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风骨还不1样。
因为曹魏时,曹操、曹丕、曹叡1代比1代更刻薄、猜忌,且随着9品中正制的推行,做官渐渐被新兴门阀若垄断,因此士人们便多了许多颓废,而少了许多进取。
黄老等清谈,渐渐取代显学,到曹叡朝时,便有了浮华案。
这里,咱们借此简单介绍1下这场震动曹魏朝野的著名政治巨案…
这也属于魏晋风骨的1部分。
对了,因为司马贼之故,这个影响极大的巨案貌似被轻描淡写处理了,以至于许多人都不知此事。
便如曹操是袁绍手下1般。
“浮华案”是震动曹魏的政治巨案,波及范围广、延续时间长、涉案人员多。
在该案中,至少有十5位名士子弟先后遭到禁锢,可以算是3国版的党锢之祸。
所谓“浮华”,即朋党,是沿袭东汉时代“士人清谈交游,褒贬人物,议论朝政”的1种变态形式。
从参与人员的身份来看,“清议”的发动者,往往是帝国名流或者地方耆老;
而“浮华”则更多集中在青年贵戚身上。
浮华的本质,是官僚权贵子弟组成的“政治交游网络”,意在利用舆论来干预朝政。
因此,此事尤其受到统治者的痛恨。
曹叡在世时,对浮华子弟深恶痛绝,屡次下诏申饬,最终将为首的十5名浮华头目彻底禁锢。
耳熟能详的何晏、邓飏、夏侯玄、司马师等人,均在其中。
因此,此事被司马家的狗腿子王沈做了春秋笔法处理。
浮华案的兴起,在太和4年(西历230)。
而在太和6年(西历232)、青龙4年(西历236)乃至景初3年(西历239),其打击力度均有变化,可谓与曹叡的统治时期相始终。
鉴于该案极为庞杂繁复,难以在1篇文章中面面俱到,因此咱们就“涉案人员”,来论述浮华案中的头面人物。
由于史料的散逸、以及司马氏掌权之后的刻意销毁(司马师涉足其间),因此浮华党人的名单,已经颇为残缺,甚至可能有错进错出的现象。
浮华案的本质,即曹魏中期的“贵游子弟结党营私”。
从目前的史料看,这群青年贵戚,在案发时(230)年龄大抵在2十至3十岁,基本都是曹魏勋臣的子侄辈。
领头者为何晏、夏侯玄、司马师3人。
1个是曹操的女婿兼养子(其人老娘本为何进儿媳,被曹操纳之);
1个是夏侯尚的儿子;
1个是司马懿的儿子。
其父辈的政治能量巨大。
至于党附其间的徒众,也无1例外,其父辈也均是曹魏高级官僚。
浮华案的头目,按照学术名气与政治能量,被分为3个级别。
分别被称作“4聪、8达、3预”,合计十5人。即郭颁所谓的“凡十5人”。
是时,当世俊士散骑常侍夏侯玄、尚书诸葛诞、邓飏之徒,共相显表……凡十5人。--《魏晋世语》
由于魏晋嬗代的原因,司马师因参与浮华而被废黜禁锢的政治污点,在司马家族得势之后,被刻意删改,因此浮华案的十5名头目,名单残缺不全。
但通过对《曹爽传》、《董昭传》、《卢毓传》、《魏略》与《魏晋世语》的勾稽考核,大致可以还原出该案的涉案人员。
能够基本确定的,有何晏、丁谧、邓飏、毕轨、李胜、夏侯玄、诸葛诞、司马师、刘熙、孙密、卫烈、还有“畴”、“备”等知名不知姓的2人,合计十3人。
参考浮华案中的交游网络与后续的政治事件,颇疑剩下2人中,还有傅嘏与司马昭。
对3国史有基础了解的诸君,通过这份名单,可以清楚看出,明帝时的“浮华案”,实际是齐王曹芳时“曹马党争”(240-249)的前奏。
这群遭到禁锢的贵游子弟,在明帝死后,便纷纷拜入曹爽与司马懿门下,再度卷入结党事件,最终在正始十年(249)酿成宫廷砍杀,也就是正始之变。
浮华案涉案人员,有两个共同特征。其1是年纪不大,其2是出身尊贵,基本都是贵戚2代甚至3代。
在浮华案中,年龄最大的应该是诸葛诞、毕轨与何晏。上述3人的年龄记载已经散佚,但案发时最多4十上下。
何晏的年龄,从《魏略》中“文帝恶之,呼为假子”的记载看,与曹丕应是平辈的,即年龄差异小于十岁。
(何)晏无所顾惮,服饰拟于太子,故文帝特憎之,每不呼其姓字,尝谓之为“假子”。--《魏略》
照此,何晏的生年应该不晚于建安元年(196)。在中华书局编写的《世说新语》(沈海波译注)中,将何晏的生年勘定在初平元年(190);可惜未知其史源依据。
换言之,太和4年(230)浮华案发时,何晏最多也就是4十出头,实际年纪可能更小1些。
至于其余浮华子弟,年纪比何晏、毕轨与诸葛诞要年轻许多,大多集中在2十到3十岁,属于比较典型的少壮派。
以下仅以浮华党人的名单,介绍其出身背景,论述其串联始末。
