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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31章 办落户,当良民(第2 / 2页)

“好,有劳了。”

大唐一村以四户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一里,设里正一人,五里为一乡,置耆老一人。

这座小渔村才二十多户人家,住得又偏远,自然没有里正,平时也就是两大姓的族长商量着管事,里正都很少过来。

族长、村长、里正、耆老等,就是乡下基本的管理框架了。朝廷的官员一般不下乡,有命令和政策就通过这些人宣传执行,包括收税也是。

当然了,若是某些收不上税的时候,不良人和衙役也是有可能被临时拉来当壮丁的。

这时候,就是老百姓遭难的时候了,官兵征税可不跟你讲道理。

摊派了多少,你就得交多少,苛捐杂税逼死人也不是没有。

若地方上有大乡绅,那农民多会依附乡绅而活。比如这座小渔村,就有一半的人口依附鸭寮山庄。

庄客没有地,就不算是纯粹的农户,算是破产浮逃的佃食客户。

唐王朝制定了严厉律法,严禁户口脱漏。但安史之乱后,农民负担加重,逃户隐户增多,法令对人户的控制力也就弱了。

即便如此,两税还是要交的,总之就是艰难求活。封建王朝,底层劳动人民遭受剥削和掠夺这是必然之事。

不过这种混乱情况对于苏青青倒是也有好处。

换了初唐,来历不明、出身不明的苏青青,想靠一句没有凭据的山中隐士之后,就在乡村落脚,那可有点难。

张氏家因为条件特殊,没有成年男性,所以她是没想着帮苏青青隐户的。

那样没有保障,风险很大。该落户,还是得落户。

安史之乱以前,流民是必须被遣送回原籍的。但安史之乱以后,世道乱了,法令自然也就变了。

官府顺应民意,附籍当地也就渐成惯例。

目前的唐律规定,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开了荒,有稳定收入的客户,可以就地编户入籍,正式成为“大唐编户齐民”。

苏青青只要置地、置产、种上田,到了来年统计户口时,自然而然就能把户口落好,把手实办下来。

当然了,若是想要加快这个进度,就使钱。

愿意交税的人,朝廷还是欢迎的,一个地方的税收人口永远是当官的政绩考核之一。

用完餐,苏青青和张氏拿着剥好的鹿皮和一块鹿肉,先去找族里的张氏郎君的四叔。

鞣制皮毛而已,正是对方的拿手好戏,自是满口答应。

办完这事,两人又转回屋,取了一碗片下来的火腿,再抱上一斗粟(小米),便往村外去了。

这一里的里正姓陈,跟鸭寮山庄的主人是本家。

陈氏在岭南原也是豪族,兴起于梁朝年间,没落于中唐。如今到了晚唐,其家族威望与声势都已弱化。

但对于这十里八乡来说,仍是巨擎,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正是如此。

苏青青跟着张氏翻山越岭,进入一处古木参天、藤蔓缠绕之地,村口竖着一个牌坊,正是“陈家村”三个大字。

此村周围有难得的平原环绕,是附近少见的富庶之村,村里基本还保持着户户农民,人人有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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