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说一,这里的生活可比在公会里舒服多了,毕竟在公会的时候,半夜被拖起来去抓捕血族那是家常便饭,那里可没有男女之分,基本上是把女的当男的使,把男的都牛使。
最最关键的是,累死累活一个月,到手工资还低!
反观来到这里,除了名头不那么好听以外,生活那是相当滋润啊!
身为兰德纳斯的血仆,她不必像普通女仆一样勤勤恳恳工作,也不用和其他血仆一样整日提心吊胆,吃喝穿用都是最好的。
盛梨险些乐不思蜀。
不过血族和圣城矛盾积压已久,她留在这里并不是长久之计。
她想到这里,不禁惆怅地叹了口气。
“叹什么气?”
兰德纳斯的声音冷不丁响起,盛梨吓得一个哆嗦,腾地从床上鲤鱼打挺坐起来:“您,您回来了?”
狗东西走路都没声的?
兰德纳斯打量着她,许是还记得下午的事,冷笑一声:“你过得倒是比我这个主人还要自在。”
哪家的血仆像她这样的?
主人还没回来,自个儿先躺下了。
盛梨尴尬地扯了扯嘴角,意思意思挪了下屁股:“那我现在起来?”
看那架势,丝毫没有要起来的意思。
他无语片刻,懒得拆穿她,语气漫不经心:“明天晚上随我去参加一个晚宴。”
盛梨下意识就想拒绝,话到了嘴边突然反应过来,可以出门,不就是最佳跑路时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