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相比于魏、蜀两国,东吴的授兵制明显具有更强的封建色彩。
授兵制属于制度上的“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又离不开经济基础。
支撑授兵制的,便是“奉邑制”和“复客制”。
前者是招募私兵的财政来源,后者用来保障授兵将领的个人开销。
实际上,授兵制的实现,倚仗的是军事与经济权利的让渡。
换言之,授兵将领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军政与财政的独立。
显而易见,这对统治者存在严重隐患。
那么问题来了,孙十万如何反制“授兵制”呢?
授兵制的反制措施,大抵有3类。
其1是虚授;
其2是严控报备;
其3是夺兵。
(1)虚授
东吴的授兵数量,由低到高,可以分为7级。
自4百人起步,至5百、1千、2千、3千、5千、1万不等。
从可见史料看,“5百人”与“2千人”这两个级别,应用比较广泛。
需要注意,授兵的数字,并不代表足额的甲士,而是募兵的数量上限。
换言之,所谓“兵2千,骑5十”,说的是自募部曲的上限额度,而不是实际赐予的人数,或者可以称之为:编制名额。
举例而论,兴平2年(195)孙策东渡时,麾下不过数千人,其中还包括了从袁术处讨还的“孙坚旧部千余人”,势力十分孤弱。
(孙策)于是复往见(袁)术,术以(孙)坚余兵千余人还策。--《吴历》
在此背景下,孙策却1口气授予程普、黄盖、韩当、蒋钦等随军将领大量世兵。
其中资历较高的程普,竟然得到“增兵2千”的赏赐,这无疑是难以置信的。
(孙)策到横江、当利,破张英、于麋等,转下秣陵、湖孰、句容、曲阿,(程)普皆有功,增兵2千,骑5十匹。--《吴书程普传》
合理的解释,便是授兵的人数记载,不是实际的兵员数量,而是自募兵员的定额上限。
这个问题,后文还会再谈到。
(2)严控报备
将领得到授兵后,可以自募丁壮,扩充部曲。
不过招募来的兵勇,是否能够顺利充军,需要得到统治者的预先审核。
《凌统传》记载,“凡统所求,皆先给而后闻”。
由此可见,“先给而后闻”是凌统的特权;
至于其余将领在招募兵员时,必须先使孙权“闻之”,之后才能“自给”。
凡(凌)统所求,皆先给后闻。(凌)统素爱士,士亦慕焉。得精兵万馀人。--《吴书凌统传》
《陈表传》记载,孙权曾赏赐陈表“复客”,即免税免徭役的奴仆,而陈表认为这些复客“皆堪好兵”,希望能够用之补充军队。
初,(陈)表所受赐复人得2百家,在会稽新安县。(陈)表简视其人,皆堪好兵,乃上疏陈让。--《吴书陈表传》
但是,即使这些复客是自己的私有财产,陈表仍然不敢直接将他们充军;
其人必须先上报孙权,在获得批准后,才敢“料取以充部5”。
(陈)表乃称曰:“今除国贼,报父之仇,以人为本。空枉此劲锐以为僮仆,非表志也。”皆辄料取,以充部5。--《吴书陈表传》
由此可见,在控制将领募兵的环节上,东吴的审核制度是相当严格的。
(3)夺兵
即使存在“虚授”与“严控报备”的环节,随着时间的推移,东吴还是出现了许多将领势力膨胀、尾大不掉的情况。
因此,孙权偶尔会动用雷霆手段,直接夺兵,即废黜授兵将领的宗族继承权。
对待功高震主的将领,孙权会夺兵。
当然,为了稳定局面,往往是在将领死后才夺兵。
比如周瑜死后,其部曲没有被宗族子弟继承,而是被转授鲁肃;鲁肃死后,其部曲则被转授吕蒙。
(孙权)拜(鲁)肃奋武校尉,代(周)瑜领兵。--《吴书鲁肃传》
鲁肃卒,(吕)蒙西屯6口,肃军人马万馀尽以属蒙。--《吴书吕蒙传》
注意:周瑜死后,其侄周峻仅“领吏士千人”,数量远不及周瑜的授兵额度(兵2千)。
周峻死后,其子周护复遭夺兵,见《周瑜传》。
