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使君,仆尚有1事需禀明。”
【作者题外话】:所谓“奴客”,顾名思义,即“具备了奴隶色彩的宾客”。
他们不具备人身自由,属于主子的私产,在某种程度上与牲口无异。
在两汉时代,由于奴客自身的“财产属性”,因此往往需要被长期豢养,不得随意抛弃。
然而实际执行时,又是另1幅面貌。
比如豪族大姓往往利用“朝廷下令释放奴婢”的机会,将年轻力壮的奴客留下,将年迈无用的奴客轰走,美其名曰“还你自由”,实际是令其自生自灭。
这与现代资本家裁员,却谎称“为社会输送人才”有异曲同工之妙。
由此可见古人的“智慧”…
官奴婢5十以上,免为庶人。--《汉书哀帝纪》
诸官奴婢十万余人戏游亡事,税良民以给之,岁费56巨万,宜免为庶人。--《汉书贡禹传》
“奴客”的称谓,见于史册较早,至少在西汉中期便已出现。
关于“客”的卑微化,唐长孺曾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客和部曲》1文中有过详述。
唐老曾注意到,奴客大抵都是缺乏教养的无赖,他们替主子“干脏活,牟奸利”,乃至“作盗贼”。
(今陛下)崇聚票轻无谊之人,以为私客;置私田于民间,畜私奴车马于北宫。--《汉书5行志》
此处“票轻无谊”,即“剽轻无谊”,泛指亡命徒。
看上去“客”的身份变化,似乎与他们的个人素质有关。
实际“客”的卑贱化,核心原因在于生活上依附于豪强,缺乏个人选择的自由。
在地主豪族垄断了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大部分缺乏受教育机会的底层群众,因为生存艰难,被迫沦为权势者的奴客。
在马太效应(也叫28效应)的作用下,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最终大量的失地农民与破产手工业者,便顺理成章地沦为富室强宗的附庸。
同时,彼时的“丁税”制度,也为奴客的诞生提供了肥沃土壤。
丁税即人头税,即无论个人财富多寡,都必须按人头缴纳赋税。
在丁税之外,百姓还要承担沉重的徭役,而富户不仅有着多样的避役手段,甚至可以通过个人权势,庇荫田庄内的奴客,使之不服徭役。
比如《魏书司马芝传》记载,司马芝出任菅县县长时,辖区内的豪族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多年来从未接受官府的征役。
司马芝想征调刘节手下的宾客服役,也遭到断然拒绝。
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馀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顷之,(司马)芝差(刘)节客王同等为兵,掾史据白:“(刘)节家(宾客)前后未尝给繇(指兵役徭役)。”--《魏书司马芝传》
按两汉制度,县满万户设县令,不满万户设县长。
可知菅县的户数不满1万。
刘节不过是条籍籍无名的地头蛇,在这个不满万户的小县,却能霸占十分之1以上的丁壮人口(千余家),足见彼时的贫富分化到了什么地步。
《江表传》则记载,豫章太守华歆,在任内想要征发海昏县的丁户服役,但豪强“阻壁坚垒、断绝道路”,于是“太守欲发调1人而不可得”。
鄱阳民帅别立宗部,阻兵守界,不受子鱼(即华歆)所遣长吏……近自海昏有上缭壁(指坞堡),有56千家相结聚作宗5,惟输租布于郡耳,(太守)发召1人遂不可得。--《江表传》
如此“强汉”,不亡才怪!
对于地方豪强而言,这些“奴客”就是自己的私产。
为了保护私有财产,他们是很乐意同官府掰掰手腕的。
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虽然是近代的舶来品,但至少在两汉3国时代,勤劳智慧的中国人,便通过实际行动,践行了这句名言。
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奴客可以有多种身份变化。
从糜竺与陈登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奴客身份的变化途径之1,便是从“奴隶”到“私兵”。
(1)糜竺
建安元年(196)刘备与袁术大战于徐州广陵郡淮阴县,史称“争盟淮隅”。
结果袁术勾引吕布,偷袭刘备老巢下邳,备军大溃,逃至广陵海西县。
在吕布、袁术联军的沉重打击下,刘备断粮,军队“穷饿侵逼,自相啖食”,命在旦夕。
(刘)备军在广陵,饥饿困败,吏士大小自相啖食,穷饿侵逼。--《英雄记》
千钧1发之际,东海大商人糜竺,带着天使投资从天而降,“贡献2千奴客,金银货币”。
刘备赖此复振,逃出生天。
先主转军广陵海西,(糜)竺于是进妹于先主为夫人,奴客2千,金银货币以助军资;于时困匮,赖此复振。--《蜀书糜竺传》
糜竺贡献的金银货币,无疑充作军费;而2千奴客,则是充作部曲。
所谓“部曲”,即“部”和“曲”,本身是军队建制单位,但在汉末魏晋时代,等同于私兵。
部曲只听命于直系长官,无法越级指挥;他们只知有上司,而不知有皇帝。
