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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第2 / 2页)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5 16:43

@游荡于天之涯 2016-01-25 11:50:03 看了楼主的帖子 深以为然

公安部队南大案的表态 只是一个姿态 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觉得 当时的锦衣卫没有找另一个呼格吉勒图 我觉得是此案的万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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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的案子当时太轰动了,一般人这样的案子真做不出来。我要是锦衣卫,心里肯定想着破案,因为想看看这个凶手到底是什么变的。不过,即使真的找到了,以那个凶手的心理素质,估计一般锦衣卫对付不了他。可惜啊,这个人就这样消失在茫茫人海了,他如果看到这些报道或者这些帖子,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呢?会不会起身离开电脑,冲上一杯咖啡,打开音响,听上一段交响乐,在雄浑的乐曲声中面带满足的微笑回味当年的细节,而后嘴角流露轻蔑的一笑:这些愚蠢的锦衣卫啊!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6 10:00

《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有一集的名字是《一条带斑点

的带子》。内容大家应该都知道。最后结尾处,福尔摩斯说:

“世界上最可怕的就是医生杀人。”

几年前也是在电视上法制节目看过一个案子,说的就是医生杀人。

这个医生就叫他吴医生吧。吴医生是个凤凰男。出身农村,但是自小学习很好,大学考上了医科大学。本来省城的大医院要他了,但是最后还是被别人顶了,结果去了一家区级医院。区级医院基本上没什么发展,这个吴医生就准备辞职去深圳。这个时候,他实习时认识的一个医生给他介绍女朋友,这个女的也不是大学毕业,还比他大几岁,吴医生一听就不同意;但是介绍人说这个女的父亲虽然退休了,但之前也是一个医生,关键是省城那家大医院的院长和她父亲很熟,言外之意已经很明了了。

吴医生最后和女的见面,交往了没几个月就结婚了。女的算是剩女了,很着急结婚,但找的男朋友也要拿得出手,吴医生都符合;吴医生想借助女方的父亲调进大医院。这段婚姻中双方都带着极强的目的性。婚后,吴医生终于进了这家大医院的外科。一年后,两个人生了一个女孩。日子如果这样走下去,也很好了。只是可惜,两个人一直在吵架。原因是互相都看不起对方。妻子觉得丈夫是个农村人,生活方式、穿衣品味都很差劲;自带一种优越感。丈夫觉得妻子连个大学都没读过,那种优越感在他看来就是个笑话,更让他愤愤不平的就是妻子良好的家境让她很多唾手可得的东西,恰恰是象他这样的寒门子弟苦苦奋斗、甚至放弃尊严都未必能获得的。

后来妻子带着女儿回娘家,丈夫常驻医院,两个人算是分居了。没多久,有关于吴医生妻子红杏出墙的传闻在医院散播开来,这让吴医生很没面子。本来他希望通过自己的业务能力证明自己不是靠着老丈人的关系,结果现在人家看他的眼神就是老丈人的关系之外再加上一顶绿帽子。吴医生就提出离婚,岳父亲自找他谈话,表示女儿被自己宠坏了,希望吴医生能包容她,此外,他会利用自己的人脉帮助吴医生事业更上一层楼,同时,也隐晦的敲打吴医生资历尚浅,意思就是“小子,翅膀还没长开呢。”吴医生也是权衡再三,最后没离婚,两个人又开始重新一起过日子。

但是,根本矛盾并没有解决。两个人还是无休止的争吵,

眼看离婚对自己不利,吴医生就开始动了杀妻的念头。某一天,趁着妻子熟睡之时,他给妻子体内注射了一种药物,这种药物可以使人肌肉麻痹,呼吸麻痹,最后死亡。关键是这种药物在人体内存留时间很短,也就是即使尸检也不会发现。

但是,吴医生在杀人的方式上绞尽脑汁,但是很多问题他没考虑到。一是他和妻子感情不和尽人皆知,妻子突然死亡,难免会怀疑到他;二是他的岳父就是个医生;三是这种药物管控很严,他是以科研的名义领出来的,但科研实验也有固定程序要走,而且那个科研实验根本用不到那种药物。

