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生瞥了明曦一眼,带着微不可察的探视,眼眸微沉,万明曦实在是平静得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了。
“本官如今上任江城知府,公务繁忙,就先告辞了。”王元生理了理衣服,淡淡道。
整个人身上有种说不出来的气度,任谁也无法再敢将他和昔日卖画的落魄书生联系在一起。
曾经的王元生卑躬屈膝,对那些家里有钱赶考,高中了的同窗好友,嫉妒得眼睛都红了,但还是得扒着人家,请人家郊游赏花,吃饭喝酒。用的全是梅三娘的钱。
现在不一样了。王元生之所以主动提出来江城上任,就是为了回到这里,一雪前耻的。
王元生非常趾高气昂地走了。
见人走了,万老爷才眉头紧皱地看向明曦:“我说闺女,你看不出人家是故意来羞辱我们的吗?你你你……你居然还把银子给收下了?”
明曦:“爹,没必要跟银子过不去。再说了人家现在是官,人家一到江城,就来给我们送银子,做的就是给外人看的。”
万老爷顿时打了个激灵,和万氏对视了一眼,还好他们俩刚刚没冲动。
不过……
万老爷叹了口气,替自家的闺女感到忿忿不平:“那王元生这么对你?你就不怨吗?”
万老爷表面上拒绝了王元生的提亲,但私底下并没有阻止两人来往,甚至默许了万明曦拿家里的钱去倒贴王元生。
万老爷不可能让自己的闺女嫁给一个穷书生,但如果王元生能够高中回来,那就不一样了。
可是万老爷没有想到,王元生就是那种“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的人。
明曦看着那些银子,心情非常好:“没什么好怨的,就当投资了,你看这不是回本了吗,百两银子变千两。”
感情的确是没办法用金钱衡量的。
但是对方变心已经是事实了,死活都挽回不了,还不如拿点实在的,让自己过得舒服点。
王元生要只是辜负了万明曦,那顶多算是个渣男而已。虽然骗了感情,但是好歹钱给够了,感情给不了,但给了精神损失费。
可他身上还背着梅三娘的一条命,当软饭男就算了,居然还是个吃饭砸锅的软饭男。要说怨的话,梅三娘才是那个应该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