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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姑臧分利益,万骑定河西6(第2 / 2页)

苟哥心中对宠哥感激万分,不假思索道。

“伯宁,凉州诸事由你自决即可,不必事事请示于我。”

宠哥作揖:“诺!”

于是乎,苟哥纵有千般不舍、万般不愿,也只好眼睁睁看着宠哥带走了此地所有凉州士人…当然,主要是王异,前往别处去秘议。

【作者题外话】:云某尝试1番后觉得…

这种打脸的弱智情节,确实有水字数、拉低全书档次之嫌疑…

因此以后云某还是尽力少设计这种情节。

但话说回来,汉末耕种方式落后、不懂选种育种、不知道啥叫底肥…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引水灌溉!

如此低下、可谓靠天吃饭的农业科技,亩产能高才怪!

总而言之,赵旻通过构筑“利益1体化”模式,算是彻底安定了凉州。

无套路,不苟哥!

苟哥还是从前那个苟哥。

不管其人实力多强、地盘多大、人才多广…

他始终…

稳如老狗!

这1章,咱们来讲1讲汉末的秩序。

从典韦的故事开始。

典韦,年轻时浪迹江湖,以做职业杀手为生。

襄邑刘氏,雇典韦杀仇家李永。

典韦在板车上装满轻重武器:长刀、撩戟置于底层、上覆酒瓮和肉鸡。假装是拜谒李府的客人。

典韦入府,抽刀杀李永。之后若无其事走出大门,取藏于板车的刀戟,步行离去。

(典)韦乘车载鸡酒,伪为候者,门开,怀匕首入杀永,并杀其妻,徐出,取车上刀戟,步去。--《魏书十8》

哈哈!好家伙!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3杯吐然诺,5岳倒为轻。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好1个典韦版朱亥!好1个侠客行!

中间漏了几句,诸君莫要连起来读。

李永曾为富春县长,家族势力颇大。

且李府位于街市中心。典韦白日行凶,引来数百奴客追杀。

(李)永居近巿,1巿尽骇。追者数百,莫敢近。--《魏书十8》

典韦凭手中轻重武器,且战且走,徒步逃亡,转战数里。

其人与接应的杀手同伴相遇,遂逃生。

行45里,遇其伴,转战得脱。由是为豪杰所识。--《魏书十8》

自此,典韦黑道扬名,被陈留太守张邈相中,为军中司马。

张邈曾与曹操同盟,典韦后投夏侯惇,开启自己波澜壮阔的军旅生涯。

典韦年轻时的刺客生涯,与武松颇为相似。

典韦收了襄邑刘氏的钱,替刘氏刺杀地方豪强李永。这让我想起什么?

这让我想起:

“施恩重霸孟州道,武松醉打蒋门神”。

武松行为的本质是啥?

是他吃了施恩的好处(免去1百杀威棒,还1天1顿大酒伺候着),替施恩修理抢生意的蒋忠。

蒋忠固然是恶棍。

但施恩是好人吗?

施恩,是个比蒋忠更歹毒的流氓!

按原著记载,施恩父子仗着孟州牢城管营(典狱长)的身份,敲诈囚犯钱财,草菅人命;还捉着89十个弃命囚徒,去孟州道快活林,开了1家酒肉作坊和1家赌坊、兑坊。

施恩开的哪里是什么酒肉店?那分明是吸血的淫窟,敲骨的黑牢;专门敲诈过路客商的钱,甚至妓女接客卖淫,都要向施恩父子交纳保护费。

按施恩所述,“酒店”每个月都有“23百两闲钱”寻觅。

那哪是闲钱?那分明是小贩的血汗钱,小姐姐们的血泪钱!

但有过路ji女(小姐姐们)、客商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後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32百两银子寻觅。--《水浒传第2十8回》

施恩这样1个流氓,与蒋忠完全是黑吃黑。

武松醉打蒋门神,实际是帮亲不帮理,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是其磊落生涯中为数不多的污点之1。

典韦同理。

襄邑刘氏出钱雇典韦杀人,还是杀卸任朝廷命官(退休富春县长)。与武松醉打蒋门神何异之有?史书中可从未说受害者李永是坏蛋,更没说雇主刘氏是好人。

最理想的情况,就是买凶者刘氏与被刺者李永都是恶霸;最坏的情况,就是典韦收了黑道的血钱,杀了1个退休的好官。

陈寿著史,只录史实,不涉立场。

李永之操守,已无可考证。

典韦的行为,却引出1条重要线索。

即:

东汉末期,“官方秩序”和“地方秩序”的双重失灵。

雇凶杀人、花钱买命,自古及今数见不鲜。

但在皇权宗法专制社会下,尤其是两汉士族政治初具雏形的环境下…

刺杀1个兼具“卸任帝国官员”和“地方强宗”双重身份的目标,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是有灭族风险的。

典韦什么态度?

板车里装着长刀撩戟,上面载着肉鸡和美酒,如同没事儿人1般闯进李府将其灭门(并杀其妻),之后大摇大摆,徒步离去。

这说什么?

说明典韦胆大过人?

不对!

这说明李永的“官方身份”(故富春长)和“地方身份”(州郡豪强),在典韦这种草芥小民眼中,毫无震慑力。

杀就杀了,又能如何?

东汉末年,“帝国官员”名号和“地方强宗”光环,已经连典韦这种底层草根儿都镇不住了。

百姓对朝廷的态度,可以参考明末流民大起义。

是时4海鼎沸;李闯振臂,9州幅裂!

天启7年(1627),澄县知县【张斗耀】催逼粮饷,良民多死。

饥民【王2】,率1众百姓上山,以墨黥面,借此壮胆。

高呼口号后,饥民破县城,杀张知县,掀开明末农民战争的伟大篇章。

杀个知县,又是上山,又是拿墨水涂脸,又是聚众喊口号壮胆,最后才鼓足勇气踏出第1步。

且不说这知县还是个害民的赃官,明末百姓有充分的行凶理由。

畏惧官僚、畏惧权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这才是帝国底层百姓的真实思维和普遍心态。

像典韦这种,喝着大酒唱着歌,若无其事闯入私邸、对毫无恩怨的帝国官僚和地方豪强、进行杀人灭门的行为…

云某只能想到1种解释:

帝国秩序与地方秩序的双重崩溃。

我们来看“秩序破坏者”典韦的结局。

典韦壮年时结束了自己的剑客生涯。

其人参军投奔张杨。

因力大威猛,能单手擎托军旗,典韦得到张杨提拔,后投奔夏侯惇,效忠曹老板。

建安2年(197)宛城之战,典韦力战身死,雄豪壮烈。

韦双挟两贼击杀之,馀贼不敢前。韦复前突贼,杀数人,创重发,瞋目大骂而死。

太祖亲自临哭之。车驾每过,常祠以中牢。--《魏书十8》

旧秩序的破坏者典韦,却为新秩序的建立付出了生命代价。

这大概就是“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吧!

呵呵,观最近形势…

或许,这1天,离我们并不遥远!

逝者如斯,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卒莫消长也。--苏东坡。

忙碌1天,腰酸背痛,睡觉回血…

明儿又将是循环往复的1天…早晨5点半起床巡视现场…

诚如苏大嘴所言: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

诸君,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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