果不其然,岳父在悲痛之余对女儿的死因提出质疑,并要求做尸检。甚至报了警。最后,警方也是根据掌握的情况接触了吴医生,并没有拘留他。如果吴医生咬死不承认,遵循“罪疑从无”的原则,只能说他的嫌疑最大,死者身上有针眼、而在他家里找出针管,上面有吴医生的指纹;夫妻感情不和;吴医生曾经领出一种药物且不能说明药物的去向。但是,死者体内没有这种药物的成分,虽然你可以从药理的角度说明,但毕竟是你的推测。但是,这个吴医生自己承认了,原因是压力太大,太累了。本来以为杀了妻子可以解脱了,没想到反而让自己陷得更深了。他希望判自己死刑,大家都解脱了。最后怎么判的没说,只是他的岳母哭诉:“我这外孙女以后长大了,问我她母亲是怎么死的?我怎么回答。

说是被你父亲杀死的吗!”

看完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想起自己刚上班的时候,单位有个女领导。人很强势,她的女婿就是个凤凰男,我见过一回,长的眉清目秀,很帅气的男孩,眉眼长的有点象现在很红 的杨洋。也是医生。这个女领导的女儿结婚以后一开始说还年轻,不要孩子。过了有两年吧,想要孩子,不知为什么,总流产。女领导为这事还很发愁。后来这个女领导退休没多久就去世了,心脏病突发。没多久,男孩就提出离婚,不过男的是净身出户,什么都没要,只要自由身。后来,单位就有传言说那女领导是让她女婿给害死的,之前,为什么她女儿总流产,也是那男的给弄的。当然,这种事情都是大家猜测,主要是觉得两个人的差距太大,男的必定是有所企图。也没凭没据的。顺嘴一说就完了。

只是,在婚姻当中,如果没有感情的基础,反而是各种目的占据了上峰,那离婚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6 11:41

@老虎不是猫007 2016-01-26 10:00:38

《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有一集的名字是《一条带斑点

的带子》。内容大家应该都知道。最后结尾处,福尔摩斯说:

“世界上最可怕的就是医生杀人。”

几年前也是

在电视上法制节目看过一个案子,说的就是医生杀人。

这个医生就叫他吴医生吧。吴医生是个凤凰男。出身农村,但是自小学习很好,大学考上了医科大学。本来省城的大医院要他了,但是最后还是被别人顶了,结果去了一家区级医院。区级医院基本上没什么发展,这个吴...... -----------------------------

@清纯马甲小佳人 2016-01-26 10:33:09 门当户对的婚姻能保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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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总听说“门当户对”这个词。后来听了个讲座才知道“门当”、“户对”是明朝古典建筑的专用名词。“门当” 就是大门门口两边对应的:下面是一个类此正方形基座,上边是一个圆形的类似日晷的东西吧;“户对”是大门门楣上两个圆柱形的东西,这个“门当”“户对”都是有规定的,所以,一看你家门口的“门当”和“户对”基本就知道你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后来把这个词多用在青年男女的婚姻上,也就是双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相近的,似乎沟通和对事物的认知程度比较等同,隔阂不是那么大,有利于婚姻的稳定。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6 16:45

@流氓之狗 2016-01-26 15: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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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241172781.jpg{E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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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人就外貌而言很般配。在明朝很喜欢撮合问题相结合,可惜,咖位相等的人总是走不到一起。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6 18:08

很多人看过电影《京城81号》,也就是朝内大街的81 号宅子,其实那里不是什么鬼宅,只不过破败的景象容易让人浮想联翩罢了。

家里以前有老辈儿住在北平,那时很有名的鬼宅有两处:

东四钱粮胡同19号,另一个是东西四条胡同。楼主要说的是东四四条胡同的事情,四条胡同几号就不说了,还住着人呢。这件事情也是个悬案,当年的北平城里也是传的沸沸扬扬,传到我这也是第三代了,细节也许不是记得很清楚,但大致的情形是没忘的。