(1)何晏
何晏是大将军何进(1作车骑将军何苗)的孙子,其母改嫁曹操,自己又娶了曹操之女,因此兼备了“继子”与“女婿”的双重身份。
同时,何晏还是清谈的发起者之1。
何晏因为与曹丕关系恶劣,在文、明2朝不得发迹。
在曹魏史家鱼豢笔下,何晏是“颇为冗官”的失意形象。
(何)晏尚主,又好色,故黄初时(曹丕时)无所事任。及明帝立,颇为冗官。--《魏略》
现代学者关于何晏在明帝朝的身份地位,观点差异极大。
比如上海“史学4老”方诗铭,通过《景福殿赋》考证,认为何晏在曹叡时代不仅“有较高的政治地位”,甚至都未曾参与浮华之事。
而清华大学魏晋史专家王晓毅,认为何晏不仅深度参与了浮华之事,而且其身份还是“高级文化倡*”,连冗官都算不上。
注意:详见方诗铭《浮华与何晏》,王晓毅《论曹魏太和浮华案》。
按照《曹爽传》记载,何晏是浮华案的领军人物。
虽然考虑到《曹爽传》有“望风承旨”的秽史属性,但何晏在明帝朝碌碌无为,基本是可以确定的。
搜求诸书,其所作所为,无外乎参与《论语集解》的编修撰写,以及随銮伴驾,替明帝歌功颂德,仍然没有脱离“御用文人”的性质。
另1方面看,夏侯玄与司马师是浮华案的魁首,史有定论。
2人与何晏私交匪浅,可知何晏作为“领袖”参与浮华之事,基本不存在疑问。
(2)毕轨
毕轨是曹魏姻亲,其子尚公主。
毕轨又是典农校尉毕子礼(失其名)之子;考虑到毕氏的兖州同族、东平毕谌曾做过1任鲁国相,颇疑毕谌即毕子礼,至少也是同族。
(毕轨)父字子礼,建安中为典农校尉。--《魏略》
(曹)公为兖州(刺史),以东平毕谌为别驾。--《魏书武帝纪》
不难看出,毕轨也出身官僚2代,而因为家族与曹魏的姻亲关系,在明帝死后,他最终与何晏1道投靠了曹爽。
(3)丁谧
丁谧是校尉丁斐之子,丁斐是曹操同乡,即曹氏原配丁夫人的族人,曾在关中大战(211)时“以牛饵贼”,助曹操脱险。
丁斐贪财放纵,但曹操以“乡党故旧,辄原不问”。
(曹)公自潼关北渡,未济,马超赴船急战。校尉丁斐因放牛马以饵贼,贼乱取牛马,(曹)公乃得渡。--《魏书武帝纪》
太祖以(丁)斐乡里,特饶爱之。斐性好货,数请求犯法,辄得原宥。--《魏略》
可以看出,谯沛出身的丁谧,与何晏、毕轨等魏氏姻亲相似,兼备了“年轻”与“2代”的双重身份。丁谧也不出意外地、在明帝死后投靠了曹爽。
(4)邓飏
邓飏的出身记载相对简略,他与何晏交游,主要是因为2人籍贯相同,均出身荆州南阳。
邓飏字玄茂,邓禹后也。少得士名于京师。--《魏略》
邓飏是东汉名将邓禹之后,南阳邓氏曾是汉和帝外戚(邓绥为皇后,邓骘为大将军),1度势倾天下。
因此,虽然书无明载,但邓飏绝非白丁,其父辈应该也在曹魏为官,只不过记载散佚而已。
(5)李胜
李胜是魏钜鹿太守李休之子,而李休本是张鲁麾下的高级幕僚,因劝降有功,被曹操重用。
李胜参与浮华事件,原因与邓飏相似,即李氏出身南阳,与何晏同乡。
南阳何晏、邓飏、李胜、沛国丁谧、东平毕轨咸有声名,进趣于时,明帝以其浮华,皆抑黜之。--《魏书曹爽传》
上述5人,是明帝死后的曹爽心腹,他们因为出身、婚姻或籍贯因素,属于比较坚定的保皇党。
6)(7)(8)刘熙、孙密、卫烈
浮华案中的刘熙、孙密、卫烈3人(见《魏晋世语》),则分别是中书监刘放、中书令孙资、司空卫臻之子。
注意:3国志魏书中,刘放与程昱、董昭、刘晔、郭嘉和蒋济同传,属于曹魏重臣。
中书监刘放子(刘)熙、孙资子(孙)密、吏部尚书卫臻子(卫)烈3人,以父居势位,容之为3豫。(明)帝以构长浮华,皆免官废职。--《魏晋世语》
考虑到刘放、孙资“并为喉舌”;
卫臻是曹魏元勋卫兹之子,势倾朝野;
那这3位人物,论出身尊卑,与何晏等人不遑多让。
但从孙资、刘放、卫臻的政治立场看,刘熙、孙密、卫烈很明显不属于日后的曹爽集团。
时中书监刘放、令孙资见信于主,制断时政。--《魏书辛毗传》
(刘)放曰:“宜为手诏。”(明)帝曰:“我困笃,不能。”放即上床,执帝手强作之。--《汉晋春秋》
曹爽辅政,使夏侯玄宣指,欲引(卫)臻入守尚书令,及为弟求婚,皆不许。--《魏书卫臻传》
注意:刘放、孙资篡改明帝遗诏,召司马懿辅政;卫臻曾拒绝曹爽拉拢。
故,刘放,国贼之1。
本章先到这里,下1章咱们继续说。
总之,魏晋风骨绝不可取;清谈之风误国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