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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天高风云淡,只怕肯登攀3(第2 / 2页)

“先生此言甚是!然则…若天子将左将军迁为9卿之1、令左将军回京任职,左将军又当如何?”

此等区区小事,焉能难倒诸葛亮?

只见诸葛亮神色骤然变得郑重无比。

“吴侯亦知,岭南、交趾乃瘴疠横行、人迹罕至之地,亦为我大汉之王土,左将军为大汉社稷之故,甘愿在此穷山恶水之地,为天子牧守1方!

若如此,天子必将成全左将军拳拳报国之心,卫将军既奉主上以从民望,则亦当遵从天子诏令。吴侯以为然否?”

诚然如此。

就算赵旻借圣旨压刘备、迫使刘备挪窝,人家刘备也有的是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抗旨不遵,而且犹能反过头来道德绑架赵旻…

刘备,已经不再是那个亡命奔逃、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的刘备,人家有诸葛亮了。

所以孙权对诸葛亮心悦诚服。

当然了,孙权决不会如此轻易认输。

“呵呵,依先生之言,纵然卫将军收回荆州,亦将对左将军无可奈何乎?”

诸葛亮可不会轻易交给孙权话柄。

“吴侯此言似有不妥,非卫将军对左将军无可奈何,实乃卫将军、左将军皆1心为大汉之江山社稷考虑也。然则…

吴侯乃扬州刺史部吴郡之籍,按3互法,吴侯不可任扬州牧。

是故,卫将军为全其人与故讨虏将军(就是孙策孙讨虏)之义,使吴侯以镇东将军之职,暂行扬州牧之实。

故此,吴侯,天子若改任旁人为扬州牧、迁吴侯为3公9卿,不知吴侯当如何抗天子之令?”

至此,孙权已有些理屈词穷。

按照东汉3互法,身为吴郡富春人的孙权,确实不能做扬州牧。

汉帝刘协只要再任命…随随便便1个其他州之人为扬州牧、再将孙权明升暗降为3公9卿,孙权如果不抗旨,就不得不挪窝。

汉帝刘协的圣旨,孙权敢抗旨不遵吗?

当然敢。

因为刘协如今与傀儡无异。孙权随随便便找个理由,抗也就抗了,没什么大不了。

然则,问题的关键在于…

站在刘协背后、如今即将得手荆州的赵旻,孙权敢不敢惹?

孙权只要敢抗旨不遵…

恐怕赵旻要的,就是孙权抗旨不遵。

因为如此1来,赵旻便师出有名。

那么问题来了…

你孙权是要坚决抵抗赵旻,还是要乖乖遵旨、回许都做个平安富贵大闲人呢?

这才是诸葛亮想要的答案。

这也是孙权始终在回避的答案。

诸葛亮这1番舌战,可谓咄咄逼人。

然而…

直至此时,孙权仍对此避而不答。

【作者题外话】:接着上1章继续为您说。

吕范在东吴集团中地位奇高,不仅位极人臣(大司马),连6逊、全琮这种兼备“世家”与“主婿”双重身份的豪门公子都不得不对吕范“修敬虔肃”。吕范晚年4行僭越而恩宠愈隆,甚至福荫子孙(其子吕据进入了顾命大臣的辅政班子),这与吕范本人“恰到好处”的个人能力有关。

(吕范)性好威仪,州民如6逊、全琮及贵公子,皆修敬虔肃,不敢轻脱。--《吴书吕范传》

(孙)权疾困,召(诸葛)恪、(孙)弘及太常滕胤、将军吕据、侍中孙峻,属以后事。--《吴书诸葛恪传》

1言蔽之,吕范具备1定的军、政能力,但其能力又不会超出君主的心理阈值,即“功高而不震主”;

加之吕范对孙氏兄弟曾有救母之恩,具备异姓宗室般的特殊地位,因此他获得异常的圣眷恩宠,便也顺理成章。

按《范传》,传主亲自指挥的战斗寥寥无几,大部分参战记录都是“从征”、“从讨”,以副将、偏军的姿态活跃于沙场;或“督”某军进行战斗,描述上与魏之夏侯惇、辛毗等人颇为相似,即以元老身份赴前线稳定军心。

最为吊诡的记载,便是魏黄初3年、吴黄武元年(222)吕范都督诸军“以舟师拒(曹)休”,结果1败涂地,“船人覆溺,死者数千”,狼狈溃走。

(吕)范督徐盛、全琮、孙韶等,以舟师拒(曹)休等于洞口……时遭大风,船人覆溺,死者数千,还军,拜扬州牧。--《吴书吕范传》

按理,丧师辱国,其罪当诛;结果吕范还朝之后,不仅未受处罚,还从丹阳太守迁为扬州牧。

之后其性格缺陷愈发明显,奢靡僭越,无所顾忌,又屡屡得到孙权的宽宥回护。

其居处服饰,于时奢靡,然勤事奉法,故(孙)权悦其忠,不怪其侈。--《吴书吕范传》

吕范病重之际,孙权遣使者“追赠印绶”;吕范死后,孙权“素服举哀”、“言及流涕”,甚至在祭祀规格上破格使用诸侯之礼,对吕范“祀以太牢(即牛、羊、豕3牲俱全)”,宠溺程度令人瞠目。

(吕范)疾卒。(孙)权素服举哀,遣使者追赠印绶。及还都建业,权过范墓,呼曰:“子衡!”言及流涕,祀以太牢。--《吴书吕范传》

实际就孙权在“南鲁之争”,也就是“2宫案”中的残酷表现来看,此人性格中存在相当阴暗的1面,甚至可以泯灭人性诛戮亲子(鲁王孙霸),其心术险恶如此。

虎毒尚且不食子,孙权…简直令人发指!

然而就是这个猜忍无情的孙权,面对吕范的种种僭越行径时,却1反常态,耐心地回护、提携、照顾,甚至将吕范比作“身无夷吾之失”的当代管仲,最终逼得东吴群臣缄口,“告者乃不敢复言”。

可见孙权确是将吕范视作骨肉至亲,了无嫌隙。

(吕范)服饰僣拟王者。(孙)权曰:“昔,管仲踰礼……无损于霸。今(吕)子衡、(贺)公苗,身无夷吾之失(管仲字夷吾)……何损于治哉!”告者乃不敢复言。--《江表传》

下1章咱们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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