东四四条胡同里住着一户人家,姓何。何家祖上曾经有门手艺,画鼻烟壶的内画,挣了很多钱。于是置办了很多房产,也是个”土豪“。不过“君子之泽,三世而斩”,到了孙子这辈,手艺没学会,学会了抽大烟,于是,祖上辛苦挣下的家业吞云吐雾间就没了。到了1948年,何家除了自己住的一个四合院以外就再无任何财产了。此时的何家,何先生抽大烟死了,两个女儿出嫁了,院子里只剩下何老太太、儿子儿媳还有两个孙子。何老太太的儿子是个傻子,没有工作能力。剩下的除了女的就是小的,没有进项,光有出项。

没办法,何老太太决定将现在住的四合院的东西厢房租出去,也是个挣钱的法子。

没多久,两家房客便住了进来。西厢房是一对夫妻,河北人,孩子在老家,男的是东来顺面案上的师傅,收入不错;东厢房是一家四口,夫妻带两个孩子,男的是一位坐堂的中医。两家人面相看上去也都很和善,何家的两个孩子也和新房客的孩子迅速混熟了,院子里也多了些生气。

1948年春天搬进去的,过了大概半年的样子,一直相安无事。到了秋天的时候,一天早上,一个小伙计来给何家送菜。何老太太虽然如今日子不比从前了,但生活品质一直向以前靠齐,从来不买菜,都是菜贩给她们家送菜。这个小伙计敲门时才发现大门是没锁,手一推就开了,那时有的院子几家合住白天也不锁大门,伙计没在意,抬着菜筐进去。北平四合院一推门就是一道影壁墙,绕过来过了月亮门才是院子,可是,这个伙计走到月亮门这忽然停住了,院子里很安静,外面街面上的叫卖声听得真真儿的。只是,这种安静让心忽然生出一种不安的情绪,那伙计也就16、7岁,就站在那高声喊:“何大奶奶,何大奶奶,给您送菜来了。”也无人应答。伙计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这时,外面又进来一个人,也是个小伙计,那个人是东来顺的人派来的,那个面案上的师傅没来上班,头天也没告假,掌柜派他过来看看。

两个小伙计于是进了院子就奔西厢房。那个东来顺的伙计就隔着门说:“鲁师傅,鲁师傅,”喊了几遍也无人理会,那门使劲一推,居然也没上门闩,两个人站在门外看见那个师傅躺在床上,被子蒙着脸。喊了这半天还是不理会,两个伙计心里都有些敲鼓了,还是进了屋子走到床沿推了推躺着的人,还是没动静,两个人也不敢动了,回到屋外发了会愣,出门找巡警去了。

巡警来了,进了西厢房才发现这个鲁师傅被人勒死在床上了。然后又去了东厢房,坐堂的中医死在门口,脖子扭断了,媳妇和两个孩子被人用刀捅死在床上,都是一刀致命;再到何家,何家的儿媳死亡的位置和死法与那个中医一样,何老太太死在自己屋的床上,两个孩子和老太太睡,也未能幸免,里屋那个傻儿子是死在了地上,何家和坐堂的中医家里都被翻了一遍,但是,明显何家要翻得更厉害,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出了这样的大案,锦衣卫厅也很重视,也是勘察现场、取证、向周围邻居了解情况。只是,这些死者里面是没有那个鲁师傅的媳妇的,问了那个小伙计,伙计说,鲁师傅在店里干了有5、6年了,手艺不错,进来的时候也是有保人的。知道他是河北人,头一年才把媳妇从老家接来的,只是孩子还在老家没过来。住在院子里的人,除了鲁师傅的媳妇,剩下的都死了。要么那个女的被人劫持了,要么她也是同案犯。

