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发行的1954经济建设公债全年才发行了6万亿,相当于娄家占了六百分之一,
如果按照现在银行1万元人民币兑换0.6个大洋的比例,可就是60万大洋。
不过正是因为钱太多,搞得何雨柱还有点担心,
“娄叔,你们家这么多钱怕是有点不好弄吧,上面肯定不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
还有你家这么多钱,难免不被有心人惦记上。”
听到何雨柱担心这个,这次娄振华却是有点不甘心的说道,
“柱子你多虑了,我们家说是有100亿的资产但我并不能拿到这么多钱,只是拥有这些钱产生的利息,
按照上面统一规定的5%的年息,每年大概是5亿元左右,
时间从1956年到1963年也只有7年时间。
再根据四马分肥的原则,合营企业的利润在缴税之后,剩下的那一部分按照企业公积金、企业奖励金和股东股息红利三个方面加以合理分配,
我作为董事,跟其他的董事、经理和厂长等高管一起分配股东股息红利。
但这一部分股息红利最多只能占全年利润总额的25%,
分到我手上的更是没有多少。”
说完以后,娄振华又补充了一句,
“不过好在这个股息红利不像年息有7年的限制,可以一直拿下去。”
说到这里娄振华没再继续说下去,想来他要么没想好怎么去用这笔钱,要么就是不想告诉何雨柱,
反正这笔钱烫手得很,既然他不说何雨柱也就不问。
虽然政务院返还给娄家的年息和分红相比于娄家的资产来说并不多,
但架不住现在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各个工厂的产能急剧扩大,利息分红在后面要远远的超过5%年息,
甚至在1963年年息到期后又继续延长,直到1966年的9月才停发。
而在这期间政务院向所有资本家支付了30亿元、价值18亿大洋的分红和年息,远远的超过他们所有资产的总和,
也不算亏待了这些资本家。
但是像娄振华这样有魄力的终究只是少数,
当何雨柱带着娄晓娥跟何雨水两人准备出门去玩儿的时候,有一些人愁眉苦脸的上门拜访,
“会长,这公私合营我们不参加行不行,
我听商会的一些人说这是什么白天敲锣打鼓,晚上痛哭流涕,
多年心血,一朝付之东流;几声锣鼓,断送家财万贯,
感觉这不是什么好事啊!”
“就是啊会长,咱们辛辛苦苦打拼这么多年,有些甚至是几代人的家业,
这一下要公私合营,我们有点接受不了!”
娄振华知道这些人之所以来找他,其实就是想让他当出头鸟带头反对,
不过以娄振华的精明,怎么可能干这样的傻事,
“条例里面不是说得很清楚嘛,公私合营全凭大家自愿,你们不想合营就不合营嘛,上面又不会拿你们怎么样。
但我作为咱们北平商会的会长,有责任带这个头响应政务院的号召,
你们就不要来劝我了。”
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