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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74章 呀!霜降时节吃柿子(第2 / 2页)

天啊!!

用蜀锦做丝帕,宋柊不敢想。

蜀地的蜀锦,专供皇家。民间流传的蜀锦,色泽略暗。尽管如此,蜀锦价格仍然十分昂贵。

宋柊捆绑手腕的丝帕是消耗品。

用蜀锦,她自己都得心痛。

哪样的家庭能如此奢侈?!

宋家是清贵之家,钱财不多。

咳咳…

当然了,宋母是顶顶有钱的。毕竟荣阳郑家是上世家四家之一,比走下坡路的太原王家,富庶许多。

当年,宋母入京城。

十里嫁妆…

那可不是说笑的。

大半嫁妆没有入城,直接送去京郊宋母的陪嫁庄园。

世家甚少与皇家结亲。

他们嫌弃皇家粗鄙,祖辈泥腿子出身。

不过,像宋家这等清贵之家,世家还是很愿意联姻的。清贵之家,多书香传家,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实则内有传承,这种家族才能长长久久,长盛不衰。

“再有…”

“今后,我为推官。推官事多,接触的人也多,锦缎不如布接地气,我这丝帕算是消耗品,用完随时丢弃不心疼,可不敢拿蜀锦乱丢。”

败家,也不是这样的。

蜀锦,寸寸金。一匹蜀锦二十两白银起步,崔睦府上的蜀锦,必然是贡品,那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真正的有价无市。

她岂敢奢望?!

一听。

崔睦歇了送蜀锦的心思。

视线打量着宋柊手腕上的丝帕,仔细一瞧,确实是最普通的布缝制而成。

只是…

宋柊作为宋家四娘子。

使用的丝帕怎会是普通布缝制的?

莫非,宋府苛待于她?

“崔少卿别误会,布较丝绸锦缎更耐脏更实用,我喜看书更爱动手…”宋柊微窘,解释着。

以前,她待在宋府。

除看书之外。

还喜欢上手鼓捣些小东西。

宿慧觉醒前,原身跟宋柊一样,副职有点多。

否则…

宋府不会答应今上的提议。

让宋柊顶替宋栖入诏狱,只为迷惑京中某些人的视线。与其他女郎不同,原身聪慧能力不弱于宋栖,某些方面比宋栖更强。

只一点。

没有破解胎中迷的宋柊。

有些孤僻,喜欢安静待着,不愿与外人接触。

有点轻微的自闭症倾向。

闻言。

崔睦眼神微动。

他想起监察卫以前收集到的,关于宋柊的情报。

于是,两人按下这个话题。

穿过宫门,无视秦统领的打趣,径直离去。

“入夜前,有两波人入宫…”崔睦道:“四娘子,你有何想法?”

错身分别时。

秦统领低声说了一句。

还告诉崔睦,这两波人进宫后。

乾清宫今上先是怒骂后龙颜大悦,往栖凤宫而去。

“这两波人,一波应该是刑部官员的审问卷宗;另一波,我希望是京郊皇庄的奏折…”宋柊想了想,开口道。

两天。

足够工部和造办处工匠师砌好火炕。

就不知…

她猜的对不对。

两人互视一眼,直奔大理寺。

那里会有他们想知道的结果,还有他们是真的饿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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