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看着眼前的一堆珠宝首饰,眼皮跳了跳,吞了一口口水,对明曦说道:“沃伦家还真是有钱。”语气有点酸溜溜的。
明曦:“卖吗?”
苔丝爽快地点点头,十分干脆地说道:“卖。”
两人都是直来直往的性格,两人快速地办好了交易手续,这间酒馆就属于明曦了。
对于酒馆光速换了一个老板的事情,大部分酒客是不在意的,管她老板是谁,有酒喝就行了。
酒馆很小,只有一个年轻的男侍者在干活,他一个人就包揽了所有的工作,开酒倒酒,收银记账,关门开门,都是他。
酒馆的营业内容也很单调,就是卖酒,主要卖的都是便宜的麦芽酒和啤酒。大部分人都是买一两杯酒,然后坐在酒馆里聊天吹牛。
打烊后,明曦就勾了勾手,把男侍者叫了过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安东尼。”年轻的男侍者身形消瘦,五官轮廓跟这里的很多人差不多,深邃英俊,个头在175左右,而这里的人普遍都超过了一米八。
安东尼有些紧张,他今年23岁,家里还有一群弟弟妹妹,还有年迈的目前,全靠他养活。他的父亲因为酗酒,很早就死了。
安东尼很担心换了老板,老板是不是就要把他开掉,换成自己的熟人。
明曦看着安东尼问道:“苔丝给你开了多少的薪水?”
安东尼动了动嘴唇:“一个月5个银币。”
听得出来,安东西是不满意这个薪水的。他一个人承包了整个酒馆的工作,可是得到的薪水却只能勉强满足他一大家子人一个月的花销。
5个银币相当于500个铜币,500个铜币在这里只能买得起黑面包,或者豌豆和黑麦熬成的糊糊。
“如果你愿意继续留下来工作的话,我可以给你每个月利润10%的薪水。”
“10%?”安东尼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了狂喜之色,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薄利多销,小酒馆的利润可不少。
但是安东尼看明曦好像还有话没说完的样子,顿时就小声问道:“小姐,您还有什么要求吗?”
明曦点头:“当然,我不打算经营酒馆了,我想开饭馆。”
安东尼的声音带着几分的不理解:“饭馆??”
这里是没人会在外面吃饭的,穷人是没钱,而有钱人家里都有厨师,很少会在外面吃饭。
“我会给你一些食谱,你就负责学做菜,当然,我会另外付薪水给你的。”明曦实在不习惯这里单调的饮食。
这里的平民对吃没有什么要求,而有钱人的食谱又十分有限。
饮食这块,还得是东方人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