四条胡同住的都是些普通人,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所以,这些年,即使日本人在的时候都很太平,如今出了这么大的案子,死了这么多人,一时间,一整条胡同的人都处在惊恐之中。因为鲁师傅的媳妇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大家不约而同的就怀疑这个女人了。何家这个院子的人似乎不像其他邻居那般爱闲聊,主要何老太太是个寡妇、儿媳妇嫁的是个傻子,所以不太爱说话;中医大夫的媳妇据说体弱,连自家屋门都甚少出来,这个鲁太太只是出门买菜和邻居说句客气话而已,也不大聊天,所以,邻居对于这个院子知之甚少。只是,有一位教书先生说他偶然和那位鲁太太聊过几句,发觉她不是河北口音,反而有些山东沿海一带的腔调,他问了一下,那鲁太太说自己年幼时曾经在青岛住过几年。但是,东来顺的人说,那位鲁太太是位土生土长的河北人。来北平还是第一次出家门呢。所以,要么是她撒谎、要么这位根本就不是鲁太太,真正 的鲁太太此时可能还在老家呢。

联系鲁师傅的家人也需要时间,那个坐堂大夫有个弟弟在北平,据他说,自己哥哥每天应诊收入并不多,家里的嫂子身体不好也要吃药,所以每月收入盈余很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对哥哥全家下手。到了何家那两个外嫁的女儿了解情况,事情似乎出现转机了,因为何家被翻找得很厉害,那何家大姑奶奶就说,他们也是小时候听说,家里有祖上留下的一套鼻烟壶,价值不菲,但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拿出来的。也曾问过母亲,但被母亲一口否认,这两个姐姐主要是怕万一有这样值钱的东西落在弟妹手里,她们什么都得不到,所以,两个人还特意做了一次局,安排老太太全家出门看戏,她们两个作陪,然后让两个女婿去找去,结果也没找到。后来,那个鲁师傅的家人赶了过来,果不其然,那个失踪的鲁太太是假的。

巡警也不时会找邻居了解情况,同时也说说他知道的案件的进展。现场应该是两个男的,因为门是从里面打开的,推测是那个假的鲁太太敲门进入,那两个男的随后进来,直接灭口不废话。那个假的鲁太太可能一开始是盘算要这个鲁师傅的钱,后来住在这个院子里不知道她是从什么途径知道了鼻烟壶的传说,于是召集同伙,估计这些人身上都有命案,所以才会如此杀人不手软,至于那位中医一家,估计怕他们发现,或者不太了解那个中医的实际收入,捎带手做了。

那时国共两党一会和谈、一会打仗。时局也很乱,想调查也很困难,再说,谁都看出来国民党气数也到头了,一个个都想着自己将来怎么办。也没心思破案。这个案子最后就落在那个假的鲁太太身上。其实也没什么证据,匆匆结案。

只是,那宅子被用封条封上。秋天的深夜,何家那棵枣树的枣子熟透,就经常一颗颗从高处掉在院子里,声音仿佛像人的脚步声,把他两边的邻居搅得彻夜难眠。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7 06:58

@老虎不是猫007 2015-12-31 13:16:42

所谓悬案,无外乎局限于一是技术手段,二是责任心。案件最后成为了悬案,我更倾向于后者。古代技术手段更落后,但还是有很多案件侦破了。案发现场除了不能告诉你凶手的样貌,其他的都可以从现场提取到。楼主上学时代看过一部德国电视剧,就是刑侦的,现在德国电视剧已经很少见到了,这个电视剧拍摄手法很独特,我们看过的像国产《重案六组》、《CSI》都是头10分钟交代如何发现犯罪现场,在

15-33分钟,会发现很多嫌疑人,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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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十二城 2016-01-27 00:35:38

这个案例是在向现代法医学一位传奇人物致敬啊,英国人伯纳德·史皮尔伯里,他亲历的一个连环杀妻案。凶手三次同一手段杀妻骗保。这位法医提出自己的假设,鼻腔和咽喉突然进水可能引起昏厥而突然失去知觉,这就可能对找不到受伤痕迹和缺乏溺毙的症状作出解释,但他翻遍溺水死亡的资料,几乎没有作者到鼻腔和咽喉突然进水对心脏和中枢神经引起间接的影响。

办案警官尼尔却很快接受这一理论,他雇佣了几位与受害者身高体......

