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林有有杀过来了(求订阅!)
顾佳和钟晓芹在医院里跑了半天,做了各种检查。
终于,检查的结果出来的了。
钟晓芹并没有生病!她的呕吐另有原因!
最终的结果对于钟晓芹来说,比生病要难受一万倍!
因为检查结果显示,她已经怀孕了,孩子都已经快三个月了。
毫无疑问,这个孩子就是钟晓阳的。
问题来了,孩子的父亲已经跑路了。
如果把孩子生下来的话,钟晓芹就是单亲母亲。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带着一个孩子,想要嫁得好,难度很大,有接盘侠接盘的话那就是例外了。
现在剧情已经被叶晓改写了。
陈屿不再无脑接盘了,陈屿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事业,有了新的女朋友,又哪里有吃回头草的可能呢?
已经没人接她的盘了,飞去澳洲找钟晓阳?
对于一个在父母宠溺下长大,三十岁了几乎都没有出过魔都本地的巨婴来说,先不说能不能找到钟晓阳,就算可以找到,她也没有飞过去的勇气!
因为她已经习惯被人家照顾,一个人去国外,无依无靠,她压根就活不下去。
没有父亲的话,把孩子生下来抚养也不现实。
一个连猫都养不明白的人,哪里有能力去养一个孩子呢?
无辜的孩子,最终的结局估计是被流掉。
“顾顾,能不能帮我保守这个秘密?我不想被我的爸妈知道。”
钟晓芹开始流眼泪了,开始害怕了。
她不敢把这件事情告诉她的家里人。
她的父母,尤其是她的母亲当初可是坚决反对她和钟晓阳混到一块,说钟晓阳不是什么好人。
她不听,还多次跟她妈吵了起来。
要是被她妈知道钟晓阳跑路了,她又怀孕了,她不得丢死人?
她妈知道了,她家的邻居肯定会听到风声,到时候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她被人玩了就踹,那多丢人啊!
中校在现在也知道会丢人了。
“我说你也真是的,都三十岁的人了,都不懂的保护好自己吗?
安全措施都不会做吗?现在钟晓阳跑了,吃亏的不还是你自己。”
顾佳对钟晓芹有些无语,但答应了她,不会把她怀孕的事情告诉她的爸妈。
“我哪里知道这么容易就能中招嘛!钟晓阳说他从来不戴的。”
钟晓芹低着头,叹着气。
除了让顾佳帮忙保守秘密外,钟晓芹还让顾佳借了她一笔打胎的钱。
离婚的时候,她和陈屿分割财产拿到的十几万这几个月已经和钟晓阳光了,她现在连一千块钱都没有。
几个月十几万送肉,换回一个孩子,没有谁了。
顾佳对此已经无话可说了,她借了钟晓芹几万块钱。
几万块钱对于顾佳来说,不算很多。
现在的顾佳也有点飘了,她刚刚买下了李太太在湘西的茶厂,现在整天都在算账,做着茶厂每年给她带来百万利润的美梦!
只能说顾佳在太太圈里吃到了一些甜头就已经被冲昏头脑了,认定了太太圈的东西就是好的,对李太太的茶厂居然没有半点怀疑!
她也不换个角度想想,资本是什么?敲骨吸髓的玩意,但凡有一点儿利益都得榨取干净。
如果每年能给李太太带来百万利润,李太太会让给顾佳?
李太太转手茶厂的理由是管理不过来,玩呢?
她这个级别的人,需要她自己去管理茶厂?
就算几十万雇个人去管理,一年都能给她带来几十万的利润,这种躺在家里就能赚钱的买卖真有的话,李太太怎么可能不自己做呢?
也就顾佳这种已经上头的人才会相信人家会把一个赚钱的茶厂往外转让。
现在的顾佳并不知道,埋在她家里的雷就快要爆炸了。
钟晓芹回到家里,钟母立马就问她是不是怀孕了。
钟晓芹人都傻了,她今天才检查出来的结果,她明明已经让顾佳保密了,怎么她的母亲还是知道了呢?
“妈,你听谁说的?”
钟晓芹不解问道。
“我下午买菜的时候遇到了叶晓和陈屿,我和他们聊了几句。
叶晓就跟我说,那个小鲜肉跑路了,你怀了他的孩子。”
钟母解释说道。
又是叶晓……哪里都有叶晓。
但是这一次有些不同,听到叶晓这个名字,钟晓芹已经不恨叶晓了。
没有像以前一样,听到叶晓就恨得牙痒痒。
她现在回想起来,叶晓直接怼她怼钟晓阳那些话说的一点都没错!
叶晓说钟晓阳就是一个畜生,她不相信,以为叶晓是一个坏人,所以就有了现在的下场。
“妈,我真的已经知道错了,但是已经太晚了。”
钟晓芹抱着钟母,哭得稀里哗啦!
钟母没有责骂钟晓芹,反而安慰她以后要好好过日子。
但是,人总是要为自己的愚蠢的行为付出代价。
钟晓芹的积蓄全没了,打胎伤害了自己的身体,收获了不少的骂名,被不少人指指点点。
这就是对她的惩罚,是她要付出的代价!
与此同时,热闹的事情再度显现。
在魔都的机场,出现了一个同样怀孕的女人叫林有有,她和钟晓芹得知怀孕消息时的心情完全不同。
如果说钟晓芹是痛苦,那林有有就是开心、兴奋!
得知了自己已经怀孕,林有有片刻都不肯在京城多待,辞掉游乐园的工作飞到魔都,准备向顾佳宣战!
她要把顾佳从那个家里赶出去,她将成为新的女主人。
……
魔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叶晓暂时不知道。
因为叶晓在陈屿家里吃了一顿饭就飞往外地了。
这次叶晓的目标是王漫妮的老家。
在剧里,王漫妮一共有两个备胎,这两个备胎的条件都极其不错!只能说她是对编剧开了后门。
姜辰就不用说了,三十岁的年纪在魔都的黄金地段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咖啡店,已经算是事业小成了,前途一片光明。
另外一个备胎叫张志,在王漫妮老家的小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