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渐渐的有那么一点疲劳的感觉。
昨天半夜吃的香飘地三鲜,按道理要保持24小时的精神奋抗状态。
但是经过番茄甩蛋汤能量消耗的同时,他发现两种超凡菜肴会同时相互促进能量消耗。
也许用不着等到后半夜十二点以后。
他可以提早几个小时就能睡觉了。
快速跑回家之后,随便冲了个澡,他感觉到今天份的超凡ii鲜汤已经消化完毕了。
又回到了箱子旁边,拿出了手机。
出门前他只是算账,他并没有兑换每日任务的收入。
是为了紫萱的超凡菜肴兑换,留了一些财富值。
可现在正是需要钱的时候。
为了别墅,他可以不顾一切了。
六天的日常任务,一共5个a级,7个b级,48个c级。
今天他是不准在吃饭喝汤了,所以一次性全部兑换出来。
22万4千。
加上之前费剩余的不到20万块。
他现在有42万存款。
也就刚刚够付千分之一而已。
也不知道那套别墅,跟他到底有没有缘分。
甄凡已经不再去想了,大不了去买东郊园,和总监大人做近邻。
慢慢涂之,让总监大人看到自己的成长,也是一件好事。
否则他担心一下次刺激到总监大人,刺激坏了,就没得好玩了。
回到了家,他发现十二号台风红焰已经走完了一半。
基地有惊无险,万事大吉,小人们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基地巩固。
野外,两位遗迹大佬带领着三千厉诡依旧还在跳颤抖舞。
长城之外的电弧还是比较多,要不是林鹿已经雷电达到上限,他必会下任务让她去捡属性。
这些都是好东西啊!
至于这两位遗迹大佬,还有三千厉诡,要不要去弄死了他们?
甄凡有点心动。
但是考虑到除了林鹿一个人之外,其他人类进入这充满了仙域电弧的水池,也是应该扛不住的。
他早就下任务在长城上放下闸门,隔绝了外界的电弧。
庇护基地的平安。
这个时候绝不能节外生枝,以免影响了十三道台风任务的评级。
两天后能不能住上大别墅,就看这任务的评级了,这个时候,绝不能掉以轻心。
不出动其他人,靠林鹿一个,要杀三千诡,这得杀到什么时候?
就放任他们在这里颤抖吧,希望这些遗迹的诡,经此役之后能老实一点。
当然不老实也不要紧,屠了整个遗迹的诡,倒也是能获得一笔丰厚的奖金。
他还记得当初黑僵潮,每杀一个僵尸,都会算钱。
遗迹的诡也应该差不多。
黑僵的价值远远不如恶诡级,恶诡相当于超凡i阶,而外面的厉诡相当于超凡iii。
厉诡和恶诡相差了两阶,厉诡更是比猛诡高了三阶。
当初他杀了12个猛诡就拿到了6万财富值奖励。
比猛诡更高三阶的厉诡,应该更值钱吧。
不用说诡王和诡将,这三千厉诡就是好大的一笔收入了。
这个遗迹一次就能出动三千厉诡级,说明体量非常庞大的,毕竟是传承了数万年。
真要是惹毛了甄凡,把遗迹给屠了,那得有多少厉诡、凶诡、恶诡和猛诡?
他不是要赚大法了?
这十三道台风的系统奖金,要是拿不下大别墅,他未必不会考虑去屠了整个遗迹。
那就是他发家致富的好邻居啊!
所以,就让他们再多抖一会吧。
他担心没有触发真正的任务评级,拿不到那么高的价值。
毕竟当初是b级任务的加成,他才拿到了每杀一个猛诡拿5千财富值的奖励。
现在系统危险预警只有f-了,在这种情况下杀了诡王、诡将还有三千厉诡,万一系统给不了那么多的钱,那就亏大发了。
本身f-的评价就没有多点财富值,在没有人头收入,那苦的就是他了。
箱子里的游戏任务,不能欺负弱者的,要欺负,也得等任务高评级出来后,把任务做死了之后,才削弱这些诡物。
再去欺负他们。
毕竟自己收刮了不少天地规则,连箱子天道都能打,灭这些遗迹也应该不在话下。
就是不知道自己出手,奖励还有没有。
一切都是从奖金出发。
就再让他们多颤抖一会吧。
羊毛可以慢慢薅!
趁着自己还有点精力,甄凡清点了一下自己的底牌。
通过摄像头组,他当前截获的天道规则数量:
“雨之法则240道,风之法则180道,雷电法则360道,时间法则640道,反击法则64道,减速法则64道,控制法则48道,削弱法则48道,融合法则48道,混乱法则24道”
此外来自仙域的“五色神雷”、“神霄十雷”、“雷祖,三十六天,天之雷”。
仙域的雷都是组合神技,输出能力爆炸,这也是甄凡最大的底牌。
因为有了这些,他才无惧山诡穴海的遗迹。
甄凡对这几天的台风战役,心满意足。
不知道是不是白天能量消耗太多了,甄凡坚持到十点,就已经出现了困意。
那还犹豫啥什么,追求躺平的他,必须要懂得人间享受。
现在箱子里万事大吉,甄凡终于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
直到第二天早上,天晴了,太阳出来了。
甄凡才醒来。
这时候,箱子里的第十三道,也是最后一道台风“元阳”降临。
台风预警依旧是e级:
【e级系统塔防任务十三号台风元阳开启】
【登陆基地风力:七级热带低压】
【风向入口:正东偏北20度】
【伴随雨量:150l】
台风渐渐的即将离去,就连降雨量也从特大暴雨,降到了大暴雨的级别。
此时,还有一个好消息带给了甄凡:
就是紫萱已经研发出了抗雷的超凡菜肴,经历了一晚上的熟练度操练,已经晋升到了超凡ii阶段。
小人们此刻已经有了足够的抗雷属性,他们可以对遗迹诡族,主动出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