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的皮肤,都被染了其他颜色,每天乐呵呵的。
没过一旬,纯白风就变成了五颜六色风,徐银莲喜欢蓝色,徐小琴喜欢黄色的,江梨喜欢红,而丰仓则选了一身灰。
采小兰没和这一群土老帽计较,选了墨绿色上衣,下身则是一条白色的长裙。
不过,没过多久,她就把手摇纺车的操作办法交给了徐银莲,自身在赏善堂与厨房间忙个不停。
随着采郎中的美名四溢,赏善堂每天的病人数量直线上升,一天至少有三五个病人。
讳疾忌医可不仅是现代人的专属,在落后的时代,百姓有点痛,都忍着。一直要到,忍不住了,才会找郎中。所以,这三五个里,除了来自林场的,或者黄风谷的,都是疑难杂症。
“采郎中,你觉得我婆娘病得重吗?”男人小声地问。
他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满手宝石戒指,一身环佩叮当,外面停着双马大车。可惜,在病痛面前,一样束手无策。
采小兰微微摇了摇头,她示意中年到屋外去。
“没办法,贵夫人身子骨太弱了,没办法用药。”
这话说得相当委婉,其实依照脉象,竹榻上躺着的女人,已经病入膏肓了。
中年刚才还满怀希望的眼睛瞬间挂了下去。来的时候,他看到采小兰的奇异打扮,与此地的不俗布置,尤其是头顶上的“赏善堂”三字,真以为此地有大医。
没想到还是一样的答案。
“那有缓解痛苦的药吗?”
“唉,没有长效的!待会儿,我进去帮她施针一回,能缓解痛苦。但只能用一回。”
采小兰想到了被摧毁的神恩草。对于病入膏肓的人,它绝对是最好的药。但对整个人类而言,弊大于利。
中年微微颔首,“还请尽情施为!”
能止疼的穴位没几个,行针的速度很快。
没多久,就落完了针。
女人的哼哼慢慢止住了。
男人付了诊金,喊过仆人,又抬着人走了。
妇人是最后一个病人,一走,赏善堂终于空了下来。采小兰看着谷口,一行人慢慢消失。
“没必要难过!再好的郎中也有治不好的病!”丰仓安慰道。
采小兰回过头,早已泪眼婆娑,“唉,刚才那个是个好人。驾车的讲了他主人的很多事情,修桥补路,赈灾施粥,奉养孤寡……我这赏善堂三个字,白写了。”
善人没求到善果。
她第一回希望“小不平”能更魔幻一点。君不见别人穿越,一颗金丹入我腹,从此我命不由天。如果有一颗传说中的仙药,还怕救不活眼前人吗?
特级的医术,也不过如此罢了。
丰仓说不过她,以他的人生经验来看,人命不过是野生的蔓草。收割了一茬,会又长一茬。除了自己,谁会在乎?
“唉,痴儿!”说不过人的丰仓只好陪在其身后。只是,“小兰先生”的称呼,更沉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