虽然周瑜与鲁肃死时,直系子弟幼弱,但旁系子弟尚在。
所以他们完全可以效法孙贲代替孙坚领兵(侄代叔父)。
(孙)坚薨,(孙)贲摄帅馀众。--《吴书孙贲传》
比如凌统死时,2子幼弱,部曲也曾被转授他人;
但凌烈与凌封成年后,则重新继承了亡父的部曲。
两相对比,周瑜与鲁肃的子弟,并无此待遇,可知其2人是被刻意夺兵。
(骆统)出为建忠中郎将,领武射吏3千人。及凌统死,复领其兵。--《吴书骆统传》
(孙权)追录(凌)统功,封(凌)烈亭侯,还其故兵。后(凌)烈有罪免,(凌)封复袭爵领兵。--《吴书凌统传》
对待骄纵不法的将领,孙权也会夺兵。
甘宁、潘璋2将,生前骄横放纵,屡次违抗节度,孙权出于爱才的缘故,未加追究。
2人死后,孙权以甘宁、潘璋子弟犯法为由,夺其所领兵马。
这种情况非止1例,可知是孙权的惯用伎俩。
(甘)宁卒,权痛惜之。子(甘)瑰,以罪徙会稽,无几死。--《吴书甘宁传》
(潘璋)数不奉法。监司举奏,(孙)权惜其功而辄原不问。嘉禾3年卒。子(潘)平,以无行徙会稽。--《吴书潘璋传》
张昭作为文吏之首,也曾得到授兵。
不过在孙权称帝后(229),张昭麾下的兵员遭到尽数褫夺。
(孙)权既称尊号,(张)昭以老病,上还官位及所统领。--《吴书张昭传》
故主未死而遭夺兵,并不多见,张昭属于特例。
可能与彼时张昭失宠的历史背景有关。
1言蔽之,孙权玩的绝对不是分封,而是借“授兵制”大玩制衡之术。
授兵制是上层建筑;
奉邑制和复客制,则是它的经济基础。
“奉邑”即授兵将领的食邑。
相关记载在《吴书》中俯拾皆是,周瑜、鲁肃、吕蒙、徐盛等人均有涉及。
(孙)权拜(周)瑜偏将军,领南郡太守。以下隽、汉昌、刘阳、州陵为奉邑。--《吴书周瑜传》
(孙权)以寻阳、阳新为(吕)蒙奉邑。--《吴书吕蒙传》
甚至还有周泰这种“所在皆食其征赋”的特例。
即没有固定奉邑,在何地任官,便收取何地的赋税。
(周泰)复补宜春长,所在皆食其征赋。--《吴书周泰传》
“复客制”即与授兵制、奉邑制相配套的私产制度。
复客是“免除赋税徭役的奴仆”,用来保障授兵将领的生活所需。
这里会产生1个问题,即授兵将领既然已有奉邑,为什么还需要额外赐予复客呢?
直接在奉邑中衣食租税,不是更加方便么?
实际上,奉邑的收入,不是用来供养将领本人的,而是用来供养将领麾下私兵的。
授兵制既然是虚授(只授定额,不授兵甲),那将领便不得不自行招募兵勇。
募集兵员的资金,也顺理成章需要自行筹备。
换言之,“奉邑”实际是孙氏提供给授兵将领的资金池,将领有多少钱,便招募多少兵……
前提当然是不能超过授兵人数的上限。
比如授兵5百,自募1千,那1定是不被允许的。
诸君看懂了吧?
东吴的政治生态,被孙十万玩成了以孙家为中心、江东士族和淮泗集团围绕孙家的1种特殊形态。
这种高端又复杂的东西,孙策根本就玩不转!
得益于此,东吴最后灭亡;
但也同样因此,东吴对外作战…怎1个弱字了得?
原因很简单,人家各大部曲帅们凑出十万大军陪孙十万玩可以,打仗…你确定能赢?
赢不了…老子的兵死了怎么办?那都是老子辛辛苦苦挣钱养的!
所以…
东吴的对外战争中,不仅江东大族战斗欲望低下,淮泗集团为了保存实力,也往往出工不出力。
比如合肥之战中(215),淮泗集团的干将徐盛、宋谦便1触即溃,狼狈奔走。说到底,无外乎私心作祟。
合肥之役,张辽奄至,诸将不备,陈武斗死,宋谦、徐盛皆披走。--《吴书潘璋传》
呵呵。
是不是很有趣?
历史确实比演义要有趣1万倍。
这些东西,演义中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这不符合儒家思想价值观。
关于荥阳之战,咱们晚上再继续。
临近月底,这几天1天比1天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