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一幕,她眼睛一亮,脑中突然闪过一个想法。
她看向孟书瑶,说:“想不想跟我合作一次?”
孟书瑶:“什么意思?”
向虞之往她旁边站了站,对着镜子讲了几下走位,又仔细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然后问:“你认为怎么样?”
孟书瑶盯着向虞之看了几秒,而后突然笑了,“向虞之,我们一起打败鹿星吧?”
“那是自然。”
下午训练过后,向虞之抽时间去了三楼跟沈行舟约好的会客厅。
她到的时候,沈行舟已经在了。
向虞之推门进去,“你提前到了。”
沈行舟点头,把两份合同推到她面前,说:“我习惯早来一会儿。”
向虞之心想:这个习惯不错。
她接过合同,低头仔细翻看。
其实在周日答应跟沈行舟签约后,她就开始在网上搜了相关的问题汇总。
毕竟这是第一次跟这么大体量的公司签合约,还是谨慎为上。
不过她翻看了几遍,都没发现任何问题。
不仅如此,除了签约年限有点长以外,这合约堪称人性化。
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公司就会支付每月的基本工资,哪怕没有接任何工作也饿不死,而超过基础工资的部分,是分成计算。
据她所知,目前的公司大部分都是五五分成,像泰达这个体量的就算是六四也不奇怪。
可她手里的这份却是四六。
她占60%。
而合同的附加条件上甚至把她的那句[要尊重艺人本人的意见]加上了。
这就意味着,如果有她不想接的工作,她是有权利拒绝的。
甚至就连基本的艺人几年内不准谈恋爱都没做要求。
沈行舟给出的理由是,“如果你能承担上升期人气急速下滑,和被公司放弃的代价,公司自然不会阻拦。”
面对这样的一份合约,估计没有人能拒绝。
可越是这样,向虞之反而心里没底。
沈行舟在她看第五遍时,终于忍不住开口,“合同里没有潜在的霸王条款,你可以放心。”
“是啊。”向虞之转头,“问题就出在这啊,就是这样我才不放心。”
向虞之自己嘀咕:“现在还有不是资本家的公司吗?我不信。”
沈行舟微微叹了一口气,“泰达作为一个老牌的娱乐公司,自然也有相应配套的艺人管理机制。”
说完,他把合同翻到第四页,指了指签约年限给她看,“因为你签的是十年合约,你付出了时间成本,泰达自然会在金钱这方面补足。”
说完,他又翻了两页,跟她解释:“如果你给公司的年收益可以达到这个数字,那次年你的合同分成会自动提升两个百分点,这对我们大家都有利。”
又是两页过后,沈行舟说:“当然,泰达的违约金在业内也不算是个小数目。”
沈行舟把他把合约中几个容易忽视的点跟向虞之讲过一遍后,又给了她一定的时间考虑。
向虞之看向沈行舟的眼睛。
从那双幽暗深邃的眸子中察觉不到他任何多余的感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