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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第134章 去钱家(第1 / 2页)

“不过我也不会是那刻薄不讲情面的主子,你们的身契为五年,五年后,如果想赎身出去,我不会拦着,到时再说吧!但有一点,若是签了卖身契,就要听我的话,与沈家一体,不得我的同意,是不能离开的,否则我将身契送去官府,你们是要吃罪的。”

卖与雇,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卖了,便是主家的奴才,若是犯错,主家可以打骂,甚至转卖,一切都不由他们自己做主。

即使意外死亡,只要不涉及命案,主家只需给点安抚银子即可。

雇佣的不同,还有独立人格,活干完了,随时可以离开,有自由。

她细细研究过,从忠诚角度来说,她当然更青睐买人,而不是雇佣。

春菊跟小桃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听完沈清的话,二人也不思考,一致同意卖身。

沈清当即拍板,“我找人打听过,现在镇上像你们这样的粗使丫头,便宜的五两银子,颜色好的,才十两,我给你们家人八两银子,也只是买你们五年,你们每月也有三百文的工钱,逢年过节,也有衣裳鞋袜,眼下我们吃啥你们便跟着吃啥,这点上,亏待不了,所以不管咋算,你们都不吃亏。”

春菊跟小桃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事,被卖了不仅有工钱,还有期限,虽说沈家只是刚起步的小门户,可里头干干净净,她们也只需要埋头干活,啥勾心斗角都没有,多省心啊!

俩人当即磕头谢恩。

“多谢小姐开恩,我们二人一定好好干活,绝不偷懒。”

沈清道:“以后还是叫我二姑娘。”

“是,二姑娘。”

沈清又吩咐道:“春桃厨艺尚可,以后你就跟着我姐,负责厨房的活,小桃管着宰杀鸭子的事。”

隔了两天,霍林又把毛豆跟牛宝领了回来。

二人的同伴死了不少,一直照顾他们的爷爷也死了,怕尸体腐败,柴良专门让人在镇上收尸,收集起来的尸体,拉出镇子找个地方一并火化。

霍林按着沈清的吩咐,问他们二人愿不愿意来月牙湾,卖身进沈家。

本就是无依无靠的孤儿,能在大灾之年,有一口吃的,有个落脚的地方,他们哪还能不乐意。

这二人都是没户籍的,沈清便托沈有信,了点银子,替这俩孩子办了户籍,有了户籍才能签卖身契约。

霍林跟他俩年纪相仿,三人便住到了一起。

毛豆跟着霍林,每天去镇上送货,牛宝就在家里帮着打水挑水,干点农活。

沈艳足足在月牙湾等了半个月,一直等到沈清把手头上要紧的事情办妥。

房子弄好,家具置办的差不多,又囤了些粮食,买了布,让沈慧领着两个丫头,以及沈婆婆,做衣裳鞋袜。

每日宰杀鸭子的人员也固定了,由小桃看着。

沈艳掰着手指给她算,算完了,又瞪她一眼,“你说说,到底还有啥事没做?”

沈清揉着晒黑的手背,冲她嘿嘿笑,“好像差不多了。”

沈艳气的跺脚,“那你总能陪我去钱家转一圈了吧?”

沈清仰天叹气,她也有仇没报呢,比如朱老二,比如郑波,听说这小子日子过的很不错,她娘还给他寻了一门亲,就快要定下了。

每每想到此处,她都心痒难耐,报仇,报仇,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眼下,她虽然羽翼未丰,不好冲过去杀了郑波,但想点法子阴死他,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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