----------------------------天涯牛人就是多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7 12:29

@妓女大罢工 2016-01-27 12:01:08

楼主,有个疑问,鲁师傅难道不知道那个是假鲁太太

吗?还共同生活了那么一段时间 -----------------------------

这个鲁师傅背着自己老家的媳妇找的情人,对外统称鲁太太。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7 12:34

@老虎不是猫007 2016-01-22 16:14:32

很多案子成为人们口中的悬案,固然有当时技术手段的局限、或者证据不足,难以定罪。但是,还有一种案子,其实本身不复杂,只是这个案子的背后有“赵家人”的影子。

这件事情发生在80年代初,案件的主角和我父母是邻居。楼主那时不太记事,整件事情也是以后父母提起来慢慢知道过程的。

那时,我们住在一个单位家属院,但是我父母并不是这

个单位的,换房换过来的。家属院里有对夫妻,有两个女儿。

大女儿生的十分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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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edw 2016-01-27 12:18:49

其实我不明白,在机关幼儿园工作怎么就能经常接触到那些来接小朋友的首长家的公子们?难道那时还没计划生育,就算没计划生育也兄弟俩间也不会差这么多岁吧?一般不是首长司机来接孩子的吗……如果没计划生育的话,路上车应该也比较少吧。这个故事有很大的漏洞啊……想想首长家的公子们会去接自己的弟弟妹妹下幼儿园,有点搞笑了。 -----------------------------

不是首长家的公子去接弟弟妹妹,而是当时幼儿园里有的人会做一些牵线搭桥的事情,成与不成人家不管。那个在幼儿园做饭的女的有时会夸大事实。但确实有幼教的老师嫁给了一些有权的领导家的公子。小红的母亲估计也是看重这一点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7 12:52 说三个案子,都是和文物有关的。

第一个发生在天津,90年代中期。一户人家祖上传下来的一幅画,唐伯虎的《双鹿图》,提到唐伯虎的名字,这幅画的价值就毋庸多言了。后来,这户人家打算把这幅画出手,但是没有献给国家,虽然献给国家也会得到一笔钱,但数量少的可怜。消息放出去以后,陆续有人上门看货,而这其中有两个人就起了歪心,打算把画偷走。不想偷画的过程中,户主夫妇突然回来了,因为之前彼此见过,这两个人只能杀人灭口了。后来,这个案子破获了,警方拿着起获的那幅《双鹿图》找专家鉴定,结果是这幅画是清末的仿品,没什么价值。却搭上了4条人命。

第二个不是案子,而是个官司。有个东北的妇女,她婆婆临终的时候给了她两件东西:一个镯子,一个瓷罐子,说是家传的宝贝,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卖。后来,家里孩子病了需要住院做手术,女的没办法把镯子卖了,当时是60年代初期,地方的文物管理所有专门的鉴定、收货的专点,不允许私人买卖,只能卖给国家。那个镯子给了19元钱,解了燃眉之急。到了70年代末,家里又遇见事情了,这女的就把瓷罐子也卖了,给了90元钱。后来省里文物专家下来巡视,看见这个瓷罐子,看了半天,就问是多少钱收的。那个经手人还以为自己看走眼多给钱了,专家一听给了90元,就说:“再给她300元吧。”事后,那女的拿到钱高兴坏了。

时间一晃过去了几十年,女的也做奶奶了。为了看孙子,

这个女的搬到省城。某一天看电视的时候,正好介绍省博物馆,女的偶然一抬眼看见专家正给记着介绍一件馆藏文物,就是她卖出去的那个瓷罐子,原来这个瓷罐子是个元青花,市值过亿。女的一听这心里就不平衡了,找到博物馆说价值上亿的东西,当年就给了他不到400块钱,希望能再补给她点。

