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是我出轨导致了婚姻破裂,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把余晨的抚养权要过去。”
说到这里甘虹就头痛极了,她没能捞到任何好处!
“这个余欢水是突然开窍了吗?居然变得这么聪明了。
这件事情咱们理亏,他占了优势。
你暂时不要离婚了吧,像你刚刚说的,离婚你极有可能什么都拿不到。”
男小三同样很头痛。
“我不答应离婚没用,他知道了你和我的事情,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了。
他说了,如果我不答应离婚,同样要走法院,让法院判决离婚。
我出轨了,我理亏,他赢的概率大,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好。
你得帮我想一个法子,我现在全靠你了。”
甘虹说道。
“不如这样吧。你把这件事情告诉你的家人,就捡对你有利的事说。
让你的家人觉得是余欢水欺负了你,你和你的家人联合起来对他施压。
就余欢水那个怂样,看见你们人多,你爸又是体制内的,他不得立马软了?”
男小三想了一会儿,给甘虹出了一个主意。
甘虹思索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觉得这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突然间,甘虹看向车窗外的时候,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但是那个人撑着伞,已经背过去往反方向离开了,她看不清那个人的面孔。
“怎么了?”
男小三见甘虹突然变得奇怪了起来,立马问了一句。
“没什么。我刚才看到有个人很像余欢水,应该是我看错了吧!他现在应该还在公司里上班,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甘虹喃喃说道。
“肯定是你想多了,都出现幻觉了。完全不用担心,按我说的做,绝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把东西都要过来。”
男小三安抚说道。
叶晓靠近了拍下了视频录了音就离开了。
他来这里本身就不是来找男小三和甘虹麻烦的,他是为了收集甘虹出轨的证据,为了离婚做准备。
其次,他已经给甘虹准备好一份大礼了。
相信到时候他把这份大礼拿出来的时候,甘虹的表情一定会特别有意思。
至于那个男小三,叶晓以后会慢慢炮制他,他是跑不掉的。
叶晓在放学前来到了学校门口等着,顺利接到了余晨回家。
当甘虹回到家里的时候,看见叶晓和余晨,她是明显有些心虚的。
毕竟她刚刚才去跟男小三见了个面。
“我爸妈说周末让我们带孩子去他们那吃饭,记得准备一份像样的礼物,我弟弟弟媳他们也在,别给我丢脸。”
这是男小三教甘虹的,把叶晓骗到甘虹的父母家里,所有人一起对叶晓施压。
甘虹已经提前跟家里人通了气,她说是叶晓出轨了,找了个狐狸精,要跟她离婚,要逼她净身出户。
甘虹的家里人气得不行!
尤其是甘虹那个弟弟,嚷嚷着要杀过来把余欢水吊起来打。
甘虹在电话里拼命阻拦,才拦了下来。
“我知道了。”
叶晓淡淡回答。
他在车旁边的时候就听见了甘虹和那个男小三的对话,早就知道了他们的计划。
他们要那样对叶晓?
好啊!叶晓并不怕,因为叶晓已经做好了应付的准备。
叶晓会给甘虹的家人一份大礼的。
说到甘虹的家人,除了老丈人还算个人以外,其余的就是一群白眼狼。
尤其是甘虹那个弟弟,以前她们家穷的时候,余欢水没帮那个弟弟。
余欢水不行了,甘虹的弟弟对余欢水最过分。
这个弟弟是真的弟弟。
“好,你答应就行了。”
甘虹见叶晓答应了,松了一口气。
叶晓答应了,这事就成了一半。
到了她的家里,她的家人火力全开,叶晓必须得分割财产给她,起码也有一半房子。
要了一半房子,她就可以把他的男人带回来了。
就算余欢水还住在这里,看见了估计都气走了吧?
把余欢水气走了,房子自然就是她的了。
关于这些,她已经和男小三商量妥当了,她们有很多种对付余欢水的办法。
……
周末,八点钟,楼上就开始违规装修了,弄得巨吵。
甘虹几次让叶晓上去说一说,叶晓没有搭理她。
余晨说吵的时候,叶晓立马就上去了,把甘虹气得够呛。
余晨的话叶晓就听,她的话叶晓就不听。
她不就是在外面找了个男人吗?叶晓发现了离婚就是了,用得着这么小鸡肚肠对她吗?
叶晓上楼找到了工头,他没有为难工头。
因为他知道工头和工人都是打工的,赚钱嘛!大家都不容易,真正过分的是户主。
他明明就知道周末装修是违法的,而且还tm早上八点装修。
大家上了一个星期的班,好不容易才有休息时间,一大早就打电钻,缺不缺德?
像这种人就是欠揍。
事实上,那货确实欠揍。
在剧里,余欢水找他理论的时候,他全程都在装逼泡妞,完全就没有搭理余欢水。
余欢水一直在他旁边说话,他直接拽着余欢水的衣领放了一段狠话。
明明做的不对的是他,他有什么资格在那里凶?
余欢水怂,不敢惹他,叶晓可不会惯着他。
“房子的主人呢?他哪去了?”
叶晓直接问工头。
叶晓的话语刚落,一个穿着大衫的男人带着一个网红脸的姑娘进来了。
这个男人就是房子的主人了,一进门他就不断在姑娘的面前装逼,说这里装个大浴缸,那里整个按摩椅,那边又摆一张沙发。
“你就是房子的主人是吧?知不知道你们这是违法装修?现在是周末,大家的休息日,你八点就装修,打扰大家休息,缺不缺德?”
叶晓上去就直接问候了他一顿,跟这种人讲道理是讲不通的。
“你他娘的怎么说话的?有种再跟我说一遍,你看我抽不抽你。”
男人瞪了叶晓一眼,怒声喝道。
对于这个男人的回答,叶晓做出他的选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