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没有言明,只道:“你们现在去西北,按灵偃说的做就行。安歌……地府和人间的安危就交到你手上,不要让我失望。”
地府和人间的安危……玩儿这么大,朕有点怕。
明殊吃两口零食压压惊,眸子灵动的转了转,“不如阎王给我派百万雄兵,我带兵去碾压那群捣乱的小鬼?”
阎王:“……”
你当地府是什么地方,哪儿来的百万雄兵。
冷静。
我是阎王,不能在下属面前丢面子。
“安歌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以前是哪样的?”
明殊歪着头反问,好像很好奇自己以前是什么样子。
“以前的安歌从不质疑我的决断,也不会如此目无尊长,你真的是安歌吗?”阎王声色俱严。
灵偃也跟着侧目,眸底隐隐有光华流转。
“我是不是安歌,您还不清楚?”明殊笑,声音轻缓,“地府的高官,是随随便便的东西能冒充的吗?”
阎王:“……”就是知道你丫的是真的才觉得奇怪。
阎王拂袖,“我现在不管你玩儿什么把戏,安歌,现在立刻给我出发!!”
气死他了。
以前的安歌多听话,让往东不往西,让打小鬼不打厉鬼,现在这个都什么玩意,去一趟人间,学的什么东西回来。
以后……不,这次之后,再也不许她去人间瞎混!
地府的鬼没事也不许去人间!
阎王气得立即颁布这个规矩,地府一片哀嚎,完全不知道为什么要颁布这个规矩。
-
西北。
西北环境恶劣,这边经济发展缓慢,几年前可以说是穷乡僻壤,近几年大力发展下,才算好一些。
但这边人烟稀少,明殊说荒郊野外也没说错。
人烟稀少就代表吃的少。
吃的少就代表明殊要饿肚子。
饿肚子就代表明殊脾气很差,看谁都想怼。
“看什么,没见我这样美貌,却即将被饿死的鬼?”明殊笑眯眯的看着路过的孤魂野鬼。
孤魂野鬼见识短,不认识地府鼎鼎大名的安歌,于是见明殊笑容好看,还愣愣的点头,傻乎乎的道:“好看。”
灵偃从远处走来,他一抬袖,孤魂野鬼便被甩出老远。
“和他笑那么开心,我们不如赶路?”笑个屁,对着一个孤魂野鬼有什么好笑,蛇精病。
好气。
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
“不要。”明殊拒绝,“我饿。”
“附近阴气……”
“我要吃东西!”明殊盯着他,“吃零食,吃猪蹄,鸡腿。”
想念厨娘的猪蹄。
灵偃:“……”
mmp荒郊野外,老子上哪儿去给你整猪蹄鸡腿?
你有没有身为鬼的觉悟,吃什么猪蹄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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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