博物馆也很同情她的情况,可是当年给她钱走的手续是很完善的,现在想给他补偿实在找不出理由,于是,博物馆就让这个女的到法院去告自己,法院怎么判决,他们就怎么执行。至于法院最后怎么判的,我还真不知道。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7 13:43

第三个案子是两个“雅贼”做得。这两个人倒是在书画方面的人才,可惜路子没走对。

两个人的盗窃方式是另辟蹊径。专偷五星宾馆总统套房的装饰画,那些画都是出自名家之手,价值不菲。

两个人分工明确,第一个人先住进套房,对画作进行鉴定、拍照,然后寻找买家,如果有人同意收购、付了定金。第二个人出马,先找人临摹,而后带着赝品住进总统套房,偷天换日。第二个人是学装裱的,所以不留痕迹。带着真迹大摇大摆的走出酒店。

最初的露陷是有个富豪住进了一家酒店的总统套房,约来一个画家喝茶聊天,那个画家就特意在房间的画作上驻足观赏,这一看,看出问题了,临摹只能形似,达不到神似的级别,而且专业的角度看这幅作品虽然画的不错,但画风明显不一样。画家当然不知道原因,就临走时和富豪说,这家酒店五星级的套房居然挂着幅假画,真是掉价。这个富豪听了就跟酒店的管理者反映了,管理者认为不可能,总统套房的画作都是在正式拍卖会上拍得的,怎么可能是假的?于是找来专家鉴定,这才发现出了问题,于是报警。

这两个人经过一番周折最终抓住了。一开始,他们只承认这一起案件,但是警方知道绝不会就这一桩,通过通讯来往、银行转账、以及起获的其他信息,最后这两人承认作案的有六七件,直到警方通知那几家酒店,他们才明白总统套房的画走被人换走了。而还有些酒店的画依旧是假的挂在那里,等待被人识破的那一天。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7 14:56 以前老话说,老物件是有灵性的。一般人压不住,反倒容易被迷了心。

其实,在我看来,不过是三岁稚子手捧金饭碗穿行于闹市,你没有能力保护它,反倒会因此丢了性命。

故宫博物院有位研究院朱家溍先生,他的家庭成员收藏了不少文物,最后去世前全部捐给国家了。很多人吐槽《盗墓笔记》里那句“交给国家吧”,其实,朱先生有句话说得好:“文物最好的归宿就是它应该待的地方。”一个清乾隆八仙祝寿粉彩瓶,它就应该待在紫禁城的南书房,你们家即使有200平的客厅,也摆不下他。所以,人家都捐了。一个不留。交给国家其实是个上上策。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7 17:23

央视音乐频道播过一个公益广告,不知大家看过没有。

内容是一个母亲看着孩子的背影自言自语:等你考上大学了,妈妈就享福了;等你工作了,妈妈就享福了;等你结了婚有了孩子妈妈就享福了。结尾是她孙女说:“奶奶,等我长大了,就让您享福了。”对于这个广告,我的评价就是一个字“呸”。

一个自己都不会享福的女人,居然出现在央视广告里,难道是要全明朝的女性向她学习,男人去哪儿了?贡献完一颗精子就自己享福去了。

以前说:美国的国防部长难当,明朝的宣传部长难当。现在看来,我们的宣传工作也做得滴水不漏的洗脑了。

看过一本《古今奇案》,很多年以前了。里面有个故事的主人公和这个公益广告女的绝对有一拼。

古时有个女子10岁做了一家的童养媳。那家只有一个儿子,两岁。这个女的每天除了抱着自己的小丈夫还要做很多家务,很辛苦。好不容易熬到小丈夫长到可以成婚的年纪,不想一场疾病,几天功夫就死了。老两口很伤心,就和那女的说:“你还年轻,再找个人家嫁了吧。”但是女的不同意:

