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穿的吸睛一些,怎么能让有钱男人注意到她呢?
王漫妮翻开了菜单,看了一眼,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懂酒,于是对服务生说道:“一杯拉菲格,加冰。”
叶晓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果然是王漫妮啊!没有认错人。
王漫妮是魔都米西亚店高奢店的高级销售。
不过按照剧里的剧情发展,她都已经来地中海游轮艳遇了,应该已经晋升销售主管了。
她经常说自己要在魔都这座城市扎根,不愿意回到老家。
一个月一万七的工资,七千块用来交房租,只因为那间房间里有她最喜欢的阳台。
吃四五十一碗的馄饨,买超市的有机蔬菜,柜子里各种大牌子的衣服、鞋、包包。
来魔都打拼了八年,居然没有攒下一分钱存款。
这哪里是一个想在大城市里扎根的人该做的事呢?
想留在大城市里的人,哪一个舍得接近一半的工资租一间房子,各种买买买呢?
他们可能更多是选择更便宜的房子,或者跟人合租,各方面开支能省就省,为了在大城市里攒够一套房子的首付而努力。
王漫妮可不是这样,她压根就没想过靠自己的能力在魔都买房定居。
她月月光,把工资全部败完了,砸在自己的身上,眼里只有金字塔顶端的人。
她择偶的标准是有钱、有趣,还要长得帅。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自身能力和自身条件配不上她野心的人。
再简单点说,就是眼高手低。
和普通人谈钱,和富人谈感情,可笑得很。
就拿她和海王梁正贤的事情说。
她和海王恋爱的期间。
海王给她提供了免费车子、免费车位、接连不断的奢侈品、免费出入高端餐厅和私人会所、免费的旅行。
她能给海王提供的是什么呢?
海王来上海了,陪玩陪睡!
又或者一起出去旅游,陪玩陪睡!
她所谓的销售技能、工作能力、脑子在富豪的眼里连一点点价值都没有,啥也不是。
在富豪的眼里,她唯一的价值可能就是长得好看了吧!
在剧里,她曾经感慨三十而已!
在富豪的眼里,她这样的女人,也就玩玩而已!
都三十岁了,能力不见得有多么出色,对于人家富豪来说,跟她谈恋爱不就图她的美色吗?
玩一玩就算了,玩腻了换下一个,或者干脆换个年轻的不香吗?
大城市里最不缺的就是年轻漂亮的姑娘了,每一年都会有无数漂亮的姑娘涌入大城市。
叶晓叉子把最后一小块牛排送进嘴里,喝完最后一口酒,用擦嘴布擦了擦嘴,站起身来,准备到吧台那边会一会王漫妮。
叶晓刚站起身来,想朝吧台那边走去,都还没来得及迈出第一步,他就看到了那个男人,那个眼熟的男人,他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