事实上,汉末3国也没有所谓官兵,都是部曲。
糜氏家族是海东巨富,“僮客万人,赀产钜亿”。所谓僮客,实际在此等同于奴客。
糜竺字子仲,东海朐人也。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赀产钜亿。--《蜀书糜竺传》
换言之,在糜竺麾下的万余奴客中,有至少2千人,可以直接转化为部曲,丁壮比例大约占据了5分之1,不可谓不高。
不难看出,有相当比例的“部曲”本身便是从“奴客”衍生而来,因此严格遵循主奴关系,具备强烈的人身依附色彩。
(2)陈登
再比如陈登,下邳豪族,世吏2千石。
其祖父是太尉陈球,父亲是沛相陈珪,叔父是扬州刺史陈瑀,烜赫1时。
兴平元年(194)陶谦死,陈登邀请好友刘备出任徐州刺史,刘备担心威不服众,陈登却笑称“愿为使君招募十万甲兵”。
“十万”无疑是虚指,但也能看出陈氏蓄养了大量奴客。
(陈)登曰:“公路(指袁术)骄豪,非治乱之主。今欲为(刘)使君合步骑十万,上可以匡主济民,成5霸之业。”--《蜀书先主传》
吕布败亡前夜(199),曹操、刘备合兵进攻徐州,彼时身为广陵太守的陈登,也从南方进发,协助联军围剿吕布。
《先贤行状》记载陈登“率郡兵为曹公先驱”。
所谓的郡兵,即指陈氏在广陵与下邳两郡的部曲。
太祖到下邳,(陈)登率郡兵,为(曹)军先驱。--《先贤行状》
吕布覆灭后,陈登因功受封“伏波将军”,可见其麾下部曲,在战斗中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陈登随着势力膨胀,甚至“有吞灭江南之志”,即渡江攻杀孙策。
可见下邳陈氏的奴客质量,很明显强于东海糜氏。
(吕)布既伏诛,(陈)登以功加拜伏波将军,甚得江、淮间欢心,于是有吞灭江南之志。--《先贤行状》
从上述案例中,不难看出,豪族大姓能够把持地方话语权,在很大程度上便是因为掌握了丁壮力量。
豪强们平日里利用奴客在田庄中从事劳作,为自己赚取血汗利润,遇到乱世便立刻化身为宗帅头子,将手下的狗腿子们武装起来,割据自保。
类似案例在《3国志》中多不胜数,诸如李通、卫臻、诸夏侯曹氏等地方豪霸,均蓄养大量奴客——和平年代用作劳力,战乱时期便充当部曲,4处征伐。
南方的“山越”、“宗部”、“賨人”指代的也是类似群体。
山越即长江以南的避役百姓,賨人即巴蜀地区的板盾蛮,宗部相对泛指。
当然,如果奴客首领(部曲帅)没有接受地方军阀的招安,那他们往往会被冠以“盗贼”的称谓。
大多数奴客,平日的身份是田客。
奴客虽然可以充作部曲,但以性别而论,奴客群体往往有男有女;
以年龄而论,奴客群体又老少兼杂。
因此能够服役的丁壮,比例不会太高。
举例来说,许褚青年时曾南下汝南,组织流民武装,替地主老爷们守卫坞堡,而坞堡中的人户,便兼杂男女。
所以,没有所谓的“许家坞堡”,因为许褚也只是宗部帅而已,相当于地方雇佣兵头子。
汉末,(许褚)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时汝南葛陂贼万馀人攻褚壁,褚众少,不敌,力战疲极。兵矢尽,乃令壁中男女,聚治石如杅斗者置4隅。--《魏书许褚传》
再比如上节提到的糜竺,其万余奴客中,能够充当军人的,也不过仅有2千,约5分之1的比例;
这还是在“4战之地”徐州境内。
如果在相对和平的地区,奴客当中的丁壮比例应该还会进1步下降。
换言之,大多数奴客,其实无法成为部曲,而需要在主人的庄园中从事农业与手工业生产。
比如糜竺麾下的“万余奴客”,平日里1定是在糜家的血汗工厂里辛勤劳作,不可能坐吃山空;
否则糜竺就算坐拥金山,也喂不饱这1万多张嘴。
在曹魏的屯田制度中,大抵分为3类。
1类是军屯、1类是士家屯、还有1类是民屯。
“士家“与“士族”无关,此处的士,专指士兵。
换言之,士家屯田与军屯有相似之处,他们不仅承担着屯田任务,也在轮岗时负担着作战任务。
民屯免除徭役,屯客专事生产,但按照曹魏征收的比例(5-6成)来看,交足官家的份额之后,剩余口粮也仅能保证自己不被饿死而已。
更可怕的是,屯客如果自家无牛,而借用官牛,那受剥削的程度也便更重。
注意:自持耕牛的分成比例为“官5民5”,借用官牛的分成比例为“官6民4”,这个比例在晋初分别上升至“官7民3”与“官8民2”。
简言之,这若不算剥削,这世上便没有剥削和压迫。
旧兵持官牛者,官得6分,士得4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1朝减持官牛者,官得8分,士得2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7分,士得3分。--《晋书傅玄传》
《魏书》中记载了大量屯客逃亡的案例,可见对屯客而言,所谓的“人身自由”是根本不存在的,他们实际是充当着稼穑工具,被牢牢束缚在辖区之内。
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魏书赵俨传》
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魏书袁涣传》
赵旻所说的隐患,便是此事。
当然了,若这些底层打工人有足够收益,傻子才会跑路。