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喟叹:“他这几年日子不好过,难得遇到个得他喜欢的后生。”
于冯璋,于叶云风,这都是一件好事。
不过叶初棠却似乎不为所动,只微微一笑:“阿风顽劣,须得冯大人多多包涵了。”
长公主只当她这话是客气自谦,也没放在心上,轻轻拍了拍兰衣正为她捏肩的手。
兰衣适时停下,退后半步。
“最近我感觉这身子骨比从前硬朗了不少,还得多亏有你帮忙调理了。”
长公主笑眯眯,瞧着她,越瞧越喜欢,
“以前每逢阴雨天,我这膝盖就酸疼得不行,但这两次却是渐渐减轻了,腿脚利落了不少呢!”
叶初棠将方子交给兰衣,这才道:“虽是如此,但秋日天寒,您还是得好好将养着才好。”
长公主连连点头,又笑着感慨:“你这一手好医术,实在难得,便是太医院的那几个老家伙来,也未必能胜过你!”
“长公主谬赞,初棠不敢当。”
从前见过的疑难杂症不知凡几,比起来,长公主这真不算什么。
长公主突然想起什么,笑道:“对了,这次秋猎,玉和也会回京。她自小身子羸弱,看了无数名医也始终不见起色,如今有了你,许是能好呢!”
叶初棠在脑海中搜索片刻,终于想起了她说的是谁——玉和公主,萧岚曦。
今上有三位公主,这是最不受宠的那一个。
据说她的生母不过是个普通宫女,今上醉酒之后临幸,醒来之后便十分懊恼,谁知一个月后,那宫女却怀孕了。
这下便不得不晋位了,封为静嫔。
诞下三公主萧岚曦后三年,静嫔便撒手人寰,如贵妃主动求了今上,将玉和公主带来自己身边养着。
因为如贵妃受宠,连带着玉和公主的待遇都提高了不少,再不必如从前一般辛苦。
但这样的日子只过了八年。
萧岚曦是早产儿,一出生便很是虚弱,加上她生母为今上厌恶,日子更不好过,在如贵妃身边养到十一岁的时候,她生了一场大病,太医说京城气候干燥,送去南方湿润温暖的地方养着更好。
这位三公主便因此回到了关岭。
之所以说“回”,是因为这里是她生母的故乡。
这一去便是六年。
“算来她今年正巧十七,与你一般年岁。”长公主许是想起了从前的事,也颇为感慨,“离京的时候才那么点高,如今也不知何等模样了。”
叶初棠对这位玉和公主没有什么印象,纯粹是因为,她实在是没什么存在感。
皇子公主众多,只这一个被送了出去,谁都看得出她不得今上怜惜。
如今回来,也不知会是个什么情形。
叶初棠轻轻颔首:“长公主放心便是,初棠定会尽力为之。”
长公主眉开眼笑:“有你这句话,我便放心了!”
瞧着倒真是把叶初棠当做无所不能的神医了。
就在此时,外面突然来了个神色匆匆的小丫鬟,凑到竹心耳边低语。
竹心表情微变,看了叶初棠一眼。
叶初棠似有所觉,眸子微眯。
长公主也察觉到了什么,问道:“怎么了?”
竹心犹豫片刻,道:“叶二小姐,高氏自杀了。”
……
高氏是夜里自己吊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