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到底是谁?!
时间就这样流逝,转眼间就来到了官司展开的次日。
因为全国各地关注这件事情的人太多了,所以大理寺办事效率也是很高,自接收官司后不到三日就正式开庭了。
此时这场官司的现场人流密集,将不大的大厅塞得满满当当,时不时现场就会闪烁一下镁光灯将现场热闹画面拍摄下来。
而柯汉良因为不只是涉嫌专利侵权官司,而且还涉及到了翻新手机违法犯罪事件。
所以此时作为被告一方公司的老板柯汉良,也是只能无奈出席暴露在镁光灯下。
毕竟侵权官司要是确定了大不了赔点钱,再大不了晨光科技直接宣布倒闭清算,跟老板没有啥太大关系,毕竟是有限责任公司嘛。
但因为涉及到了翻新手机的非法案件,所以柯汉良只能登场。
当然他不来也行,但是翻新手机案件结果出来之后跑肯定是跑不掉的,除非他舍弃这个家,舍弃眼前的一切跑到国外去。
但以他此时翻新手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这次官司结束前想出国并不容易,估计会直接被驳回。
所以,此时的柯汉良来到了现场。
对此柯汉良脸色十分难看,得到这结果对于柯汉良来说不要于天塌了。
随后没用多久,柯汉良搞翻新机以及侵权诺机亚5110的新闻轰动了全国,引起了全国各大报纸的报道。
但他毫无疑问是逃不掉,毕竟要是什么责任都由法人来承担,那资本家就永远没有任何风险,可以躲在背后肆意妄为!
所以柯汉良一个次要责任也是逃不了的,最少也得判一年,就算在监狱“表现出众”,那没有几个月也出不来!
所以柯汉良最终还是栽了!
也代表着柯汉良要面临最少1年,最高7年的牢狱之灾,毕竟大规模制造翻新机可是违法的!
虽然晨光科技的法人不是柯汉良,而是另外一个倒霉蛋,一个之前柯汉良推出成立公司的倒霉蛋。
为此,除了ttcv新文联播以及仁鸣日报没有报道相关新闻之外,全国几乎各大主流媒体都报道了这件事情。
其中柯汉良虽然不是主犯的身份,只是一个从犯身份判了一年四个月,但凭他是晨光老板的身份就无比吸引记者的注意啊。
就算到时证据不足无法让林晨蹲几年监狱,但也足以让林晨弄得一身骚,所以这件事应该不是林晨干的。
这几个问题已经在柯汉良脑海中盘旋了许久许久。
这件事也许有诺机亚以及有金笠手机在背后推波助澜,这闹出的动静比林晨之前发布曙光a1手机的动静大了数十倍。
特别当时间来到柯汉良判刑的时候,他们更是疯狂按动了手中的相机,将柯汉良那愤怒、无奈、怨恨等等复杂情绪及人生的表情拍摄下来。
到底是谁收集了如此完善的证据?
当然此时并不只是他自己来,他身边也带着足足8位身穿西服有着厚重眼镜的知名大律师。
以此时详细的证据资料,这第二场翻新手机官司自然是没有办法狡辩与开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