觉,但却真实存在。

赞美这喜悦的——生命!

树下的始作俑者隔空举杯,展露出满意的笑容。

夜色下那双灿如水晶的眸子,欣赏着信众们皮肤之下的【金红】,或者说

——由他所给予,由人所孕育的神性!

皎洁的月光下,洛恩轻轻摇晃着手的杯子,看着溪流中猩红如血的葡萄酒,意味深长地呢喃吟咏。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牺牲;

这是我的鲜血,为大众而倾流。

提坦的灰烬,迷狂的子孙;

我们血浓于水,我们血脉相连……”

富有磁性的声音,如同在颂唱一首古老而隽永的神话史诗。

在原本的历史中,拥有酒神崇拜的俄尔普斯教,信仰死而复生之神札格列欧斯。

即,酒神狄俄尼索斯的最初化身。

传说,神王宙斯与冥后珀耳塞福涅,最先生下了有角的札格列欧斯。

年幼的扎格柔斯爬上了宙斯的宝座上,用稚嫩的小手挥舞着宙斯的雷电,预示着他将取代宙斯,成为世界的新王。

天后赫拉嫉之,唆使提坦诸神将他撕成碎片,除心脏外全部吞食。

智慧女神雅典娜则怜爱这孩子的不幸,将其心脏带给宙斯。宙斯将心脏吞下,又与忒拜城公主塞默勒结合,重新生下札格列欧斯。

由此,他死而复生,成就了酒神狄俄尼索斯。

而在提坦神撕碎了狄俄尼索斯,宙斯雷电烧死了提坦神的这场旷世神战中,新生的世界得以稳固,人类也于提坦诸神的灰烬中得以诞生。

所以,在俄尔普斯教的教典中,不管叫扎格柔斯也好,还是狄俄尼索斯也好,最初的酒神为远古的人类进行了自我牺牲殉道,并完成了死而复生的奇迹。

并且,因为提坦神吞噬了酒神狄俄尼索斯,从提坦之灰中诞生的人类,在血脉中既有酒神的神性,也有了提坦神的罪恶。

所以,人生来具有善恶二性,人生的目的就是要抑恶扬善,以便得到解脱。人欲达此目的需实行洁净礼,参加神秘的入教仪式,遵守禁忌,如不杀生、不吃肉、埋葬时不着羊毛之物、不碰豆类等。

人如行秘仪,遵守禁忌,坚持行善,才能摆脱魔性,获得神性,死后可以避免或减少冥府轮回的苦痛,然后进入极乐世界爱丽舍乐园,否则将在冥府中罚作永世的苦役。

——酒是我的血。

——死而复生的奇迹。

——背负原罪,却又被殉道者拯救的原生人类。

——等同天国的爱丽舍乐园,等同地狱的冥府。

——再加上俄尔甫斯教属民间秘密宗教,它不计出身贵贱、性别、城邦,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宣扬生命平等……

以上种种,是否有着奇怪的既视感呢?

洛恩戏谑一笑,满饮下杯中猩红的葡萄酒。

没错,拥有着酒神崇拜的俄尔普斯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未来的亚伯拉罕诸教有着很多的共通性。

作为缝合怪的后者,多半借鉴过前者。

既然如此,那么作为被隔空借债的对象,他同样可以将另一方的优点,拿来用用。

比如,洛恩这个教祖废除了麾下酒神狂女们那种原始野蛮的游行活动,转而以未来基督教弥撒庆典的流程为蓝本,号召通过集会和畅饮的方式,完成对酒神的祝庆。

提倡在集会上卸下伪装,释放天性,而非恪守现世的身份、法则,强行约束自己,人们也可以在此期间,向神倾诉和告罪,获得心灵的慰藉(忏悔仪式)。

教友应当相互帮助,彼此友爱,始终怀着对生活的热情,以及取悦自己的初衷……

当然,如果只是这些,新生的酒神教注定只是普通人的圈地自萌,对于洛恩来说所能创造的价值,极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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