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起认真道:“好文章,字好,写得也好,故事也好看。就是……太悲惨了点。”
“陈主编,你说咱们现在真有这样的人么?”
陈主编:“你问的是太监,还是如他一般的人?”
“这个作者心思倒是挺巧的,他想写的,未必是太监……你瞧瞧,如今多少人活得同这个太监一样,甚至还不如这个太监的。”
卢起“啊”了一声,眼神里带着一点儿惊讶,按理说这样的稿件不应该投给他们啊,他们这就是个鸳鸯蝴蝶派的文学刊物,主要阅读群众都是普通人,使用白话文,以爱情为主。
卢起忍不住说道:“这个作者的稿件是不是投错了,咱们报社怎么可能刊登这种稿件。”
良友日报只是一个小报,向来都是只谈风月,不谈国事。
这篇文章只要是有心人,肯定一眼就能看出写的是什么意思。
陈主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没有去接卢起的话。
明曦在信件上留了自己的地址,只是她等了三天,也没有等到报社的回信。
她的投稿内容确实和良友日报的稿件有点不沾边,明曦的心态倒是放得很平,反正这个时代又没有互联网,一篇稿子被退了,大不了她再投其他报刊也是一样的。
之所以会投良友,完全是因为她在良友打工的缘故。
“明曦,今天晚上你到我们家去吃饭吧,我跟我爹说你外语说得很流利,他不信,非要见见你。”丁秀曼收拾好了自己的书包,走到了明曦面前道。
明曦昨天已经跟明朗说过她要去同学家吃饭了,因此就点了点头,跟丁秀曼一起回家。
丁秀曼家里有下人,早早就拉了一辆黄包车在门口等着,丁秀曼亲亲热热地挽着明曦的胳膊,两人一起坐到了黄包车上。
夕阳余晖无限美好,等到夜幕降临之后,这里就是繁华的大上海,红灯绿酒,纸醉金迷。
那些衣衫华丽的贵公子和名媛小姐,与这个时代饥寒交迫,过得猪狗不如的老百姓,简直不像是一个时代的人。
“站住!臭小子,你给我们站住!!”几个巡警一边挥舞着手中的棍棒,一边挤开人群,拼命追赶者着一个带着黑色中山帽的少年。
现在是六点多,正是放学下班,夜班们上班的高峰期,大上海的街道上到处挤满了行色匆匆的人。
被追赶的少年一边用手兜着自己的帽子,一边跑得飞快,冷不丁就和车夫撞到一起,车夫意外地拉停了车子,车上的丁秀曼和明曦出于惯性作用,两人身子都往前倾了一下。
“喂,走路不长眼啊你!”丁秀曼当即就非常生气地怒问道。
没见过这么冒失的人,这是赶着去投胎的吗。
“对不起,对不起……是你?!”温时新匆匆道歉了两句,正要跑开,抬头认出了明曦,顿时露出了意外和惊喜的神情。
明曦留给他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然后也不等明曦说话,温时新把一个信件匆匆递到了她手里:“麻烦你,帮我保管一下,改天我再去找你取!”
说完,温时新就撒腿就跑了,连带着后面几个酒囊饭袋的巡警也跟着他追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