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目漱石权当没听见,继续道:“那你就挑一个受众最广的好了,咱们刚才不是还讨论过吗,小说经不起推敲,既然如此,那不妨选一个新奇的题材来写。”
此话没错。
陆时便也不再多想,写下《无人生还》这个书名。
在他心目中,这本书干脆就不是一本推理小说,反而更像是犯罪悬疑小说,
可正是因为如此,这本书的销量非常高,全球售出超过一亿册。
因为单纯以逻辑和诡计为核心的小说,既不好写也不好读,受众还很小,而以剧情为核心的小说在市面上远比之受欢迎,
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最好的例子,这个系列甚至连推理小说都很难称得上,更符合侦探、冒险小说的范畴,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却无人能及。
想想也是,故事性强,结局各种反转,
而且,男主又帅又聪明,
读者代入进去,肯定看得津津有味。
陆时凝神回忆起了《无人生还》的原文,发现小说的内容仿佛印刻在脑子里,记忆尤其清晰,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穿越留下的后遗症,
他提笔写下了故事的开头:
&le indiao dine;
十个印地安小男孩,为了吃饭去奔走;
otle self ahere were nine.
噎死一个没法救,十个只剩九。
le indian boys sat up very late;
九个印地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困乏;
o himself ahere were eight.
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
……
夏目漱石在后面看着,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个开头……
这个开头实在是……
他在心中想了无数的辞藻去形容,却发现始终找不到恰当的那一个,只是感觉陆时在写某种很新的东西,新到他不配给出评价。
一瞬间,在瓦斯灯的映照下,陆时的身影仿佛都高大了不少。
夏目漱石蹑手蹑脚地离开桌子旁,抽出书来读,
结果,他心神不宁,根本就读不进去,时不时地抬头看看陆时的方向。
陆时则仿佛进入了忘我的状态,下笔如有神,前序和第一章的内容几乎是一气呵成,到写完第一章最后一句话,也才过了三个小时,刚过中午饭点儿没多久。
他伸个懒腰,
“夏木,你来看一看。”
夏目漱石早就在等着了,快步凑上前来,认真研读。
奇怪的是,在那个惊艳的开头后,第一章反倒显得有些平淡,水平不低,但也只是不低而已。
他说:“很好,又不够好。”
给出这个评价后,又觉得自己托大了,赶紧连连鞠躬,
“轰动泥私密马赛!”
陆时满头黑线, ̄□ ̄||
算是见识到刻在日本人骨子里的传统艺能了。
他摆摆手,
“有什么好道歉的啊?你又没说错。这个开头确实很平淡,毕竟还没开始死人嘛~没事,我今天赶紧再写两章,等死了个把人,自然可以引人入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