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车祸前的记忆,除了每晚身临其境般的乱梦纷飞,锦瑟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他现在记得的都是小七告诉他的,一年多前,小七被他家里人寄养到自己这里,当时自己正在纽约开着一家店,小七则在纽约的一所小学念书。
之后,因为那家店出了些意外,而小七又碰巧申到了d.c的初中,他们就一起搬过来了。
我在遇到小七之前,在国内究竟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呀?我的家人、朋友又都是谁?都在哪里?我在这里一年多了,他们为什么都没来找我呀?锦瑟想到这里,只觉得前额叶突突跳着,生疼生疼的。
他将头埋进自己的臂弯里,用手按摩着头顶,舒缓疼痛。
不知道后天开业,之前的那位女客人会不会再来?锦瑟心想,若是她再来的话,我还是应该再向她问问关于容瑾的近况。
他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锦瑟缓缓抬起头,摸出手机一看,是小七的简讯:“哥哥,我从同学家做完合作作业回来了,今晚,我想吃意大利肉酱面!”
“好,我去下面。”锦瑟回复道,便起身去店后的隔间了。
为了避免上下班通勤在地铁上被醉鬼莫名其妙地骚扰,锦瑟这次在d.c把自己和小七的生活区安排在了店后的隔间里。
工作时间结束后,店便会拉下卷帘门,平时用来招待客人的沙发就会变成他和小七的生活区,而隔间则简易地被分隔为厨房和卧室。
厨房虽小,五脏俱全,烤箱、电磁炉一应俱全。其实,锦瑟想来十分惭愧,他不善于做饭,但小七又特别爱吃,一来二去的,后来就都是小七做饭了。
不过,小七虽然人小小的,但在料理方面却非常有天赋,属于无师自通的天才型选手,无论中餐、西餐,皆色香味俱全,对此,锦瑟是很佩服也很欣慰的。一般小七周末的时候,会将一周的饭菜全部做好,并放入冰箱冷冻储存。
锦瑟缓步走入隔间,能看到隔间内收拾得十分洁净、齐整,采用的是温馨的木质结构,而且墙壁的装修也十分别致,为了防盗又为了满足采光,墙壁上嵌着几排细长的长方形窗格,能看到隔间外是店后方公寓楼的天井。
从冰箱的冰冻夹层里拿出小七提前做好的意式肉丸,放入灶台上烧着水的锅里解冻后,锦瑟又从冰箱里拿出些西芹,洗净并拿出砧板。
他听着灶台上的水声和自己手下的切配声,心里陡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平静,似乎这段时间由于失忆而引起的一系列关于自己曾经是谁的疑问,在听到容瑾这个名字之后得到了平复,而现在,他满心只想等那个总是乐呵呵的可爱小孩回家之后,两个人可以开开心心地吃一顿饭,然后听小七说说他学校里发生的趣事。
3
适逢冬至,一万四千公里外的一处依山傍水的精致墓园中,一名小女孩正随家人为自己的祖辈上坟,一般大人很少会带小孩儿来墓地,但这个孩子与她的外婆特别亲近,所以她一定要来。
只是,在她跟着家人的脚步,路过临近的一处墓穴时,她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叔叔,正擦拭着墓碑上的刻字,但在小女孩看到墓碑上的照片时,她突然慌了神,脚下一滑,白色的皮鞋在青石砖路面的缝隙里一歪,好在她的母亲及时发现了险情,小女孩才没有摔倒。
“妈妈,那个叔叔和墓碑上的照片长得一模一样。”女孩儿怔怔回头,指向自己刚刚路过的那处临近的墓穴。
然而,此时此刻,那里却空无一人,而那处墓穴的墓碑上祭奠的往生者的名字是“莫向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