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只要盯着一个人的眼睛,看三秒钟以上,这个人就会臣服于他,沉迷于他……
原著里的秦天,为人非常正直,而且他是真的很爱很爱他的小姑娘穆久歌。
知道自己的这个异能后,他配了一副很特别的眼镜,以便于别人无法感受到他的魅惑异能。
可是被小混混夺了身体之后,他看过原著,自然知道秦天有这样的异能。
这也是小混混一直看书的时候,大骂男主是个傻逼的缘故。
你说你明明可以让天下的美女,都臣服于你的胯下,为什么偏偏为了一根狗尾巴草,就丢掉一片大森林?
而且那根狗尾巴草,除了有个暂时没什么用处的光系异能,还有啥?
那次出去找寻物资,他是故意带上穆久歌的。
那女人既然不听话,那就让她感受一下什么是生不如死吧!
他把穆久歌带到丧尸潮的地带之前,还在穆久歌的体内,植入了芯片。
这种芯片,就好像他的魅惑异能一样,哪怕穆久歌变成丧尸,也只会认他。
当然,可不是原来那个不知好歹的东西!
可以说,小混混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因为看过原著,再加上原男主很厉害。
而他自己,就是个大草包!
连丧尸成群结队地上了楼,其他三个美女都发现了,他却没反应过来。
或者说是,他压根就没想过,这些丧尸能上来。
毕竟他操控着,那个变成丧尸王的女人,只要她还在门口守着,哪个丧尸敢冒犯?
“嗬嗬——嗬嗬嗬——”
直到,一个似乎是有智商的丧尸,将秦天从身后扑倒,他才终于意识到……
他们,竟然被丧尸包围了!!!
“穆久歌——”
秦天大怒,吼声震耳欲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