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仙不高兴了,扁着嘴道,“你那是什么眼神?很失望?”
“头儿,你可别瞒着我们了,大伙都知道了!”
只小铃铛是小铃铛,不会再有第二个小铃铛陪她度过漫长的少女时光。
她的装扮虽称不上有多华丽,但瞧着气质就不落俗。
此时她并不知道女子的身份,也不知道未来会和她产生怎样的交集,只命运大抵如此,弄人的同时,也大多伤人。
说完,所有人向梁佩秋投来目光。
所幸王瑜不在,否则又要骂她小姑娘不长记性,净贪凉。她小心翼翼地吐吐舌头,忍不住又抿下两口。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才知道那女子名叫吴嘉,乃是吴寅的妹妹,当朝户部侍郎的小女儿。
一行人出了安庆窑,走到大街上。往上去是湖田窑,往下是各家窑口,中间这条路名为狮子弄,眼下乌泱泱挤满了人,且都看着一个方向。
梁佩秋心下感动不已,却说:“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听说王大东家有那意思,不知道呀!”
徐忠面色一哂:“小神爷这是什么意思?”
什、什么不愿失去她,他怎是那样的人?
“嗐,这事要真成了,也是喜事一桩!”
她夹住马腹,吆喝一声,催促踏雪向前走去。
就见素来内敛秀气的把桩头头,一张不乏英气的脸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还越来越红,红得像是烧起来一般,比那灶膛里的火焰还要红。
还真是传的那样?!
他们正纳闷呢,就见那人从腰间掏出几枚铜钱,往桌上一扔,打马就往城里跑。
茶寮里那帮行脚商还在说着什么,就听旁边“碴”的一声,茶碗掉在地上,居然没个清脆的响。
偶尔梁佩秋人还没到,踏雪远远听到她的脚步声,就兴奋地开始嚎嗓子。
“怎么是你?”
一日,梁佩秋打马从景德大街上走过,远远看到一行身穿甲胄卫服的官兵在江水楼前整装,为首的乃一青年男子,身量其高,长得魁梧有力。
春节后几场雪下过,天气渐渐暖和,梁佩秋得了空骑着踏雪去郊外放风。
王云仙大笑:“你小子消息倒是灵通,这马名叫踏雪,正是我托人刚从北地运来的。”
……
梁佩秋没功夫和他绕弯子,直接问道:“徐稚柳怎么了?”
先前他在码头看到徐稚柳的马,确实心生艳羡,可自从看过她骑马的样子,就觉得她比他更需要一匹好马,一匹不畏风雪、能够陪她赴汤蹈火的真正的好马。
“王大东家要收头儿为义子呀!所以你才买了马作为贺礼嘛!”
那小厮嗓子都喊破了,梁佩秋不由浅笑,当下顾不得许多,端起凉茶喝了两口。
一人一马正朝她走来,她的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碗也不是什么细瓷碗,勉勉强强算粗陶制成,陶土和瓷土混合着,细细端详还能看出坯土的成分,大抵不是改良后的高岭土。
先前偷偷同梁佩秋报信的小子附和道:“少东家好大的手笔,听说这马上过战场,一气踩死了几十个敌人!非常骁勇善战,在北地人人皆知它的大名!此番若不是耳朵被箭穿过,受了伤不能再战,不然还要留在军队冲锋陷阵咧!”
众人见她举动怪异,纷纷扫向她,却见她重新坐了回去,拿起一旁的茶碗,又咕咚咕咚喝了几口。
这会儿一个个上前簇拥着她,推着她接连往外走。
“瞧它的眼睛,多有精神!”
梁佩秋心下好奇又紧张,揪过平时和她较为相熟的一个小子,悄声问:“你先给我透露点口风。”
众人不免惊了!
正此时,江水楼里盈盈走出来一名女子,手臂上挽着一只袖珍竹篓,一手提着粉桃色罗裙,露出玲珑小脚,一面抬头冲青年男子唤道:“兄长。”
它很听话,从不乱跑,到点了就回。
……
甚者,她与徐稚柳还有一段不解之缘。
她略尝一口,便放下了碗。
王云仙……
王云仙这回也懵了,一头雾水:“知道什么?”
徐忠正要为窑口的事去和三窑九会的负责人打嘴仗,眼瞧着来的又是对家,当即气不打一处来。
他知道小铃铛是她送自己的生辰礼,同她感情颇深,可惜马没养好,平日里少有训练,以至于难得跑一次,就死在了雪地里。
“我与那少东家见过一面,不是那种人。”
王云仙得意洋洋地朝梁佩秋挑眉:“你看如何,可是欢喜?”
后来拗不过王云仙,梁佩秋到底收下了马。
她突然一大声,把徐忠吓住了,半晌才要糊弄两句,就见梁佩秋拱手做了个告罪的动作,旋即衣角一掀,大步往里跑去。
瞧那急吼吼的样子,像是天都塌了。
人群里又是一阵哄笑。
徐忠忙大喊:“来人,快把她拦住!”
男子当即收敛心神,咧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妹妹!”
王云仙好不生气,摸摸踏雪的头,一副委屈巴巴的模样,“可怜我家踏雪,千里迢迢坐船过来,一口热乎的口粮还没吃上,就被你们这帮人埋汰了,还要被新主子嫌弃,可恶!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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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间回景德镇的路上,梁佩秋经过一方茶寮,看见里头有几个行脚商正在歇脚。
王云仙没好气的说:“不是我是谁?”
她不想着自个,他只能替她想着。
“徐稚柳到底怎么了!”
“好事!”
徐忠白着脸凑到近前,见梁佩秋手臂擦伤,露出两条醒目的血痕。他待要说什么,就见她没事人一样爬了起来。
她定定望着他,声音虽不高,却带着股坚决,一个字一个字清晰有力。
“我要见他。”
她只一句话,反反复复,“我要见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