“我虽然和他既无夫妻之名,也无夫妻之实,但我也是这家的人,侍奉二老是我的本分。”于是每天穿的很是朴素,辛苦劳作,孝顺公婆。这样过了快十年的光景,那个地方发生可旱灾,粮食歉收。他们一个弱女子带着两位老人日子就过的更是艰难。于是,公婆又说:“我们在也是拖累你,你还是不要管我们,自己找条活路去吧。”

作者:偷偷写文日期:2016-01-28 09:53 楼主回来接着说。

上回说到家乡旱灾,公婆让女的自寻出路,不要管他们。但女的不肯。可是一个女的能力有限,养活公婆确实很困难。这天,女的突然跪在公婆和那个所谓的丈夫牌位面前请求他们原谅,为了养活公婆,她只能把自己的身体卖出去了。于是,这个女的每天浓妆艳抹站在门前,虽然她年纪也不小了,靠做妓女来供奉二老。这天,他们这里来了一个皮货商人,住在附近一家很小的旅馆。商人孤身一人,就把这个女的叫来旅馆陪她,第一次还送了一支簪子给她。而后几天,女的每天都带着那支簪子来伺候商人,一共三、四天吧。最后一天晚上,这商人说自己明天就走了,给了这女的一些银两,女的还把和商人吃剩下的酒肉打包带走回去给公婆吃,结果出门天黑不小心还摔了一跤,酒肉都撒了一地,女的就慌乱收拾了一些回家了,到家才发现头上的簪子没了,心里懊恼不已,毕竟那簪子虽不好,但也能换几个钱。

第二天中午,县衙来人把女的抓走了,原来早上那商人

被人发现死在客栈了,送那女的那支簪子就插在他的喉咙上。

所带皮货也悉数不见。这女的是最大嫌疑人。县官认为就是这女的见财起意,趁着商人熟睡之际用簪子刺死他,但是抄了女的家,什么也没有。于是对女子严刑逼供,但是这女的就是不认罪,她说自己没有杀人,不能承认这种莫须有的罪名,而且要求县官尽快释放她,因为公婆在家不能没人照顾,乡里的人也给这女子求情,说她一直很本分,非常孝顺,即使做了妓女,街坊也知道她的难处,从未因此低看她。但是,女的还是被关着,公婆只能靠乞讨度日。

这时,换了一任县官。新来的父母官还是比较负责任的,

他也觉得不是这个女的做得。而且商人所带的皮货不见了,于是他就使了个计策,故意发布公告说这个女的已经认罪,秋后待绞。同时安排眼线盯着收购皮货的商贩。没几天,有个收皮货的人就来禀告说有人来出手一批货,那个被杀的商人皮货上有自己的商号印记,所以他很清楚这货来路不对,捕快迅速将交货之人拿下,审讯才知道这个人是客栈老板的亲戚,

原来,那个客栈老板娘原本是瞧上了商人送那女的簪子,

趁着天黑故意使绊子让女的摔倒,趁乱把簪子拔走了。老板看见妻子偷来的簪子突然心生一计,这夫妻二人深夜摸进商人的房间,用簪子将商人刺死,而后偷走皮货再嫁祸给这女的。看到女的已经认罪的布告,这两个人让亲戚代替他们将皮货出手。女的终于被放出来了。赶紧找到在街上乞讨的公婆,三个人抱头痛哭。

那个县官也很感动这个女的孝心,就给了她点钱,让她做点小生意养活公婆。这样过了几年,公婆先后去世女子便一人独居。县官有个做道士的朋友,就是那种“能以精诚致魂魄”的那种,也感动于女子的孝心,某天月圆之夜找到女子,带她到去世丈夫的坟前,让她与丈夫的魂魄相见。那女的跪在丈夫面前请求丈夫原谅她为了养活公婆做了妓女,丈夫还是16、7岁的模样,并没有怪她,相反还感谢她这些年来对父母的照顾,并且说以后每个月的月圆之夜他都会以魂魄的形式和女子见面,不至她一人如此孤单。但是女子坚决不同意,自己已经残花败柳之身,不敢再与丈夫面对。回家后第二天清晨梳洗干净便投河自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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