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崽子啊,还说不准呢,”卫挽啐了口嘴里的血沫子,“阿兄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容羡狐目微定,落在那唇角,指尖随即落了上去,搽染开那一抹朱樱色:“狼狐同源,阿挽此言,也有理。”
“呵,那倒是不足为奇了,疯狗啊,”尾调延长,偏勾唇角,凤目向上斜睨,勾的人心痒。
“许是忠犬呢,”容羡轻笑,纵着顺应她的话说下去,“可都是生死不渝、坚贞不屈的好物儿。”
“真是千古第一遭啊,”卫挽瞧清他的神色,双手交叠搭着臂弯,语调清越,“狼子野心、城狐社鼠,您是一个也没记心里。”
“弱肉强食,阿挽。自古以来便是如此,”容羡低眸,想到那被扔进熏炉的斗篷,靠近半步,两人身上的气息源源相撞,冷热交织互换,“牧人奉狼为神明,农人敬狐为仙使,不可否认它们颖悟、机敏、通灵,迫猛禽悍兽食草而肥有违万物法道。”
“万物法道,啧,阿兄是在同我说教?”卫挽仰头,这动作搭上这语调,显得十分骄纵,可神色却不尽然,全然是一副不动声色、不辨喜怒的样子。
容羡抽出她手中的折扇,别在她腰后的衿带间,随之,温热修长的手掌顺势落在卫挽的腰侧:“不,狼狐惯来认主,且来交流感情,阿挽只需执鞭驯我便是。”
“论化险为夷、转危为安之道,容公子永远都是这般出众,”卫挽感受着腰间传来的热意,抬眸满是耐人寻味,“口传心授也好,促膝谈心也罢,莫坏了事。”
“阿挽惯来不喜温醇,不如去瞧那甜糕,这开胃酒,阿兄便先替阿挽饮之。”
卫挽捕捉到她的变化,将扇尖压低了些,锋利的刀刃瞬间划出细细的红线:“给蛮夷人卖命卖笑的风骨?姑娘,您是在给我讲戏曲段子吗?”
她眉梢微挑,看向一旁的熏炉,确实可见其中的黑灰,而后才放心点燃四周连枝灯,自腰间拿出个瓷瓶,走向床榻。
“风尘骨胭脂色并不低俗,更不下贱,不过是谋求生路,苟活于世的手段,可若是先于他人践踏自己,那便也莫怪他人践踏你。”她凤眸微眯,像是危险蛰伏的虎豹,带着威压,“若我没猜错,你同挛鞮且姜,本就相识?”
“小娘子也说,一般女子多善书,小女子不才,便是那不一般的人。”邬月闻言,逐渐停止了颤抖,眼睛也不再是兔子一样红,面容反而也淡定,操着地道的郑国官话。
同时,她拇指擦开火折子,微光摇曳,深浅不一的映在她的五官上,凤目借着微弱的光巡了一眼四周,提步朝着屏风后走去,却未见着容羡换下来的脏衣物。
卫挽抬手扯下束发的绸带,捆了她的手腕,而后,从腰后抽出那把容羡的墨玉折扇,拿在手中把玩,凤目低敛,仔细端详着邬月的容貌。
“阿兄必定反复品尝,细细推敲,给阿挽个精确回响。”容羡勾着唇欺身,修长的手指掀开红纱,温软相贴,轻缓如春风细雨,随之,又握着卫挽擦拭嘴角的手指,吻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